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6〕89号)
《湖北省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
湖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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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鄂政办发〔2016〕89号 |
发布日期 | 2016-11-04 | 生效日期 | 2016-11-04 |
有效性状态 | 阶段性文件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4日
湖北省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精神,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推进我省消费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有效供给,推动消费品创新升级,形成增长新动能,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改善供给、创新引领、协调发展的原则,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以转型升级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着力点,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为抓手,着力完善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消费品工业由依靠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建设先进消费品工业大省。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做强食品、纺织和轻工等传统行业,壮大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优化市场环境,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消费品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和品牌认可度,增强产品和服务对消费升级的适应能力。
具体目标:
(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到2018年,全省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1.0%,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40%,其中大型企业和规模以上医药企业实现全覆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达到40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力争达到180家,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达到50家,建设10家消费品行业众创、众包、众设平台。
(二)供给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到2018年,培育新产品600项,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0%。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能力显着提升,消费品质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90%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60件以上,湖北省着名商标达到1500件以上,湖北名牌产品消费类数量达到900个以上,其中中小规模企业的湖北名牌产品数量稳定保持在400个以上。
(三)质量效益明显改善。到2018年,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增加值、利润总额年均分别增长10%、9%、10%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速达到7%,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提高2个百分点,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9%。
(四)市场环境明显优化。到2018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推进,相关法规、标准、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力度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明显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以“增品种”满足多样化消费新需求。
1.实施消费品创意设计提升行动。细分市场需求,在产品设计开发、外形包装、市场营销等方面处处体现人性化和精细化,不断增加花色品种、提升产品功能。以服装、家纺、家电、家具、食品、工艺美术等行业为重点,创建3至5个示范性时尚创意设计名城和产业园区,创建20个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加快培育工艺美术设计、工业设计等创意设计产业。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工业设计机构与制造企业对接活动,推进工业设计、文化创意和消费品工业融合发展。继续开展湖北省工业设计大赛活动,加快设计成果的转化、运用和推广。
2.实施消费品精品供给行动。以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的企业为主体,深度挖掘用户需求盲点,实施精品制造行动,推出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设计精美、制作精细、性能优越的精品。在食品、服装、家电、医疗器械、家具、工艺美术等行业发展个性化定制(O2O)、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支持企业产品革新,淘汰不适应市场需求、设计陈旧、同质化低端产品。提高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支持发展中高端服装、智能卫浴、家纺、童车、无乳糖婴幼儿配方乳粉、中老年营养保健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开展消费品工业“领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培育一批生产技术和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的“领军企业”。
3.实施绿色、智能、健康消费品开发行动。支持骨干企业加快推进绿色食品、高效照明产品、环境友好型洗涤用品、智能家电、智能家居、智能玩具、智慧医疗、可穿戴设备、智能安防、新颖健康文教体育用品、老年健康产品等多功能中高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建立覆盖创意设计、制造、应用和服务的全产业链新生态,实现绿色、智能、健康消费品的高端化、规模化、体系化发展。重点发展特殊膳食食品、新型功能食品,丰富OTC药物品种和剂型,开发家用医疗器械产品,改进产品设计、功能定位和包装形式,满足自我健康管理需求。
4.实施特色消费品提升行动。发挥我省传统历史文化优势,研发推广我省文化元素突出、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产品,提高工艺美术品和旅游休闲用品档次。坚持传统工艺美术产品和技艺的传承与发展,支持绿松石、汉绣、剪纸、石雕、管陶等传统工艺美术和特色工艺品的创新发展,推动我省工艺美术产品向创新创造转变,不断提档升级、壮大规模,形成“以艺促工、以工兴业”的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格局,努力将传统“小工艺”做成现代“大产业”。研究制定我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保护指导目录,继续开展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推动建立一批大师工作室,支持工艺美术企业和从业人员参加省内外工艺美术展会。
(二)以“提品质”促进有效供给能力提升。
1.实施消费品制造业标准化提升行动。运用“互联网+”质量技术基础模式,整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质量技术基础资源,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质量技术基础服务信息平台,对企业开展“一站式”质量服务。指导企业建立科学适用的企业标准体系,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标准创新活动,制定和实施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以标准化为手段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打造“标准化+先进制造”模式,以产业链延伸、对接及产品升级换代为重点制定我省消费品工业地方标准,争取主持或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工作。跟踪掌握国际国内标准化发展最新动态,及时为消费品生产企业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完善中药质量标准体系,提升中药全产业链质量控制水平,增强产品质量均一性和可控性。
2.开展消费品对标行动。建立消费品标准比对与报告制度,加强对主要贸易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标准分析研究,提高消费品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推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培育对标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在科技创新、工艺装备、质量管理、品牌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与国内外先进标准对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生产质量体系,重点产品如婴幼儿配方乳粉、葡萄酒、婴童用品等行业产品技术和安全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轻工、纺织等行业依托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我省产品与国外产品实物比对测试,引导企业改进提升,力争产品国际标准采标率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产品达到或超过国际质量标准。全面提升基本药物质量水平,实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口服固体制剂的一致性评价任务。鼓励我省大宗化学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引入欧美先进技术和质量管理理念,积极开展药品和生产线的国际化认证工作,开拓国际市场。
3.开展质量精准化管理提升行动。强化企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和鼓励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有效激发质量提升内生动力。弘扬工匠精神,树立“大国工匠”标杆,推进消费品工业“品质革命”,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消费品的需求。普及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可靠性和一致性,全面推广ISO9000、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支持食品企业建立和实施ISO22000、HACCP、CMS等认证体系,推动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新版GMP要求,切实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产品可靠性。支持医药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通过日本、欧美等国家通行认证;支持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升制造、工艺、管理水平,在生物医药、日用消费品、食品等重点领域,推广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的全流程质量管控。提升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4.开展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水平提升行动。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推动一批高水平的覆盖食品、纺织、轻工、医药等主要行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为产业集聚区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全过程质量技术支撑。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的品质提升和供给创新,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突破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协同集成关键技术,形成全链条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在重点消费品产业推动质量技术集成化示范应用。探索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所有要素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控制和管理。重点加强企业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确保质量安全。
