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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3期)2022年 第 47号

核心提示: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糖果制品、酒类、蜂产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类食品6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8批次,检出其中肉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糖果制品、酒类、蜂产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类食品6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8批次,检出其中肉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和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经营地址为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54号的克拉玛依区日升昌商行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若羌县成雨敏购物中心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富蕴县陈华真蔬菜水果店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布尔津县郑林蔬菜水果店销售的毛芹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城市奥莱销售的YH香蕉和YH生姜(精),均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清园路轩和苑小区A41独栋商业负一楼的水磨沟区清园路边疆来客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城市奥莱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农业科技园区高新农业产业园富园路300号的新疆亿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牛肉冻,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阿瓦提乡15村4组的新疆神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药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昌吉市昕洋油坊生产的菜籽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焉耆隆辉榨油坊生产的葵花籽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乌鲁木齐县永丰镇下寺村忠实利人榨油坊生产的红花籽油,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乌鲁木齐县永丰镇下寺村忠实利人榨油坊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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