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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蔬菜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高政办〔2008〕51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高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核心提示:
县蔬菜批发市场是国有大型批发零售经营场所,经营品种多,商品辐射面广,在我县及周边区域有着重要的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对蔬菜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高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高政办〔2008〕51号
发布日期 2008-11-1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暂无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蔬菜批发市场是国有大型批发零售经营场所,经营品种多,商品辐射面广,在我县及周边区域有着重要的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对蔬菜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冀政办传〔2008〕110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婴幼儿奶粉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以及省、市、县政府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养殖小区奶站饲料专项整治集中行动会议精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完善工作机制
 
  县食药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农牧局、质监局、商务局要在蔬菜批发市场设立派出机构,对市场经营的食品进行日常监管,做到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无缝隙。
 
  三、监管重点
 
  县工商局、卫生局、农牧局、质监局、商务局是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执法和监管主体,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负责。各单位派出机构要于11月20日前入驻市场并开展工作。市场内所有经营的果、蔬、粮、食品、肉类及肉制品、调味品、酒类、副食品、小吃点、小摊点、小作坊为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
 
  四、整治目标
 
  (一)消除市场内上架食品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销售不合格奶制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户准入关,严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食品经营秩序。
 
  (二)加大肉品品质检验力度。重点检查肉品水份、重金属残留、农兽药残留、瘦肉精和胶类物质等,对市场内上市销售的肉食品进行严格把关、加强检查,杜绝私屠滥宰的猪肉上市,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与定点屠宰厂签订责任书,向社会公开承诺生产“放心肉”。左旋肉碱哪种牌子好推荐瘦腿袜瘦腰适合25岁的眼霜排行榜评价哪种眼霜好用
 
  (三)对市场内的小吃店、小作坊开展联合检查。对有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加强对小餐馆、小作坊的卫生监督,严格执行餐饮原料索证和验收制度并建立台帐。
 
  (四)加大整治力度,集中查处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坚决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行为。各乡(镇)政府和农牧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无公害蔬菜生产标准,加强对菜农的种植技术指导,严禁使用不符合无公害化生产的药品。县农牧局要切实抓好对市场内上市蔬菜的定期抽检工作,保证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莱”。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派驻市场机构实行责任制,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市场食品监管工作。
 
  (二)县食药监局牵头负责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联动,进一步提高综合监管力度。
 
  (三)县蔬菜批发市场要成立食品安全监管科室,明确一名副职主抓,做好配合工作,为各部门派出机构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巡视制度;做好信息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严把市场准入关,今后入驻商户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办理相关证件,方可入场经营。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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