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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包装食品流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闽食药监食流〔2014〕76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福建省预包装食品流通备案管理办法》已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发布单位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闽食药监食流〔2014〕76号
发布日期 2014-04-24 生效日期 2014-04-24
有效性状态 已经废止 废止日期 2019-12-16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fjfda.gov.cn/detail/d20031.html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预包装食品流通备案管理办法》已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并就具体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预包装食品流通备案管理是通过在食品经营领域采集相关食品安全基本信息,实施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食品数据库、食品质量检验检测合格数据库、食品流向数据库,为食品市场日常监督检查、溯源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全程监管提供基础数据。各地要高度重视这一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办法》实施的具体计划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备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各地要抓住重点品种和食品流通源头性关键经营主体,稳步推进预包装食品流通备案管理,保证数据质量,以点带面,确保成效。
 
  (一)重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饮料、儿童食品、调味品等。食品添加剂参照预包装食品进行单独分类与备案。
 
  (二)重点对象:1.食品批发经营者。分为全省一级批发经营者(含全省总经销、总代理)、跨区域一级批发经营者(非全省一级批发经营者,市场覆盖两个以上市、县)和县(区)级区域内一级批发经营者(本区域范围内无上级供货商)、二级批发经营者。2.食品可追溯管理示范点。
 
  (三)重点措施:1.督促指导食品批发经营者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销售记录法定义务,全面建立进(销)货电子台账管理制度,完整记录法律法规和《办法》要求的各个要素项目,做到数据规范、准确、真实。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数据备案平台传输备案数据。2.指导和服务食品经营者做好网络备案的主体注册或数字身份认证(CA证书)申领工作,完成网络在线备案平台的测试调试,建立食品经营者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横向数据连接通道,确保数据传输安全与稳定的各项技术可靠。3.确定食品流通备案管理专员。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指定备案数据审核与联系联络业务专员1人,备案平台技术维护专员1人,负责食品经营者备案操作中的及时答疑和障碍排除、申报工作。4.督促检查,保证质量。各地要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加强备案数据抽查审核和食品零售经营者终端倒查,保证备案数据质量,支持备案主体扩大销售市场覆盖范围,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行为,达到规范诚信经营者受益、不规范经营者被驱除的良性效果。
 
  三、周全准备,适时启动。由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构改革原因,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还在开发完善之中,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系统测试与正式运行时间将另行通知。此前,各地要认真做好食品经营者电子台账管理、数据规范、人员职责确定等各项准备工作,为全面进入无障碍备案管理工作创造条件。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2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福建省预包装食品流通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预包装食品的市场准入管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入市管理。
 
  第三条 从事预包装食品批发销售的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食品进货查验与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向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食品安全基本信息。
 
  食品生产企业设立在福建省范围内的总经销、总代理及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总部参照批发经营者实施预包装食品流通备案管理。
 
  第四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门户网站设置专栏提供食品安全基本信息在线备案服务与指南。
 
  第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进入备案管理网络操作平台,可以凭数字身份认证证书(CA证书)登录或在首次实施网络在线备案前进行食品流通备案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登记。
 
  第六条 食品流通备案信息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食品安全备案基本信息。
 
  1.食品生产经营者基本信息:
 
  (1)食品生产者:食品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生产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
 
  (2)食品批发经营者:食品经营者名称、食品流通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主体类别、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
 
  食品批发经营者主体类别分为全省一级批发经营者(含全省总经销、总代理)、跨区域一级批发经营者(非全省一级批发经营者,市场覆盖两个以上市、县)和县(区)级区域内一级批发经营者(本区域范围内无上级供货商)、二级批发经营者。
 
  2.食品基本信息:食品条形码、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食品类别、包装、规格、注册商标、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
 
  3.入市食品动态信息:入市食品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批次食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其他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编号、扫描图片等信息。
 
  具有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合格统一标识的食品,可以备案批次食品检验合格标识图片作为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4.食品流向信息:购货者名称、购货者食品流通许可证号、购入食品名称、条形码、数量、批号、生产日期等。
 
  (二)备案的食品安全基本信息项目如有改变,应及时备案、不得缺漏。
 
  (三)食品流通备案单位承诺对备案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备案信息应当规范、完整。
 
  第七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定期对本辖区食品流通在线备案信息进行数据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抽查审核。
 
