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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促进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苏政办发〔2016〕103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消费品工业是我省重要的民生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产业基础好、覆盖面广,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消费、惠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任务部署,促进消费品工业加快转型升级,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16〕103号
发布日期 2016-09-14 生效日期 2016-09-14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消费品工业是我省重要的民生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产业基础好、覆盖面广,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消费、惠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任务部署,促进消费品工业加快转型升级,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为抓手,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有效引导作用。坚持创新引领、协调发展,推进“互联网+”与消费品工业深度融合,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坚持重点推进、示范带动,聚焦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积极推广行业标杆,引领产业全面提升发展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消费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消费品工业“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10%左右,产业规模稳定保持全国前列。发展壮大一批传统特色产业和历史经典产业,创建50个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和10个省级历史经典特色小镇。供给水平显着提高,推动10000家规模以上企业制造装备升级,1000家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化提升,100家骨干企业智能车间(工厂)建设。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创建5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00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00个省级优秀人才工作室,全要素生产率显着提高,质量竞争力保持全国领先。品牌培育取得新成效,形成多元丰富的品牌体系,搭建10个有影响力的品牌培育载体,推出100个苏作精品,树立100家行业示范标杆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增加品种供给。支持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度挖掘用户需求,适应和引领消费升级趋势,在产品开发、创意设计、用户体验、市场营销及产品智能化等方面加强创新,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满足多样化消费新需求。

1.发展中高端消费品。紧密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装饰装修、服装服饰、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文教体育休闲用品等消费品领域,增加个性化、时尚化、功能化、绿色化消费品供给。积极开发智能节能家电、智能电动自行车、智能照明产品、数字电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服务机器人、消费类无人机、可穿戴智能产品、智能音箱、虚拟现实产品、智能化计量器具、康复辅助器具、健身产品、智慧医疗产品、传统工艺美术品、传统特色食品、营养健康食品等消费品。在婴童用品领域试点实施增品种建设项目,提升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

2.提高创意设计水平。开展工业设计中心、产品设计创新中心创建,推广高效设计软件,提高产品设计能力。引导企业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设计研发方式,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等创意设计模式,加快建设以用户为中心、平台化服务、社会化参与的新型设计组织体系。支持网络众创设计,鼓励创建网络众创平台,打造在线创客平台和创客设计基地。促进文化创意与“三品”融合发展,提高消费品的文化附加值。支持各地政府和行业协会培育50家示范性消费品时尚创意地区和产业园区。

3.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建设,实现全省消费品工业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100%覆盖,增强产品研发能力。推动生物医药、纺织服装、智能家居、食品等重点行业建设跨地区、跨领域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服务。全力打造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推动创新主体多元化活力,引导创新链协同发展。发挥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百千万”计划引导作用,将新品种列入省重点技术创新导向计划和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等,加快研发成果产业化步伐。

4.加大行业有效投入。大力实施“百项千亿”技改工程和工业投资“双百”工程,提升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发展水平,解决重点产业发展瓶颈问题,带动空气净化器、智能马桶盖、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厨具、家具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消费品增加有效供给。

(二)提升质量品质。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培育精品意识,引导企业树立质量就是竞争力,质量就是生命线的经营理念,立足大众消费品生产推进“品质革命”,走以质取胜、重质强企的发展道路,推动江苏制造加快走向精品制造,赢得大市场。

1.增强质量提升动力。引导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及质量一致性。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在行业内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实施精细化管理,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产品全周期质量追溯能力,鼓励大中型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树立质量标杆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消费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对获得中国工业大奖和全国质量奖及质量品牌先进荣誉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2.支持制造装备升级。全面提升企业制造装备整体水平,突出数控装备普及换代、现有装备智能改造、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培育智能制造模式,推进企业装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关键工序核心装备数控化率达到100%,“数控一代”全覆盖。开展自动化、智能化工厂技术改造,推广工艺参数及质量在线监控系统,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及质量一致性。推动行业骨干企业智能制造建设,每年培育20家示范智能车间。

3.构建新型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作用,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紧扣消费品质量安全因素,实施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发展优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企业改进质量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

4.推进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加快发展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推动重点消费品企业积极采用和参与制定国际质量检验检测标准,推行产品认证制度,推动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结果与技术能力国际互认。支持具备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指导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支持医药和婴童用品企业通过国际通行认证。

5.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支持和引导医药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提升仿制药质量水平。支持建设药品小品种生产基地,加快重大疾病治疗用新药、临床急需的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中药新药的开发,积极研发儿童适宜品种和剂型。大力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食品药品企业建立诚信制度、实施国家标准、引导企业参与诚信评价活动,做好行业质量诚信宣传,严格行业自律。

(三)创建优秀品牌。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鼓励打造拳头产品,重塑传统特色品牌,做强现有知名品牌,培育自主创新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提高品牌的影响力和在消费者心中的认知度、美誉度。

1.大力推动品牌创建工作。强化企业品牌发展和竞争意识,开展品牌培育工作,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申报驰名商标、着名商标、名牌产品、老字号标志、区域地理标志等品牌,打造多元丰富的品牌体系。继续做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十三五”期间培育100个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同标准同质量的日用消费品品牌,创建10个日用消费品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开展企业示范创建活动,每年培育30家以上江苏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企业。增强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每年培育和扶持10家长期专注于行业特定细分产品市场、单个产品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行业单项冠军企业。

