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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药监局关于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 (2018年第11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湖北省食监局
核心提示:
2018年5月18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飞行检查组对赤壁市三国酒业有限公司的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情况、产品追溯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落实等4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这4个方面均存在问题。
赤壁市三国酒业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的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情况、产品追溯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落实等4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
 
  (一)水处理车间和勾调间未有效隔离,而且车间有杂物堆放。不符合GB14881中4.1.1 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的要求。
 
  (二)贮酒库待检、已检品混放,既未分区也未标注。不符合GB14881中5.1.8.3 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三)酿造车间有麻雀飞入,包装间无防鼠板。不符合GB14881中6.4.2 条款关于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二、采购进货查验管理
 
  酒坛覆盖塑料布不能提供供货商相关资质。不符合GB14881中7.4.1条款关于采购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实行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还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的要求。
 
  三、生产过程控制
 
  贮酒库中温度计、湿度计、糖度计、酒精度计配置不完善。不符合GB14881中5.1.9.1条款关于应根据食品生产的特点,配备适宜的加热、冷却、冷冻等设施,以及用于监测温度的设施的要求。
 
  四、产品追溯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落实
 
  未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湖北省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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