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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16〕80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 “三品 ”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促进消费品供需结构升级,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政办发〔2016〕80号
发布日期 2016-11-30 生效日期 2016-11-30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 “三品 ”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促进消费品供需结构升级,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的通知》(吉政发〔2016〕6号),以实施 “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为抓手,积极改善营商环境,着力改善消费品供给结构,着力补齐消费品产业短板,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发力,加快消费品产业向中高端跨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促进消费品产业实现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以企业为主体,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消费品工业转型升级;政府加强政策引导,完善配套措施,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坚持改善供给,两侧发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企业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满足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促进供给升级和需求升级协调共进,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中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

坚持创新引领,协调发展。把创新贯穿于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过程,加强技术、管理、制造方式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消费品工业向中高端迈进;推进消费品工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1。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到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力争实现增加值3180亿元,年均增长8。0%。其中食品产业实现增加值1500亿元,年均增长7。0%;医药产业实现增加值1000亿元,年均增长11。0%;轻工产业实现增加值480亿元,年均增长6。0%;纺织产业实现增加值200亿元,年均增长8。5%。

2。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企业品牌意识不断强化,产品品质明显提升,中高端产品比重持续增加。到2020年,消费品工业力争新增驰名商标27个,其中食品产业10个、医药产业10个、轻工产业5个、纺织产业2个;力争新增着名商标180个,其中食品产业100个、医药产业30个、轻工产业25个、纺织产业25个;力争新增省名牌产品250个,其中食品产业150个、医药产业50个、轻工产业35个、纺织产业15个;重点培育中新食品、通化医药、珲春木制品、敦化木制品、辽源袜业等一批区域品牌。

3。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大型企业(集团)竞争力不断提升,规模进一步扩大。到2020年,食品产业培育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亿元企业1户,新增100亿元企业1户、50亿元企业5户、10亿元企业30户;医药产业培育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龙头企业1户,新增100亿元企业4户、50亿元企业5户、10亿元企业50户;轻工产业新增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企业2户、10亿元企业8户;纺织产业新增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企业2户、10亿元企业2户。

4。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企业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国家级检测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消费品工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力争达到155个,其中食品产业40个、医药产业80个、轻工产业20个、纺织产业15个。医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R&D(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突破1。5%,其中超过3%的大型企业达到10家,研制新药、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以下简称特医)食品等产品达200个以上,进入临床研究的药物100个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增品种,满足多样化消费新需求。

