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8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为保障新春佳节期间食品安全,增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8大类食品9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2批次,不合格样品36批次。
为保障新春佳节期间食品安全,增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8大类食品9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2批次,不合格样品3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将检验结果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为保障新春佳节期间食品安全,增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8大类食品9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2批次,不合格样品36批次。
1.川汇区仰龙超市销售的标称济南香酥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酥椒,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5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100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信阳市羊山新区郝记蒸饺店销售的1批次小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6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郑州航空港区超红干菜粮油店销售的1批次大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4.淇县西岗华尚玛特超市销售的标称赤峰市万泉涌酒厂生产的1批次闷倒驴酒,酒精度检出值为56.0%vol,标准规定为64.0~66.0%vol。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5.虞城县奥杰小吃部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5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固始伟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小白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5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7.葛维峰销售的1批次鲤鱼(活淡水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74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信阳市浉河区正宗鼓楼羊肉汤馆销售的1批次卤猪蹄,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3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焦作市景文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香芹,毒死蜱检出值为0.9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10.郾城区城关镇老赵家胡辣汤店销售的1批次油馍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13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1.武陟县锴金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中国四川?泸州市酒泉酿酒厂生产的1批次军壶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5.3%vol,标准规定为51.0~53.0%vol。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2.淇县王永玲早晚餐店销售的1批次炸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3.偃师市万合水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黄花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047.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4.信阳市浉河区正宗鼓楼羊肉汤馆销售的1批次卤猪耳,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12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5.浚县世纪华联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赖仁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赖仁高级迎宾酒(绵柔风味白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8.8%vol,标准规定为51.0~53.0%vol。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6.固始县亿家兴超市销售的1批次韭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4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17.息县云辉副食店销售的1批次上海青,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检出值为6.9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18.浚县世纪华联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武汉金利人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鸡翅吐司(鸡肉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9.浚县世纪华联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武汉金利人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牛肉吐司(牛肉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平桥区好邻家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菠菜,阿维菌素检出值为0.08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1.赵鲁权销售的1批次鲟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611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2.宝丰县新大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市闽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半切吐司(青苹果味),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13.0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mg/g。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3.太康县海龙副食部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24.新乡市牧野区晓辉海鲜超批销售的1批次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21.1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404.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5.淇县路英早晚餐店销售的1批次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5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6.洛阳市洛龙区世纪隆超市销售的标称通化圣雪山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野生原汁山葡萄酒,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17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7.穆汝明销售的1批次芹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检出值为1.8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28.郾城区城关镇老赵家胡辣汤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08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9.淘宝LISA莹的小铺销售的标称山西雷师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方正山楂,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48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2.96,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0.川汇区华联鲜生活店销售的1批次花花牛苹果,敌敌畏检出值为0.9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1.新乡市鑫通百货超市有限公司牧野理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香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水煮奶香味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2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8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2.洛阳市老城区大畜牧业蛋品部销售的1批次土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2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3.息县张玉成早餐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55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4.新乡市牧野区郑开元水产商行销售的1批次白虾,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4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5.修武县海荣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焦作市云台山矿泉水厂生产的1批次瓶装饮用山泉水,亚硝酸盐(以NO-计)检出值为0.252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05mg/L。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6.修武县海荣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焦作市云台山矿泉水厂生产的1批次瓶装饮用山泉水,亚硝酸盐(以NO-计)检出值为0.283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05mg/L;溴酸盐检出值为0.059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L。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鹤壁、漯河、商丘、周口、信阳、固始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2019年1月25日
标签:
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监管
食用农产品
方便食品
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
淀粉制品
调味品
豆制品
肉制品
乳制品
食用油
果制品
餐饮
炒货
抽检
淀粉
粮食
蔬菜
水产
饮料
油脂
糕点
食品
酒类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