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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 (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6〕241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贯彻落实〈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黔府办函〔2016〕241号
发布日期 2016-12-13 生效日期 2016-12-13
有效性状态 阶段性文件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贯彻落实〈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贯彻落实《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

(2016—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68号)精神,深化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消费品标准精准供给。消费品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政府主导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调配套,标准供给基本满足消费需求,标准制定和实施水平显着提升。到2020年,全省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消费品质量大幅提升。消费品整体质量明显改善,在省级消费品监督抽查中,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药品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其他消费品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企业质量管理实现突破。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企业质量主体意识显着提高,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员工职业素质、科技创新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品牌文化附加值、市场营销能力不断增强,消费品质量竞争力指数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企业品牌建设水平整体提高。知名品牌培育成效明显,具有较强品牌培育能力的消费品生产企业大量涌现,质量高、市场竞争力强、国际国内知名的品牌明显增多,知名品牌价值明显提升。到2020年,消费品行业获得贵州名牌产品数量增加2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消费品标准供给体系。推动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消费品标准化运行机制。强化政府政策措施与标准的有效衔接,形成协同推动标准实施的工作合力。

1.完善消费品标准体系。紧盯消费结构升级需求,优化标准结构,推动发展个性定制标准,鼓励支持制定绿色产品等相关标准,优化消费品服务标准体系,促进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

2.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和支持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具有行业影响力、运行规范、消费者认可的团体标准。到2020年,组织制定消费品团体标准30项以上。

3.促进国内外标准接轨。实施出口食品“一标两市”行动计划,以先进的出口标准为引领,推动国内食品生产与国际或出口标准并轨,提升贵州食品国际竞争力。加快实施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工程,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4.健全消费品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完善消费品仓储配送、供应链管理、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等标准体系,促进消费品流通模式创新。加大面向农村地区的消费品流通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力度,推动电商平台、物流配送标准实施推广,大力支持快递物流发展。

(二)提升消费品标准供给能力和水平。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整体水平显着提高,标准话语权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消费品标准有效供给进一步提升。

1.加大科技创新成果标准转化力度。加快消费品标准制修订进度,加大消费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创新成果的标准转化力度。选择重要消费品领域,探索开展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标准试验验证实验室建设,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到2020年,组织制定消费品标准50项以上。

2.增强消费品标准话语权和影响力。引导鼓励省内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大专院校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特别是在大数据、大健康等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争取参与国际、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增强重点领域消费品在国家标准化改革进程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3.培育消费品标准“领跑者”。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和支持重点领域消费品生产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自主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培育一批消费品标准“领跑者”企业,树立产品标准标杆,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4.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估。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重要领域消费品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强化对反馈信息的分类处理。

(三)夯实消费品质量发展基础。坚持改革创新,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为消费品质量提升提供保障。

1.建设质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充分运用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手段,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发挥科研单位、技术机构优势,为消费品研发、中试、定型、测试、分析、鉴定等提供全功能“一站式”服务和消费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支持。

2.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发挥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企业运用精益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六西格玛、质量诊断、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励开展质量管理等体系认证,开展消费品安全、绿色认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3.提高质量技术创新能力。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依托“百企引进”、“千企改造”工程和“双培育”等平台,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引导消费品制造业迈向产业中高端。

4.强化质量提升基础保障。加快道地中药材基地建设,提升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档次,培育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原料基地。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农药兽药残留、添加剂、重金属污染的检测和监管,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对消费品原材料的影响。

(四)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和诚信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激发企业质量主体内生动力。

1.倡导工匠精神。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荣誉制度,营造尊重技术、推崇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企业把工匠精神融入到企业文化血脉中,使工匠精神成为企业决策者、经营者和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加强质量标准化职业素质教育,“订单式”培养职业技术工人。

2.推行企业标准和质量自我声明。实施“诚信兴企”工程,建立企业合同诚信履约公示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承诺、企业标准和质量自我公开声明、企业质量信誉和质量诚信承诺等活动,支持行业中介组织发布自律规范或公约。到2020年,基本实现主要消费品生产企业标准和质量自我声明公开全覆盖。

3.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监测、控制和追溯能力。以企业为主体,在重点消费品领域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支持企业采用在线质量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等先进手段,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

(五)创新消费品和质量监管方式。以问题为导向,“放管服引”相结合,加强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综合施策推动消费品和质量提升。

1.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制度,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取消消费品生产经营中其他市场准入限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督抽查制度,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和联检联查。对产品质量国家、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的同一企业、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6个月内不得重复抽查,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结果互认”。

