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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三项措施确保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时间: 2015-02-27 来源: 昆明市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为加强酒类流通监管工作,昆明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近期开展了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98人次,检查食品市场38个次,超市45个次,各类食品经营户710户次,餐饮服务单位1484户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3份,查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酒类26瓶和不合格散装白酒56公斤,查处无证经营酒类案件1件、无中文标签进口酒类案件3件。

    为加强酒类流通监管工作,昆明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近期开展了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98人次,检查食品市场38个次,超市45个次,各类食品经营户710户次,餐饮服务单位1484户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3份,查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酒类26瓶和不合格散装白酒56公斤,查处无证经营酒类案件1件、无中文标签进口酒类案件3件。

    为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了三项措施。第一是加强领导,下发了文件。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文要求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把酒类销售的市场准入关,依法监督酒类经营户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以及索证索票制度。第二是加强协作,开展联合检查。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与商务、工商等监管部门的联系,强化执法合力。第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要求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五查五看”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一是突出食品市场巡查重点。按照“五查五看”的要求加强食品市场巡查,一是查主体资格,二是查看食品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是否按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是查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散装食品贮存容器及外包装上标明内容、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四是查看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出租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五是查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查验义务,是否对查验情况作记录,是否对质量承诺,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退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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