2.加强品牌创建基础建设。完善重点企业大数据平台,增强品牌创建支撑能力。推进纺织服装、婴童用品、医疗用品、生活用品、健康食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建设品牌企业营销网络,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企业影响力。发展20家品牌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建设50家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设计、营销、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服务。鼓励各地和行业协会举办博览会、设计大赛等重大品牌活动。

3.推动品牌竞争力提升。引导企业诚实经营,信守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品牌形象。鼓励企业围绕研发创新、设计创意、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构建管理体系,明确品牌定位,采用合理定价、差异发展等策略,整合渠道资源,提高品牌产品性价比。支持品牌企业创新商业模式,与大型电商平台对接,与零售企业开展统一议价、集中采购,促进产销对接。推动各地、各行业建立品牌商品工商对接机制,大力开展知名品牌产品“全国行”“网上行”和“进名店”活动。

(四)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引导全省消费品工业向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中高端环节升级。

1.推进医药产业特色发展。围绕“培育特色集群、打造地域品牌、领跑国内同行、提升全球影响”目标,紧扣产业升级趋势,锁定产业主攻方向,构筑产业创新高地,大力推进医药产业特色发展。重点建设泰州和连云港医药特色产业,开展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创新中心、投资基金、重大平台“五个一”综合培育体系建设工作。

2.做优做响历史经典产业。坚持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大力扶持和发展具有江苏特色的传统酿造、传统饮食、织造服装、工艺美术、中药材等历史经典产业,充分依托特色产业基地、地理区域标志等产业载体,重点打造酿酒、中药、丝绸、香醋、雕刻、刺绣、紫砂、云锦、金箔、传统乐器等历史经典产业,推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开展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10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创建100个省级优秀人才工作室,打造100个苏作精品,推进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化、品牌化、精品化发展。

3.支持企业互联网化提升。引导企业基于互联网发展众创、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设计模式,支持建设行业开放创新交互平台、在线设计中心。推进营销平台电商化,大中型企业运用互联网开展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等的比例达到80%以上,智能协同制造、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面推广。推广总集成总承包、个性化定制、在线支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专业化社会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制造业服务化转型。

4.引导低端产能退出。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以安全、环保、质量、能耗、技术等标准,依法依规退出铅蓄电池、制革、造纸、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途经,退出低效产能,为中高端产能腾出空间。

5.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企业通过产权转让、资产置换等方式,对现有资产和资源仍具有一定市场价值、资金链面临压力或经营不善导致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盘活有效资产,提升经营效益。

6.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发挥省内南北共建产业园区载体作用,搭建产业对接交流平台,引导苏南地区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项目加快向苏北和沿海地区转移。加强和劳动力大省、资源大省的产业合作,利用好长江经济带、苏疆合作、苏青合作等产业合作平台,引导纺织、轻工等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转移。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势产能合作,面向全球进行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实现提质增效。

(五)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服务和监管职能,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创新、维护消费者权益,增强企业、投资者及消费者的信心,促进全省消费品工业健康发展。

1.完善市场准入。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削减前置审批和不必要的许可。除国务院清单明令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取消消费品生产经营其他市场准入限制。

2.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查产品、随机选择检验机构,加快建设跨部门、跨行业的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并将标准实施情况纳入质量信用记录,加大社会监督。推进消费品质量监督结果信息共享,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的同一企业同一规格型号产品,6个月内任何地方、部门和机构不得重复抽查,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结果互认、全国通行”。

3.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商标、地理标志、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外观设计、发明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强化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完善消费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大线上线下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推动建立健全消费品企业“黑名单”、惩罚性巨额赔偿等法律制度。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支持信用良好企业,惩戒失信企业。

4.规范市场行为。严厉打击查处消费品生产、流通领域的各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依法制止和纠正违法规定歧视性价格及购买指定产品、服务等行为,依法维护良好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格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及时发现、公开曝光并严厉处罚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有序发展电子商务平台,严厉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构建诚信经营的网络市场环境。规范产品广告和相关信息发布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和不实报道。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统筹实施全省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加强工作协调,整合相关各方资源,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工作推进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督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用好各项支持政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等要大力支持实施“三品”专项行动,促进大众消费品创新、增加有效供给。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苏财规〔2016〕11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奖补。发挥产业政策引导作用,落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和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各项政策。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立产业基金支持消费品工业创新发展。支持利用各类债务融资工具,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交易,积极对接各类保险资金运用。

(三)推动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积极搭建产业联盟、创新平台、服务平台、信息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在政策研究、标准制修订、人才培训、宣传推广、新产品展览展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服务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鼓励行业协会针对所在行业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引导企业开发具有独特功能或实用价值的升级和创新消费品,并引导社会消费。充分发挥服务平台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反映企业诉求,引导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四)积极培养优秀人才。落实人才配套的各项政策,集聚、培养、吸引一批掌握世界尖端技术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衔接、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终身培养培训体系,加快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培养一批技术应用娴熟、技能工艺精湛、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技能人才,打造“工匠精神”。引导各地命名和表彰优秀人才和企业家,加大对于传统手工业从业人员的保护和培养力度,有效继承和保护传统特色工艺和地方特色工艺。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支持主流媒体开展系列报道,利用专题网站、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宣传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通过市场手段加大优质品牌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自主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各地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三品”专项行动建设成就突出的地区、企业,激发开展“三品”专项行动的积极性。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标签: 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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