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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4〕78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现将《201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甘食药监发〔2014〕78号
发布日期 2014-03-1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http://www.gsda.gov.cn/CL0005/34068.html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东风场区工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2日
 
  201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会议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面临的突出矛盾,以职能整合、强化监管为主线,以落实规范化、网格化、痕迹化措施为手段,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全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巩固成果、夯实基础、严格执法、守住底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大型聚餐活动等为重点监管领域,以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餐用具洗消保洁、冷荤菜制作加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为重点监管环节,以凉拌菜、生食水产品、熟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监管品种,以节庆活动、夏秋季节为重点监管时段,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内部管理,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着力把好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口。严格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各项要求,按照三分离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政务受理、现场审评、行政审批工作,坚持标准、严格审核,推进餐饮服务许可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切实把好小餐饮、小饭桌、小农家乐准入关口,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严格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超范围经营和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行为,坚决防控餐饮单位“带病”营业。认真清理已停业、到期的餐饮单位,及时做好注销工作,确保许可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尽快建立许可管理信息化平台,逐步完善规范运行。
 
  三、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完善监管措施,强化餐饮环节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油、自制饮料、自制和散装调味品、添加剂等监管;按照提倡物理消毒、鼓励集中消毒、规范化学消毒的原则,认真落实餐用具洗消保洁各项措施,全面开展餐用具洗消保洁专项治理;以超范围加工凉菜和超能力承担集体聚餐及重大活动接待等为重点,严厉查处餐饮单位超范围超能力经营行为;严格落实省局关于禁止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酱油和散装醋等规定,做好原料购进验收专项治理;按照“许可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继续开展小餐饮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小餐饮分类监管模式;强化协调配合,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地沟油”、“假羊肉卷”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发挥乡镇监管所的作用,加强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农村自办宴席的申报备案、监督指导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严格学校食堂和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结合职能调整的实际,全面理顺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等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统一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做到学生营养餐、学校食堂和其他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盲区、无交叉、无缝隙有效监管。强化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新开办的学校食堂,同一建筑物内原则上只发一证,对已实施一档一证管理的,利用延续办证、补发等工作,逐步向同一建筑物内一证管理过渡。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堂人员管理、环境设施、原料采购、加工操作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强化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加快学校食堂规范化建设与改造,在图纸设计、布局设置、流程改造方面积极参与指导,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 58个连片特困县较大规模食堂和乡镇以上学校营养餐年底实现食堂供餐,确保广大师生食品安全。
 
  五、稳步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全面启动餐饮业“明厨亮灶”工程,以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打造“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核心,引导餐饮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食品库房等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通过直观形式或视频展示给消费者,使“后厨”成为消费者可视、可感、可知的“透明厨房”,营造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与行政监督一道形成有力的“抓手”,促进餐饮行业“阳光操作”和全面优化升级,力争全年“明厨亮灶”实施率60%以上。同时,以倡导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为载体,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推进我省餐饮业健康发展。
 
  六、持续提升量化分级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统一规范开展量化评定和等级公示。在等级评定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标准,坚决杜绝标准严重下滑、等级长期不变、公示流于形式等问题的发生,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等级评定和信息公示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等级评定和信息公示覆盖率应达到100%。推行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管理,将量化分级动态等级所体现的食品安全状况在餐饮单位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警示经营者、提示消费者,“外置化”率应达80%以上。严格落实差别化监管工作措施,督促餐饮单位进行升级改造,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真正成为促进监管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
 
  七、强化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根据职能调整的现状,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除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外,还涉及酒店客房提供的饮用水和预包装食品、宾馆商务环节销售的食品、接待点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售食品等的安全保障任务。今年,要尽快修订完善《甘肃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办法》,适时举办全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业务培训,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靠实工作责任、完善技术支撑、强化协调联动,全力做好各级各类重大活动的事前监督检查和保障评估,驻点监督和留样管理,应急准备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落实全程保障措施,确保各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的顺利完成。
 
  八、继续深化示范创建活动。在巩固以往餐饮服务环节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整合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实行统一称谓、统一标准、统一实施,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和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2014年,在各地继续深入开展示范创建的基础上,力争创建10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20个示范街(区)、50个示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200个食品安全示范店。各地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认真开展市、县级示范创建工作的同时,对已创建的示范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对创建工作严重滑坡、不再符合条件的,坚决摘牌,确保示范效果和创建质量。
 
  九、切实加强教育培训。针对机构改革人员新增的实际情况,制定基础性、操作性强的监管人员教育培训手册,采取多种方式,对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力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教育培训,确保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会监管、能监管、监管好。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强化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特别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上岗前和岗位中教育培训,督促餐饮从业人员全部持证(健康体检和培训合格证)挂牌上岗。
 
  十、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按照规范化、网格化、痕迹化监管的要求,切实加强餐饮环节日常监督、飞行检查和行政查处力度。着力强化飞行检查工作,省局至少一季度安排一次,按照依法、审慎、及时、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奔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飞行检查,力求掌握各地食品安全真实状况,强化效果应用,突出整改落实,严防食品安全风险。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突出监督抽检的“靶向性”和“针对性”,加强餐饮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和对不合格单位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案件协查和行刑衔接力度,不断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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