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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1年第10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酒类4大类食品共228批次食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酒类共8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污染、质量指标和有机物污染问题。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酒类4大类食品共228批次食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酒类共8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污染、质量指标和有机物污染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4大类食品共228批次食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24批次,合格121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8批次,合格47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39批次,合格36批次,不合格3批次;酒类17批次,合格16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1、由南昌西湖区渔满仓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扁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芦溪县芦溪镇万仕达超市销售的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赣州市第四中学销售的,标称赣州正清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正清源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吉安县东固圣泉纯天然矿泉水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江西吉安市东固矿泉水厂生产的优质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由上饶市信江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上饶市信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信州春,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生物毒素污染问题
 
  由南昌市西湖区澳客隆百货超市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质量指标问题
 
  由铅山县鹅湖长寿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鹅湖岩泉天然山泉水,余氯(游离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有机污染物问题
 
  由武宁县西海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袁仕野生山茶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信息.xlsx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信息.xlsx

     酒类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x

     酒类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信息.xlsx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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