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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二十六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本次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1096批次,涉及经营主体652家,共检测食品指标5714项次,其中,评价性抽检212批次样品,未发现不合格样品,合格率为100%,日常监督及专项抽检884批次样品,发现不合格样品21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餐饮食品15批次,酒类2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其他污染物。
  为强化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0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检制度进行创新性优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制定了食品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4%的工作目标,遵循避免重复、全面覆盖的抽检原则,确保抽检监测经费用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效益。我局以此工作目标开展食品日常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专项抽检、风险监测等方式的抽检工作,具体各食品抽检类型介绍见附件1。现将近期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类型为评价性抽检、日常监督抽检和专项抽检,抽样时间为2020年4月至8月,共计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1096批次,涉及经营主体652家,共检测食品指标5714项次,其中,评价性抽检212批次样品,未发现不合格样品,合格率为100%(评价性抽检是客观评价该地区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指标),日常监督及专项抽检884批次样品,发现不合格样品21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餐饮食品15批次,酒类2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其他污染物。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保健食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 共抽检餐饮食品3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3.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13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豆制品1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方便食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蜂产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糕点7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罐头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酒类461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氰化物。
 
  11.共抽检粮食加工品13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肉制品4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乳制品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食盐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5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
 
  16.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7.共抽检蔬菜制品6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水分、二氧化硫残留量。
 
  18.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水产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速冻食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1.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2.共抽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3.共抽检调味品6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4.共抽检饮料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5.共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2,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4,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5。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疫情期间,到超市或菜市场等场所选购食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动物和动物产品,如需接触,可佩戴手套,接触后及时洗手,避免触摸眼、鼻、口。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购买后按产品储存条件储存,使用冰箱、冰柜等储存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生下、分层放置。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餐饮单位和各类食堂在采购粮、油、副食品等食材时应注意定点采购,坚决杜绝向无证流动摊贩采购的行为。定点采购单位应证照齐备,并按照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辅料可溯源。采购的原辅料应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的食品及农产品。按需采购,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过长导致腐败变质。
 
  此外,针对本次通报发现的餐饮具大肠菌群超标突出问题,提醒消费者在外就餐时应注意:
 
  选择可信度高的餐饮店,在使用一次性餐具应关注外覆膜上的消毒厂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信息,一般情况下,经过正规流程的塑料封膜餐具都是安全可靠的。使用复用餐饮具时应关注餐厅的消毒设施能否正常工作,提供的餐具是否干净、卫生,表面是否光洁、无油渍、无异味等情况。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附件:1.   附件1.深圳市食品抽检类型介绍.docx
 
  2.   附件2.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3.   附件3.抽检合格信息.xlsx
 
  4.   附件4.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5.   附件5.2020年深圳市各食品抽检类型检验项目.xlsx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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