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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17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等11大类食品58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肉制品、水产制品和调味品等5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等11大类食品58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肉制品、水产制品和调味品等5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海南、贵州、云南、青海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美团华欣超市(上地店)(经营者为北京豫城华星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大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制造的精肉里肌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二)阿里巴巴连云港市小瑜家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者为江苏省连云港市小瑜家食品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连云港市小瑜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瑜家罐装芝麻味(芝麻夹心海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佰海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来自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海辉海产品经营部的指甲贝(贝类),孔雀石绿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二)海南省陵水新村亚伍蔬菜摊销售的、来自海南省陵水新村青源果蔬商行的韭菜,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空达海鲜店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拼多多黔山记(经营者为贵州神粮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贵州神粮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贵州味哆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黔山记切片型马铃薯片(麻辣味),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拼多多玄武味业(经营者为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玄武王盼盼副食品店)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天和生物酿造厂制造的金标生抽,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2.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4.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5.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6.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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