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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36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吉林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水产制品等21类食品34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36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水产制品等21类食品34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调味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65批次、豆制品4批次、饼干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蛋制品5批次、蜂产品5批次、糕点10批次、罐头4批次、酒类22批次、食糖3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次、水果制品10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5批次、饮料23批次、水产制品2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蛟河市草根儿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市哈欧亚国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雪腊肠,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70000CFU/g、270000CFU/g、190000CFU/g、240000CFU/g、42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珲春市易家惠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铁岭市鑫丰华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牛板筋(香辣味)(委托生产企业名称:铁岭市冠桥食品加工厂),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900000CFU/g、4600000CFU/g、3800000CFU/g、4200000CFU/g、440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松原市宁江区民利商贸有限公司飞宇分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3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大商股份延吉千盛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延边豆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海香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20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告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通报我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延边、吉林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延边、吉林、珲春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8日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x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1008.xls
 
     附件4:食品抽检合格-2018100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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