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酒类等9类食品11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04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近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酒类等9类食品11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04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近期,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酒类等9类食品11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04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不达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疆晨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清焰高度葡萄蒸馏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双河市玉玉综合商店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三、双河市胡胖子水果蔬菜店销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啶虫脒、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四、双河市壹家壹超市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五、双河市大伟早餐店销售的油条(油炸面制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六、双河市樊伟峰蔬菜水果店销售的小油菜(普通白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七、第九师一六八团敏超果蔬商店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八、第九师一六八团敏超果蔬商店销售的辣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九、北屯市馨苑超市销售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北屯市燕京超市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兵团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2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兵团市场监管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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