  食品安全基本信息备案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抽查审核工作,在合理期间内提供批次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等原始文件资料供比对查核。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查发现电子数据不规范、不完整的,应及时通知备案单位补正。发现备案单位提供虚假数据、伪造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要立即删除该批次备案记录,依法查处并在备案单位信用档案记录上注明事实,信用等级同时降级。
 
  第八条 按照本办法要求完成批次食品安全信息备案的食品经营者,可不再向其购货单位提供纸质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其提供的符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范要求的电子供货销售凭证(通称“一票通”单据,参考格式见附件),可以作为购货者履行进货查验基本义务的凭证。
 
  未按照本办法完成批次食品安全信息备案的经营单位,应当向其购货单位随货提供纸质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原件或由其签章的复印件。
 
  第九条 食品流通备案信息实行属地备案与审核,全省联网信息共享。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管理服务需要,将审核确认的预包装食品安全备案基本信息有关内容向社会公众开放,供食品经营者采购和消费者购物查询。
 
  第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督检查中,对经过备案审核确认的批次食品视同经营者已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对未经备案的批次食品要进行重点验证验票检查。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遵守食品安全法定义务,积极配合实施备案管理,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的食品经营者,要在办理许可证相关手续、推荐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公示优质信用等方面优先考虑,提供优先服务和绿色通道。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食品安全数据备案表单
 
  1.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用户注册登记信息采集表

附件1:食品安全数据备案表单 

1.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用户注册登记信息采集表

主体类别

食品生产者

食品批发经营者

企业名称

生产许可证号

营业执照号

生产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企业名称

流通许可证号

营业执照号

经营地址

仓储场所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A

B

C1

C2

注:备案主体类别分为A类--全省一级批发经营者(全省总经销、总代理)、B类--跨区域一级批发经营者(市场覆盖两个以上市、县)和C类--县(区)级区域内一级批发经营者(C1)、二级批发经营者(C2)。

2.食品基本信息采集表

食品基本信息

食品条形码

食品类别

规格

保质期

生产企业联系电话

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

包装

注册商标

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企业地址

(上表中食品类别对照《食品经营类别申报表》)

3.入市食品动态信息采集表

入市食品品名

条形码

食品流向信息

生产批号

生产日期

序号

购货者名称

食品流通许可证号

购入数量

购货者电话

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类型

全项目指标

非全项目指标

检验合格证明编号

01

企业自检合格证明文件

是()

否()

是()

否()

02

企业委托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是()

否()

是()

否()

03

法定检验机构抽检合格证明文件

是()

否()

是()

否()

04

上传图片

05

4.食品经营类别申报表

食品经营类别申报 

食品分类

名 称

食品类别

类别
编号

勾选栏

单元名称

品    种

粮食制品

小麦粉

0101

小麦粉(通用、专用)

通用小麦粉(特制一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低筋小麦粉等)、专用小麦粉(面包、面条、饺子、馒头、发酵饼干、酥性饼干、蛋糕、糕点用小麦粉等)

大米

0102

大米

大米

挂面

0103

挂面(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

强力面、玉带面,蔬菜面、鸡蛋面、营养强化面,手工面

其他粮食

加工品

0104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

高粱米、小米、糙米、黑米、紫米、荞麦米等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

黑麦粉、小米粉、高粱粉、大麦粉、青稞粉、玉米粉、燕麦粉、荞麦粉、杂面粉、大米粉、糯米粉、麦片、绿豆粉等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产品名称)]

生切面、饺子皮、通心粉、米粉、米线、(沙)河粉、湿米粉等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

0201

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调和油、茶籽油、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芝麻油、橄榄油、棕榈油、椰子油、核桃油、花椒籽油等

食用油脂

制品

0202

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

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等

食用

动物油脂

0203

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

食用猪油、食用牛油、食用羊油等

调味品

酱油

0301

酱油(酿造酱油、配制酱油)

酿造酱油、配制酱油

食醋

0302

食醋(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0303

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

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等

味精

0304

味精[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

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

鸡精调味料

0305

鸡精

鸡精

酱类

0306

甜面酱、黄酱、豆瓣酱、原酱、双峰辣酱等

调味料产品

0307

调味料(固态)

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咖喱、胡椒等各种香辛料粉

调味料(半固态)

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

调味料(液体)

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酵母抽提物、液态复合调味料等

调味料(调味油)

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肉制品

肉制品

0401

肉制品(腌腊肉制品)