适应和引领消费升级趋势,支持企业在产品开发、创意设计、用户体验、市场营销及产品智能化等方面加强创新,丰富和细化消费品品种,满足多样化消费新需求。

1。提高创意设计水平。鼓励支持企业 “微创新 ”,深度挖掘用户的需求盲点,提升产品功能。加强市场需求追踪与预测,研究消费品流行趋势,利用吉林 “三宝 ”等长白山特色资源优势,推动提升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吉云鹿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产品创意设计水平,发展富含长白山文化底蕴的特色新资源产品,加强烟草、黄金饰品、木结构建筑等产品研发设计。支持地区和行业协会培育一批示范性创新设计平台、设计中心。推动消费品工业与旅游休闲、教育文化、健康养生深度融合,鼓励发展消费品工业旅游、制造工艺体验、文化设计创意等新业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以国务院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快新药研发和成果转化进程。依托吉林人参研究院,联合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人参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推动人参全株系列产品开发及应用。推动吉林烟草和长春应化所产学研合作,开发可降解聚乳酸嘴棒卷烟。支持吉林天景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吉林农业大学等合作开发新资源食品。抓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开展木结构建筑试点契机,支持建立木结构建筑协同创新中心。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鼓励争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食品产业有效供给。坚持健康营养和精深加工,加快完善农牧复合供给体系,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供应链安全保障新模式。推动玉米深加工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以聚乳酸为代表的生物基新材料、以纤维素乙醇为代表的生物能源、以氨基酸为代表的食品添加剂和以啤酒糖浆等为代表的专用淀粉(糖)等产品。积极推进矿泉水、清真食品、“药食同源 ”食品、杂粮(弱碱性)食品等新兴产业建设,培植壮大烟草产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食品工业转型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医药产业有效供给。在中药领域,重点推进安神补脑液、肺宁颗粒、血栓心脉宁片、丹蒌片等名优中成药品种的二次开发与产业化。在化药领域,加强国外专利到期药物的抢仿,积极推进阿莫西林、甲硝唑、奥美拉唑等品种开展一致性评价。在生物药领域,推动重组人胰岛素、重组人促卵泡激素、单克隆抗体等系列产品的开发及产业化。在医疗器械领域,组建吉林省先进医疗器械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推动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华大基因研究院等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建设。在特医食品领域,积极推动骨蛋白肽粉系列、苦瓜桑叶山药粉系列等特医食品的产业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高轻工产业有效供给。推动轻工产业向绿色环保、健康时尚、功能化、轻量化方向发展。重点发展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家具、木结构建筑,推动硅藻土地板、家具板产业化。开发聚酰亚胺特种纸、硅藻土壁纸,发展玉米秸秆本色纸及食品医药包装纸系列产品。推动发展新型农用地膜、节水器材、专用车塑料、ABS滑雪板、生物质可降解塑料制品。依托我省牛皮、羊皮、鹿皮、貂皮等丰富的皮革原料优势,发展鞋面、服装、装饰、汽车座椅等环保生态皮革产品。加快发展节能节水型、高效型、多功能的洗涤用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6。提高纺织产业有效供给。加快高性能、生物基等新型纤维的开发及产业化,增加差别化、功能性纤维品种。支持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三化”(传统产品优质化、规模产品差别化、新产品产业链一体化)战略,开发竹长丝连续纺、扁平腈纶、人造丝细旦化、醋青等纤维产品。加强辽源袜业与阿迪达斯、彪马、南极人等国内外品牌合作,研发功能性、生态性、运动型新型袜品、针织无缝内衣、纱线染整等系列产品。加快麻纤维改性和混纺技术研发,发展麻纤维服装面料、家居用品等系列产品。重点发展以 “温馨鸟 ”“珲春雅戈尔 ”为代表的品牌服装、以 “际华3504”为代表的职业服装服饰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7。发展智能、健康消费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消费品深度融入,加快发展遥感卫星信息数据消费品、光电指纹锁、桌面云终端家庭应用产品。支持智能节能消费品研发及产业化,重点发展服务机器人、消费类无人机、可穿戴及便携式太阳能薄膜发电产品。支持研发具有健康和保暖性能的聚酰亚胺纤维户外、冰雪运动服装服饰系列产品。推进 “药食同源 ”食品发展,开发以林蛙、鹿、食用菌、坚果等为原料的功能、医用食品以及保健鹿酒。发展全株人参系列新资源食品及化妆品、紫苏深加工产品。开发大豆、藜麦、杂粮、玉米须等为原料的功能性蛋白、膳食纤维、油脂、花丝饮料等健康医用食品。开发具有保暖防寒、抗菌抑菌功能的乌拉草睡眠枕、汽车座垫和乌拉草精油保健护肤品等系列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发展民族特色消费品。充分依托中华传统文化、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等优势资源,推动具有吉林地域特色的旅游商品发展,传承发展一批民族特色消费品。推动鼎丰真、长白山、福源馆等 “中华老字号 ”食品传承升级。培育一批具有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回族等民族特色的食品和民族服装服饰系列产品。深度开发东部朝鲜族、西部蒙古族特色旅游资源,加快推动蒙医蒙药、朝医朝药、满医满药发展。传承发展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满族剪纸、满族刺绣、东丰农民画、吉林根雕、松花石砚、长白石(玉)雕刻等工美产品及黄金饰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品质,提振消费信心。

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走以质取胜、重质强企的发展道路。

9。引导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引导企业增加技术改造投资,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发展绿色、安全、智能化的多功能产品,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开展药品工艺核对、化学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以吉林修正药业集团、通化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为引领,提高药品质量。建立消费品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加大对企业质量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力度。在肉制品、化学药品制剂、中成药、纺织、木加工等重点消费品领域,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大应用数字化、自动化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力度,促进信息化条件下新型企业发展模式创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10。推进质量管理精准化。鼓励企业引进卓越绩效、精益管理、六西格玛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药品GMP(医药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医药流通企业管理规范)质量管理规范,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推广中新食品区标准体系模式,建立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可追溯监管体系,实现重点产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查证,责任可追究,推进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重点行业生产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提升消费品质量和品质,鼓励重点企业积极参与木结构建筑等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实施消费品企业质量安全与出口企业 “同线同标同质 ”工程,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实现与各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省质监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质量检测和认证。加快发展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提高检测认证机构公信力。支持重点消费品企业积极采用和参与制定国际质量检验检测标准,进一步推行产品认证制度。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支持建设各级质量检测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医药企业积极申请通过欧美等发达国家的GMP认证。(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动产教融合及人才培养。推动省内高校、职业教育体系围绕食品、医药、轻工、纺织产业,建设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搭建产教融合对接平台,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职业教育与 “三品 ”专项行动融合发展,培养一批技术应用娴熟、技能工艺精湛、实践经验丰富、适应现代工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加大传统手工业从业人员的保护和培养力度,开展 “匠心艺彩 ”活动,发挥民间匠人创新精神,有效传承、保护传统和地方特色工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保障优质原料供应。加强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腈纶纤维、竹纤维生产基地和保健功能纺织品原料基地建设。支持珲春市建立 “东北亚国际木材交易中心”“雅戈尔 ”高档品牌服装加工基地。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从田间、养殖场到安全健康食品研发、加工,到消费终端的完整产业链。加强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构建社会化、网络化、专业化冷链物流体系。着力打造 “长白山 ”地域品牌,加快发展标准化、规范化中药材种植基地规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监局、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品牌,提升吉林制造影响力。

