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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信息公告(第1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本期公布93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为百日整治行动保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涉及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19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合格样品93批次,无不合格样品。
  本期公布93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为百日整治行动保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涉及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19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合格样品93批次,无不合格样品。
 
  合格样品93批次,具体为:
 
  一、饼干
 
  1.饼干1批次,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霉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9项指标。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霉菌、铅(以Pb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8项指标。
 
  三、淀粉及淀粉制品
 
  1.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等6项指标。
 
  四、豆制品
 
  1.豆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11项指标。
 
  五、方便食品
 
  1.方便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霉菌、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分、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6项指标。
 
  六、蜂产品
 
  1.蜂产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二甲硝基咪唑(DMZ)(地美硝唑)、甲硝唑(MNZ)、果糖和葡萄糖、菌落总数、氯霉素、霉菌计数、诺氟沙星、培氟沙星、铅(以Pb计)、嗜渗酵母计数、氧氟沙星、蔗糖等12项指标。
 
  七、糕点
 
  1.糕点3批次,检验项目为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二醇、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按所检防腐剂计算)、富马酸二甲酯、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霉菌、纳他霉素残留量、铅(以Pb计)、三氯蔗糖、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21项指标。
 
  八、罐头
 
  1.罐头3批次,检验项目为阿斯巴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1、柠檬黄、日落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无机砷(以As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等12项指标。
 
  九、酒类
 
  1.酒类8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甲醇、甲醛、酒精度(20℃)、氰化物(以HCN计)、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12项指标。
 
  十、粮食加工品
 
  1.粮食加工品12批次,检验项目为过氧化苯甲酰、苯并[a]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无机砷(以As计)、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等12项指标。
 
  十一、肉制品
 
  1.肉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氯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硝酸盐残留量(以亚硝酸钠计)、胭脂红、总砷(以As计)等8项指标。
 
  十二、乳制品
 
  1.乳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酵母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霉菌、三聚氰胺、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酸度、蔗糖、脂肪等14项指标。
 
  十三、食糖
 
  1.食糖3批次,检验项目为不溶于水杂质、还原糖分、螨、色值、蔗糖分、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二氧化硫残留量等7项指标。
 
  十四、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乙基麦芽酚、苯并[a]芘、过氧化值、铅(以Pb计)、溶剂残留量、酸价、酸价(KOH)、酸值(KOH)、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等9项指标。
 
  十五、蔬菜制品
 
  1.蔬菜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阿斯巴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镉(以Cd计)、纽甜、铅(以Pb计)、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等15项指标。
 
  十六、薯类和膨化食品
 
  1.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分、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等8项指标。
 
  十七、速冻食品
 
  1.速冻食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铬(以Cr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氯霉素、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胭脂红等10项指标。
 
  十八、调味品
 
  1.调味品14批次,检验项目为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按所检防腐剂计算)、麸氨酸钠(谷氨酸钠)、菌落总数、罗丹明B、铅(以Pb计)、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总酸(以乙酸计)等22项指标。
 
  十九、饮料
 
  1.饮料6批次,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二氧化碳气容量(20°C)、耗氧量(以O2计)、三氯甲烷、溴酸盐、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按所检防腐剂计算)、酵母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霉菌、纳他霉素残留量、柠檬黄、铅(以Pb计)、日落黄、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铜绿假单胞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苋菜红、胭脂红、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等26项指标。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210310.xls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3月10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检验项目
 
  1.饼干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霉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霉菌、铅(以Pb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三、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淀粉及淀粉制品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
 
  四、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豆制品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五、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方便食品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霉菌、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分、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六、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蜂产品检验项目为二甲硝基咪唑(DMZ)(地美硝唑)、甲硝唑(MNZ)、果糖和葡萄糖、菌落总数、氯霉素、霉菌计数、诺氟沙星、培氟沙星、铅(以Pb计)、嗜渗酵母计数、氧氟沙星、蔗糖。
 
  七、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糕点检验项目为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二醇、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按所检防腐剂计算)、富马酸二甲酯、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霉菌、纳他霉素残留量、铅(以Pb计)、三氯蔗糖、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八、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罐头检验项目为阿斯巴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1、柠檬黄、日落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无机砷(以As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九、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酒类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甲醇、甲醛、酒精度(20℃)、氰化物(以HCN计)、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十、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粮食加工品检验项目为过氧化苯甲酰、苯并[a]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无机砷(以As计)、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
 
  十一、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肉制品检验项目为氯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硝酸盐残留量(以亚硝酸钠计)、胭脂红、总砷(以As计)。
 
  十二、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乳制品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酵母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霉菌、三聚氰胺、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酸度、蔗糖、脂肪。
 
  十三、食糖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糖检验项目为不溶于水杂质、还原糖分、螨、色值、蔗糖分、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二氧化硫残留量。
 
  十四、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检验项目为乙基麦芽酚、苯并[a]芘、过氧化值、铅(以Pb计)、溶剂残留量、酸价、酸价(KOH)、酸值(KOH)、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十五、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蔬菜制品检验项目为阿斯巴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镉(以Cd计)、纽甜、铅(以Pb计)、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
 
  十六、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薯类和膨化食品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分、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
 
  十七、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速冻食品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铬(以Cr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氯霉素、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胭脂红。
 
  十八、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调味品检验项目为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按所检防腐剂计算)、麸氨酸钠(谷氨酸钠)、菌落总数、罗丹明B、铅(以Pb计)、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总酸(以乙酸计)。
 
  十九、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饮料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二氧化碳气容量(20°C)、耗氧量(以O2计)、三氯甲烷、溴酸盐、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按所检防腐剂计算)、酵母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霉菌、纳他霉素残留量、柠檬黄、铅(以Pb计)、日落黄、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铜绿假单胞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苋菜红、胭脂红、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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