2.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加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建立完善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完善重要商品追溯信息服务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鼓励企业应用信息化手段建设追溯体系,提升社会对追溯产品的认可度和接受度。构建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测网,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3.强化诚信质量建设。深入开展消费品执法打假行动,公开质量违法案件信息,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立消费品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等制度。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消费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信用评价,用好质量安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4.突出典型示范引领。遴选一批可复制推广、具有带动引领意义的质量提升示范成果,建立地方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实施配套政策,创建培育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消费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六)构建消费品质量共治格局。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激励机制,深入开展消费者质量安全教育,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构建企业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消费品质量共治格局。

1.深入开展质量安全宣传。以“3·15”、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为载体,深入社区、校园、乡镇开展消费者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全社会消费安全意识。倡导优标、优质、优价和绿色、安全、健康的消费理念,通过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激发公众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公众消费维权意识。

2.创新消费安全宣传载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的主力军作用,发挥博物馆、科技馆及其他展馆等质量文化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大力开展质量文化、消费品质量安全公益、消费品优质产品及知名品牌专题宣传,不断提振消费者信心。

3.推动消费品质量共治。建立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强化“12315”、“12365”等投诉举报服务平台的综合应用,畅通老百姓举报投诉渠道。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发挥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作用,构建消费品质量多元共治格局。

(七)着力提升贵州优质农特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立足山地特色农业优势,充分利用草地资源、灌木林地、茶园、果园等,重点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拳头产品。

1.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切实维护 “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形象,用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2.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在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持企业营销渠道建设。在省级龙头企业评选中,对品牌建设突出的企业适当予以倾斜支持,搭建多元化的营销渠道网络,提高优质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3.创优质农特产品品牌。鼓励企业开体验店、办展示园,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产品、打造品牌。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市场融资等方式组建农业养殖、加工、销售集团,做大做强企业品牌。

(八)大力实施消费品“三品”工程。以开展消费品“三品”工程巩固提升消费品工业传统优势,逐步形成品种丰富、品质优良、品牌强大的消费品供给体系。

1.科学规划丰富产品品类。调整优化白酒产品结构,打造“贵烟”系列产品,强化药品品种培育,开发更多茶叶品类,丰富辣椒、肉制品、粮油制品、果蔬食品、软饮料、乳制品、农副产品等特色食品种类,大力发展绿色、健康、天然、生态和有机等食品,适应市场多元化需求。

2.精益制造提升产品品质。积极推进以大数据为代表的创新意识与传统产业长期孕育的工匠精神相结合,引导企业加大转型升级力度,以信息化、绿色化、服务化改造为主要抓手,提升产品标准,加强产品质量精细化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整体提升产品品质。

(九)持续深化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家居装饰装修产品、服装服饰产品、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文教体育休闲用品、传统文化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等领域打好“组合拳”,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1.做好质量提升方案。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改革任务,突出重点产业、主打产品,逐年制定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明确当年质量提升重点产品,从监督抽查、许可管理、风险监控、专项整治、分类监管、质量帮扶、质量承诺等方面综合施策,持续狠抓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提升。

2.“一品一策”精准帮扶。“一品一策”编制重点产品质量提升指导意见书,对纳入当年质量提升的重点产品从行业总体情况、易出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不合格原因分析、企业改进措施建议等方面精准指导,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控能力。

3.开展质量比对分析。选择产业集中度较高、有一定数量企业的重点消费品开展质量对比活动,从标准水平、安全性能、产品功能等多角度将省内产品与省外产品特别是知名品牌进行比对分析,帮助企业分析诊断质量差距,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4.以典型示范引领质量提升。摸清行业情况,制定提升方案,提出具体措施,积极培育和创建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以典型引路,形成质量提升倍增效应,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的组织领导,在消费品工业升级、科技创新、质量监督、市场监管、职业教育、财税金融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各地政府要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和约束制度,将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财税支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支持消费品行业品牌培育、标准创新、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对消费品标准、知名品牌和质量提升示范区比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享受出口贸易便利等政策优惠。加大对消费品行业技改资金投入,支持企业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绿色改造。对在标准、技术、品牌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果的企业,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对存在质量失信行为的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三)强化创新保障。鼓励和支持消费品企业与科研院所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平台,企业技术部门被新认定为国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贴;被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贴;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贴。通过消费品企业产品质量的持续提升,不断增强全省消费品品质信任度和品牌认可度。

 标签: 消费品 标准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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