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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3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食品1379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1338批次,不合格41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3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食品1379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1338批次,不合格41批次。
 
  一、饼干不合格2批次
 
  (一)标称福安市银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22年7月22日生产的鹭莎贝尔小黑饼(牛奶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上杭县鑫程副食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福安市银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22年7月22日生产的鹭莎贝尔小黑饼(草莓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新罗区英超食品经营部,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12批次
 
  (一)上杭县蜀发发餐饮店的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上杭县蜀发发餐饮店的筷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上杭县万光涛餐饮店的筷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上杭县万光涛餐饮店的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上杭县十二鱼小蛙餐饮店的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上杭县十二鱼小蛙餐饮店的筷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福鼎市雅泉餐厅的小白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连江县蒋先森餐饮店的黑瓷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九)连江县蒋先森餐饮店的圆托盘(消毒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厦门市集美区黄希奇饮食店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一)晋江市新塘飞仔快餐厅的菜盘(消毒日期为2022年8月2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二)南安市溪美德庄火锅店的餐盘(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龙海市漳龙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6月21日生产的鱼皮花生(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平市客多多超市,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四、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桂林智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1日生产的手磨黑芝麻营养糊,菌落总数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霉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市石狮振兴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糕点不合格6批次
 
  (一)标称漳州市圣夫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9日生产的老北京鸡肉卷面包(香芋肉松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郭延杰食品商行,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二)标称漳州市圣夫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7日生产的老北京鸡肉卷面包(海盐芝士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郭延杰食品商行,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三)标称福建宇之润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9月8日生产的日式酱心面包(板栗味),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将乐县和润生鲜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四)标称江西旺红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7月21日生产的江南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长汀县永惠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标称泉州贝夫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20日生产的软紫薯蒸米糕,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浦县赤湖镇荫珍食品商行,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六)标称龙海市榜山苑发食品厂2022年8月5日生产的咸香元气薯脆(糕点),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平和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大世界购物中心,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六、食糖不合格1批次
 
  标称晋江恒兴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20日生产的白砂糖,色值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建宁县百家惠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水产制品不合格3批次
 
  (一)标称福州宏利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8日生产的海蜇头,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延平区永乐超市,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标称福鼎市村哥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7月15日生产的海蜇霸(酸甜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市博凯贸易有限公司永定分店,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三)标称福鼎市村哥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19日生产的海蜇霸(麻辣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润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0批次
 
  (一)新罗区忠锦蔬菜摊销售的嫩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8日),铅(以Pb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晋江市陈埭镇盛泰便利店销售的鲜金鲳鱼(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三)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清万达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7月28日),腈菌唑不合格,初检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厦门丰粥记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豇豆)(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灭蝇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上杭县蛙先生餐饮店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厦门七彩池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台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8日),噻虫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厦门丰德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4日),铅(以Pb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泉州成功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2日),铅(以Pb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九)漳州市锋味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精选花生仁(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2日),黄曲霉毒素B?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延平区永乐超市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18日),铅(以Pb计)不合格、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九、冷冻饮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仙境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29日生产的大布丁 奶油口味 雪糕,蛋白质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家乡商贸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调味品不合格2批次
 
  (一)标称福建省福清市虹捷食品厂2022年2月23日生产的京泰味生抽王,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合格、全氮(以氮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涵江区众家源商行,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标称福建省福泉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15日生产的老醋,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台商投资区福德龙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一、饮料不合格2批次
 
  (一)标称惠安家家桶装饮用水厂2022年9月9日生产的贵族人家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惠安县螺城镇高财玉烟杂店,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标称晋江市百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22年5月8日生产的思必特果味型碳酸饮料(柠檬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苏宏杰食杂店,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38期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2、第38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3、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doc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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