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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1期)

核心提示:
近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糕点、酒类、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18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7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近期,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糕点、酒类、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18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7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石河子市莲琴副食品商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二、霍尔果斯市鑫振华超市凤凰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兵团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20201016.xlsx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16.xlsx
 
  兵团市场监管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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