咸肉类、腊肉类、风干肉类、中国腊肠类、中国火腿类、生培根类和生香肠类等

肉制品(酱卤肉制品)

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糕类、肉冻类、油炸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

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

熏、烧烤肉类,肉脯类和熟培根类等

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

肉制品(发酵肉制品)

发酵香肠类和发酵肉类等

乳制品

乳制品

0501

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酸乳)]

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酸乳(如纯酸牛乳、调味酸牛乳、果料酸牛乳等)

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

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殊配方乳粉(如儿童乳粉、中小学乳粉、青少年乳粉、中老年奶粉、孕产妇乳粉、高钙营养乳粉、铁锌钙营养乳粉等)、牛初乳粉

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

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如奶豆腐、奶皮)

婴幼儿配方乳粉

0502

婴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

婴儿配方乳粉[婴儿配方奶粉Ⅱ、婴幼儿配方奶粉1段、婴儿配方奶粉(0-6个月)]、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婴儿配方奶粉Ⅰ、婴幼儿配方奶粉2段、较大婴儿配方奶粉(6-12个月)]、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3段、幼儿配方奶粉(12-36个月)]、特定配方产品(婴儿配方乳粉Ⅱ、Ⅲ,婴儿配方乳粉Ⅰ)

饮料

饮料

0601

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

饮料[碳酸饮料(汽水)类]

碳酸饮料(汽水、可乐、雪碧)、充气运动饮料等

饮料(茶饮料类)

冰红茶饮料、绿茶饮料等

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

苹果汁饮料、山楂汁饮料、橙汁饮料等

饮料(蛋白饮料类))

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蛋白饮料

饮料(固体饮料类)

菊花晶、速溶果珍等

饮料(其他饮料类)

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如竹汁饮料)、风味饮料类(如各类果味饮料) 等

方便食品

方便食品

0701

方便食品(方便面)

方便面

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

主食类,如方便米饭、方便粥、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方便湿米粉、方便豆花、方便湿面等;冲调类,如麦片、黑芝麻糊、红枣羹、油茶等

饼干

饼干

0801

饼干

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A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等

罐头

罐头

0901

罐头(畜禽水产罐头)

火腿罐头、火腿午餐肉罐头、豆豉鲮鱼、鲫鱼罐头、鸡罐头等

罐头(果蔬罐头)

菠萝罐头、清水荸荠罐头、蚕豆罐头、糖水桔片罐头 等

罐头(其他罐头)

八宝粥罐头、琥珀核桃仁罐头等

冷冻饮品

冷冻饮品

1001

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

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等

速冻食品

速冻食品

1101

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

速冻包子、速冻饺子、速冻馒头等

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速冻其他类制品)]

速冻生肉制品(鱼肉丸子、速冻香嫩肉卷、香卤猪耳等);速冻熟肉制品(速冻肉丸、狮子头、台湾风味热狗肠);速冻果蔬制品(黄瓜等);速冻其他制品;速冻果蔬制品(黄瓜、玉米等);速冻其他制品(速冻菜肴制品、速冻汤羹制品、速冻豆制品、速冻火锅汤料等)

薯类和膨化食品

膨化食品

1201

膨化食品

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膨化食品(如膨化玉米、薯片等)

薯类食品

1202

薯类食品

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如魔芋粉、土豆泥等)

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

糖果制品

1301

糖果制品(糖果)

硬糖、乳脂糖果、凝胶糖果、胶基糖果、压片糖果

糖果制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果冻

1302

果冻

含乳型果冻、果肉型果冻、果汁型果冻、果味型果冻、其他型果冻等

茶叶及相关制品

茶叶

1401

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 、紧压茶)

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 、紧压茶                                     

边销茶(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

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等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1402

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

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茶粉、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1402

代用茶

杭白菊、贡菊、大麦茶、莲心等

酒类

白酒

1501

白酒、白酒(液态、原酒)

白酒

葡萄酒及果酒

1502

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

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发酵工艺)

啤酒

1503

啤酒(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

啤酒(熟啤酒、鲜啤酒、生啤酒、特种啤酒)

黄酒

1504

黄酒、黄酒(加工灌装)

绍兴黄酒、古越楼台酒

其他酒

1505

其他酒(配制酒)

露酒、竹叶青、利口酒、永州异蛇酒等以及各种以药食两用物质为原料生产的配制酒等

其他酒(其他蒸馏酒)

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各种水果白兰地和水果蒸馏酒等

其他酒(其他发酵酒)

