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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沈政发〔2022〕2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现将《沈阳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沈政发〔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01-30 生效日期 2022-01-30
有效性状态 阶段性文件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辽政发〔2021〕1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不断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有效经验做法,建立“条抓块管”、属地化、实体化、扁平化工作机制。围绕建设健康沈阳总目标,通过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强化大数据应用和法治化建设,深入持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到2025年,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显着提升,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卫生城镇覆盖率持续提升,健康城市建设深入推进,政府、部门、社会、个人全方位整体联动的爱国卫生新格局基本建立,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我市爱国卫生工作整体水平达到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1.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围绕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目标,聚焦人民群众需求,紧盯城市管理的脏点、乱点和难点,推进城市“洁化序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行动,完善条块结合、条抓块保的城市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城市网格管理,常态保持城市环境整洁有序,推进沈阳高品质城市建设。(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深入推进重点场所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针对农贸市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单位庭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薄弱区域,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除卫生死角。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建成区内达到标准化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加强食品“三小”单位食品安全、硬件设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到2025年,实现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小餐饮“明厨亮灶”不少于1800家。(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房产局、市教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快推进“美丽庭院、美丽村屯、美丽田园”建设,围绕“三清一改”,重点提升村庄环境品质。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达到村庄大街小巷净、房前屋后净、河塘沟渠净、村庄田头净、乡间小道净。不断增强村庄清洁行动的广泛性和群众参与程度,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村村搞卫生、户户搞清洁”常态化模式。到2025年,全市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1000个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规范重点环节消毒消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孳生地本底调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机构、队伍、行业协会建设,推进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向区、县(市)末端延伸,提高病媒生物监测能力和媒介传染病预警能力,定期开展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标考核。建立病媒生物控制活动论证评估机制,做好区域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做好商超、农贸市场、车站、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的楼道、电梯、卫生间等薄弱区域的定期清洁和消毒,规范电梯候梯厅、轿厢、按钮、自动扶梯扶手带等人员聚集区域和公共接触部件的日常通风、清洁和消毒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建立环境质量长效管控机制。按照基础设施运行常态化、配套管理长效化要求,探索建立以市区两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制度。建立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工作机制。完善生态规划体系,加强生态空间刚性约束。实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加强辽河、浑河、北沙河等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治理,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做好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建设。

6.加快垃圾污水治理。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医疗废物和污水实现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焚烧处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格局。进一步提高秸秆“五化”(即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膜回收率力争达到90%。(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以保障农村供水为目标,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城乡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的原则,对新建重建的农村供水工程进行规划及建设。对现有的大型地表水厂,重点进行巩固提升,提高水厂的供水能力和覆盖面积;对中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采取并网为主的方式进行改造;对不具备并网条件的单村供水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实现从“有水喝”到“喝好水”的转变。到2025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开展供水单位水质检测抽查工作,做好饮用水末梢水水质监测。开展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实施水源地水质预警联动监测机制,定期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城市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4%以上。(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全面做好农村问题户厕整改和无害化厕所改造,确保农民“会用、能用、长期用”。推进学校厕所改造,全面提升中小学厕所环境和规范化卫生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旅游景点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整治,有效改善厕所环境卫生状况。(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9.培养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以每年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日、世界卫生日、世界心脏日等各类卫生健康宣传日为契机,宣传公共卫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及重点流行疾病防控等卫生健康知识,引导群众践行健康强国理念,筑牢传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掌握健康技能,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人群及其关注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以多种教育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干预,科学指导学生有效防控近视、肥胖等。倡导使用家庭健康工具包,鼓励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开展参与式健康活动,形成自主自律健康生活。(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动员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践行绿色生活,主动参与社区和居家环境的美化绿化净化,打造绿色整洁人居环境。倡导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引导群众绿色出行。倡导使用节能环保用品,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限制禁止工作。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打造绿色宣传阵地。(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实施健康促进行动。