5.开展药品和优质原料供应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加强原研药、首仿药、中药、新型制剂、高端医疗器械等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多发病和罕见病重大药物的创新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在国内外建设奶源基地。支持粮油加工等企业在国内外主要原料种养殖集中区建设优质原料基地和产地初加工设备设施。支持冷链物流发展,加强鲜活农产品、低温保鲜食品专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6.开展企业诚信提升行动。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诚信制度、实施国家标准。引导企业参与诚信评价活动,做好行业质量诚信宣传工作,严格行业自律。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三)以“创品牌”树立湖北制造良好形象。
1.实施名牌产品培育行动。开展消费品生产企业品牌培育和产业集群品牌试点,推动知名品牌创建。落实国家《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建立健全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培育一批中国驰名商标、湖北名牌产品和着名商标,增强“湖北制造”品牌优势;引导有条件的产业园区、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发挥优势品牌企业引领作用,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度高的区域品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支持我省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着名商标、湖北名牌企业不断提升品牌价值,扩大市场占有率,打造一批湖北工业精品。充分利用微信、搜索引擎、手机APP等新形式、新手段,开展品牌推广和产品营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品牌宣传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网上交易会、线上展销会,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强对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的宣传,激发品牌创建热情。
2.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行动。建立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引导消费品企业建立质量品牌创新中心,强化企业品牌发展和竞争意识,引导企业围绕研发创新、设计创意、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构建品牌管理体系,明确品牌定位,采用合理定价、差异发展等策略,整合渠道资源,提高品牌产品性价比。支持企业从贴牌生产向自主设计、自创品牌发展,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览展示活动。创新商业模式,在医药、食品、轻工、纺织服装等行业开展工业电子商务试点示范,积极推动企业与阿里巴巴、腾讯等国内外互联网企业合作,发展网上交易、加工配送、技术服务、支付结算、供应链金融、大数据分析等综合服务,与零售企业开展统一议价、集中采购,促进产销对接,拓宽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建立品牌商品工商对接机制,开展知名品牌产品全国行、网上行和进名店等活动。
3.完善品牌服务体系行动。借助品牌资源和市场化优势,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消费品品牌设计创意中心和广告服务机构。建设一批专业品牌服务平台,开展自主品牌评价工作。鼓励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品牌管理咨询、网络市场推广等服务。建立品牌人才培训服务机构,形成多层次的品牌人才培养体系。组织消费类名优产品企业、产业园区参与品牌价值评价活动,不断提高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开展湖北省服装设计暨服装模特大赛、武汉时装周等品牌活动,积极引进一批具有国际渠道、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展览展示机构。
4.推进品牌国际化行动。支持企业注册境外商标、购买国外品牌、品牌推广、国际认证等,扩大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关注度。鼓励企业抓客户、抢订单,不断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推动优势品牌企业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扩大“湖北制造”的国际影响力。支持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在境外建设销售网点、展示中心、海外仓、售后服务网点,以品牌和服务拓展国际营销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市场准入,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行业准入条件,引导消费品企业规范投资建设、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分工协作,以产业链缺失和薄弱环节、产业集群配套项目对接、产品品质提升为重点,利用现有消费品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等产业公共平台,引导推动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壮大现有优势产业,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消费品产业集群。
(二)加大技术改造创新,推进产品品质革命。加强消费品企业研发、创新、创意能力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完善企业技术中心、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和重点行业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以消费为导向,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与升级。推动企业加快运用先进技术和智能化装备,推广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等,提升产品质量和可靠性。以“精品制造”为目标,不断提高消费品科技含量和性能,推进品质革命,促进大众消费品创新和有效供给。
(三)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提高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开展消费品对标和品质对比活动,以国际同行业产品质量为标杆,按国际标准或出口标准组织生产。鼓励大中型消费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联盟制定严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推行产品认证和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的全流程质量管理,鼓励企业争创质量标杆,支持开展技术提升诊断辅导等活动,推进重要消费产品的技术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四)鼓励营销模式创新,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消费品企业建立“制造+服务”体系,创新营销模式,增加产品有效供给,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合作,积极发展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网店一体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强化省内名优特新产品宣传与促销。鼓励行业协会等机构举办全省行业性产品推介、供需对接、协作配套对接等活动。加大省外市场拓展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加省外知名工业产品展销活动,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省外重点展会,给予展位费补助。
(五)强化品牌培育与创新,提升湖北品牌知名度。引导消费品企业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建设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并购国际高端品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争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工信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和示范区。充分发挥消费品行业的“国字号”区域品牌、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原产地、中华老字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影响力,加快“潜江小龙虾”“宜红茶”等集体商标的创建工作,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充分利用已有的中国食品博览会暨中国(武汉)国际食品交易会等专业性展会平台,加大湖北消费品工业品牌宣传与推广。
(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督促消费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加强关键环节质量控制,履行质量检验检测义务,落实售后服务责任。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及消费品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活动,推进企业建立规范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树立一批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七)优化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做好跟踪分析和督促落实工作,提升消费品工业供给专项行动计划的执行效力。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机构的积极性,组织实施推进消费品工业发展的对接活动。促进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行业研究、规划和政策引导,服务企业技术创新与转型升级,真正发挥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和企业桥梁纽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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