清酒、米酒(醪糟)、奶酒、甜酒等

蔬菜制品

蔬菜制品

1601

蔬菜制品(酱腌菜)

盐渍菜、榨菜、酱油渍菜、外婆菜等

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

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主要包括脱水蔬菜、蔬菜脆片、黄花菜、笋干、莲、辣椒干、玉兰片、南瓜粉、百合粉、藕粉等

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腌渍食用菌)]

干制食用菌(如香菇、木耳、茶树菇、银耳等);腌渍食用菌(腌渍金针菇、腌渍滑子菇)

蔬菜制品(其他蔬菜制品)

其它蔬菜制品

水果制品

蜜饯

1701

水果制品(蜜饯)

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丹(饼)类、果糕类

水果制品

1702

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

水果脆片、蔬菜脆片、无核葡萄干、荔枝干、桂圆干、红枣、香蕉脆片等

水果制品(果酱)

苹果酱、山楂酱等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炒货食品

1801

炒货食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

烘炒类(如炒瓜子、烤花生)、油炸类(如油炸玉米)、其他类(如糖炒瓜子仁、核桃粉)等

蛋制品

蛋制品

1901

蛋制品(再制蛋类)

皮蛋、咸蛋、糟蛋、卤蛋等

蛋制品(干蛋类)

巴氏杀菌鸡全蛋粉、鸡蛋黄粉、鸡蛋白片

蛋制品(冰蛋类)

巴氏杀菌冻鸡全蛋、冻鸡蛋黄、冰鸡蛋白

蛋制品(其他类)

蛋黄酱、色拉酱、松花蛋肠、日本豆腐等

可可制品

可可制品

2001

可可制品

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

焙烤咖啡

焙炒咖啡

2101

焙炒咖啡

焙炒咖啡豆、咖啡粉

水产制品

水产加工品

2201

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

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

水产加工品(盐渍水产品)

盐渍海带、盐渍裙带菜、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

水产加工品[鱼糜制品(熟制鱼糜灌肠和冻鱼糜制品)]

熟制鱼糜灌肠和冻鱼糜制品

水产制品

其他水产加工品

2202

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调味品)

虾酱、海胆酱、鱼子酱、虾子酱、蚝油、贻贝油、虾油、鱼露、海藻酱等

其他水产加工品(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

鱼体油、鱼肝油、海兽油等

风味鱼制品

熏鱼、熏鱿鱼、鱼松、炸鱼、五香鱼和糟鱼等

其他水产加工品(生食水产品)

醉虾、醉蟹、醉泥螺、醉蚶、蟹酱、生鱼片、生螺片等

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深加工品)

海参胶囊、牡蛎胶囊、甲壳素、海藻胶、海珍品口服液、螺旋藻、多肽类、即食海参等 

淀粉及淀粉制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

2301

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

谷类淀粉、薯类淀粉和豆类淀粉

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制品)

粉丝、粉条、粉皮

淀粉糖

2302

淀粉糖(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异构化糖)

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异构化糖等

糕点食品

糕点

2401

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月饼馅料)

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月饼馅料等

豆制品

豆制品

2501

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

腐乳、豆豉、纳豆等产品

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

豆腐、干豆腐、腐竹、豆浆等产品

豆制品(其他豆制品)

大豆组织蛋白(挤压膨化豆制品如麻辣豆筋)、豆沙、豆蓉类产品

蜂产品

蜂产品

2601

蜂产品(蜂蜜)

蜂蜜

蜂产品[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蜂产品蜂花粉

油菜蜂花粉、玉米蜂花粉等

蜂产品(蜂产品制品)

蜂三宝片、蜂花粉晶冲剂、王浆蜂蜜口服液等

特殊膳食食品

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物产品

2701

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物产品(婴幼儿配方谷粉)

适用于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补充谷粉、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豆基类婴幼儿配方粉等产品

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物产品(其他配方谷粉)

适用于其他特殊人群(如儿童、中老年等)食用的配方谷粉

其它食品

其他食品

2801

其他食品(产品名称)

地方特色食品

 

附件2:食品销售电子供货凭证参考格式

食品流通许可证号:                          供货凭证   顺序编号:              

购货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条形码

品名

商标
品牌

包装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生产单位名称

生产日期
(批号)

保质期

备注






合计金额
(大写)

                                                                       ¥: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收货人: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本供货凭证可作为进货台账,请注意保存2年,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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