11.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平台开展全民健康科普教育,加快推进“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格局。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资源库,为居民和各类传播平台提供科学权威的健康科普内容。制作、遴选、推介一批健康科普读物和科普材料。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组织编制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在社区、医疗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深入开展居民健康社区行、线上线下健康大讲堂和精品健康大讲堂三项品牌工程,传播健康理念和知识,培养健康技能。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作为中小学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爱国卫生运动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在全市公园、广场、社区、村镇等场所安装配置充足的健身设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身需求。举办群众性大众健身活动,每年区、县(市)至少举办一个带有本地区特色的赛事活动,形成“一区一品牌,一地一特色”品牌活动。加强健身指导服务,实施国民体质监测“进社区、进村屯、进工厂、进公园、进广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55.8%以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2%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千人拥有社会指导员不少于4.5人。巩固提升“15分钟健身圈”,城市社区实现“10分钟健身圈”。(市体育局负责)

13.强化心理健康干预。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援助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模式。开展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之间的相互影响,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开展心理健康“进单位、进学校”活动,为干部职工、学生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贯彻落实《沈阳市控制吸烟条例》。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和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在禁烟场所吸烟和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发布烟草广告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倡导无烟家庭。关注青少年吸烟问题,为青少年营造远离烟草的环境。利用世界无烟日等主题日广泛开展控烟宣传。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加强戒烟门诊建设。到2022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部建成无烟机关。(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培育饮食新风尚。结合季节性传染病和疫情防控,广泛开展文明用餐活动,推广“分餐进食”、“公勺公筷”、“光盘行动”等文明礼仪。根据沈阳居民饮食结构特点,加强营养膳食指导和干预,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深入指导不同人群合理膳食,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有效控制肥胖、心脑血管疾病等危险因素。(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深化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健康细胞建设。

16.继续巩固深化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建立完善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深化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到2023年,国家、省卫生乡镇比例达到70%;到2025年,国家、省卫生乡镇比例达到100%。(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17.全面推进省市级卫生创建。将卫生创建工作作为提高城乡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参与,深入推进各类卫生创建工作。坚持以“创”促“建”,发挥先进引领作用,扩大创建覆盖面,增加创建数量,提高创建质量,实现各类卫生创建逐年提升的目标。(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18.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制定出台《沈阳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努力形成一套具有沈阳特色的科学、有效、可行的健康城市建设模式,将健康城市建设和健康细胞创建工作覆盖到全市,充分体现健康城市建设的基本成果,达到健康环境明显改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健康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争显着提高健康城市评价指标。(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19.加快推进健康细胞建设。按照《沈阳市“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计划(2021-2025年)》,广泛开展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机关、健康企业等健康细胞建设。每年各区、县(市)分别建成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机关、健康企业,每类不少于5个,建成健康家庭不少于100个。评选优秀建设单位,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典型示范。(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全面创新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动员体系。

20.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持续巩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爱卫会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市、区、街、社区四级网络体系,爱卫会日常办事机构在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内独立设置,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人员,保障经费投入。街道、乡镇依托公共卫生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健全爱国卫生监督员、协管员队伍,定期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21.壮大爱国卫生志愿者队伍。组织发动卫生健康、医疗机构、大专院校、机关、事业单位等专业领域人员加入志愿者队伍,壮大爱国卫生运动志愿者专业力量,培育爱国卫生运动志愿者生力军。(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开展爱国卫生“七进”活动。每年结合爱国卫生月和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活动,组织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将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活动、专业队伍有机结合,动员各行业、各系统、各团体广泛参与,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爱国卫生运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动员能力。以普及社区传染病防控、防灾减灾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知识技能为主,编制培训教材或工作手册,举办防病救灾技能培训和疫情防控演练。“十四五”期间,各区、县(市)培训人数不少于5000人次,年培训人数不少于500人次。组织招募学生志愿者团队活动骨干,指导基层志愿者团队制定活动计划、发展新成员、开展示范性活动、巩固团队凝聚力。集中开展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排查走访工作,进一步细化网格,确保紧急信息发布和临时性援助服务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各级爱卫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爱国卫生运动行动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导评估。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按照职责分工扎实部署推进本领域相关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明确细化成员单位职责,加强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各地区要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增强社区参与精神和互助意识。每月至少安排2次卫生大清扫活动。采取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纳入党日活动、社会实践课等形式,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参与活动。

(三)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爱国卫生运动的悠久历史和伟大成就,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提升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技术支撑。充分发挥专业组织机构作用,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完善专业培训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为爱国卫生运动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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