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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12月、2016年1月销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本次监督抽检覆盖全区14个市,抽检样品来自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小食品经营店等,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特殊膳食食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焙烤食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调味品、节令食品、豆类及其制品、饮料、酒类、糖果及可可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5大类食品,共计抽检1740批次。抽检结果合格样品1673批次,合格率96.14%,不合格样品65批次,不合格率为3.8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组织对销售环节部分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覆盖全区14个市,抽检样品来自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小食品经营店等,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特殊膳食食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焙烤食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调味品、节令食品、豆类及其制品、饮料、酒类、糖果及可可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5大类食品,共计抽检1740批次。抽检结果合格样品1673批次,合格率96.14%,不合格样品65批次,不合格率为3.86%。不合格产品抽检信息详见附件1。
 
  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肉及肉制品中山梨酸、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二是水产品及其制品中的镉、菌落总数、亚硫酸盐、二氧化硫项目不合格,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三是焙烤食品中的柠檬黄、山梨酸、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四是蔬菜及其制品检出克百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五是水果及其制品检出笨甲酸、胭脂红、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六是豆类及其制品脱氧乙酸项目不合;七是酒类的酒精度不达标。
 
  对本公告附件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经营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1.2015年12月、2016年1月销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公告
 
  2.小贴士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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