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打造一批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区域品牌,提高品牌的影响力、认知度和美誉度。

14。加强品牌培育。围绕人参、梅花鹿、食用菌、乌拉草、矿泉水等长白山特色资源和大米、杂粮杂豆、食用玉米等吉林优势产业,扶持壮大一批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推动 “中华老字号”传承升级,支持发展鼎丰真、长白山等吉林品牌,提升吉林制造知名度;创建自主品牌,完善自主品牌培育、评价、宣传和保护机制,加快推动吉林大米、温馨鸟服装、金桥地板、修正药业、喜丰节水器材等一批吉林名牌产品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产品。培育人胰岛素、泉阳泉等产品成为国际品牌。(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委、省粮食局、省畜牧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创建区域品牌。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活动,鼓励特色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创建品牌基地,支持产业集群内企业联合申请注册园区标志性商标。提升和规范各级政府品牌建设与管理的公共行政能力,扩大区域品牌影响,着力打造通化医药、辽源袜业、敦化木制品、中新食品、长春皓月清真食品等一批具有吉林特色的区域品牌。(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进品牌国际化。鼓励优势品牌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通过合资、合作、并购等方式,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和先进工艺技术,提升品牌竞争力。打造国际名牌产品,围绕重点企业和重大技术创新产品,推动 “东北三宝 ”、吉林冰雪旅游及系列产品 “走出去 ”,拓宽市场渠道。支持企业境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取得国际标准认证。(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品牌推广。开展品牌产品推介活动,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集团、大型商业零售终端的对接合作,利用国内外知名高端展会宣传推介 “吉林名品 ”。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大型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营销。指导企业建立各具特色的品牌发展战略,加强宣传,提高知名度,扩大美誉度和影响力。(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调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快 “互联网+”与消费品工业深度融合,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实力,推动消费品工业向中高端转型升级。

18。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跨区域和跨行业兼并重组,引导酒精、医药、轻纺企业开展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提升行业集中度和竞争优势,支持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中小企业向 “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协作关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实施产业、集群、园区、企业、项目 “五位一体 ”系统工程,加快发展生物医药、健康食品、纺织袜业、特色家居等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一批集食品研发、制造、冷链物流、工业旅游为一体的现代食品工业园区和生产基地,推进聚乳酸和柠檬酸产业基地、长春皓月清真食品产业园区,以及靖宇县、抚松县、安图县长白山矿泉水产业基地建设。强化通化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长春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一区一基地 ”双核心发展区建设,积极扶持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白山市、梅河口市、敦化市特色产业基地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20。推进 “两化 ”深度融合。促进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综合集成应用,推广基于互联网的产品开放式设计、柔性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新业态。在家具、纺织服装、食品、医药等基础条件好的行业,确定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动一批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加强对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开发和利用,指导疾病诊断、药物评价和新药开发。发展具备云服务和人工智能功能的家用养老康复医疗设备,启动以通化医药为主体的吉林省医药云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完善市场准入。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全国一张网 ”,全面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围绕完善政府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吉林政务服务 “一张网 ”服务功能。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既支持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又严格依法监管、防范风险。(省工商局、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健全政策导向、市场开拓、融资服务等长效服务机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为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开发、结构调整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行为,推动 “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逐步建立重大侵权、违法假冒信息披露发布制度和 “黑名单 ”制度。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制定针对诚实守信者的激励政策,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的市场监管,依法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省工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利用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研究通过市场化模式设立消费品工业发展基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消费品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大众消费品创新、增加有效供给。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深入开展企业降成本专项行动,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监局、吉林证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支持主流媒体开展系列报道,利用专题网站等多种新媒体平台,加强对创新发展和品牌建设优秀企业、产业集群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多渠道宣传消费品工业 “三品 ”工程,大力营造支持创新、重视品牌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市场手段加大优质品牌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自主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提升群众购买国货的自豪感。(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在政策研究、标准制修订、人才培训、宣传推广、新产品展览展示、国内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共同实施好消费品工业 “三品 ”战略。强化行业协会在行业内部约束、企业诚信自律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开展质量信誉承诺等活动,维护良好的行业信誉,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8日

 标签: 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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