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情况的公告(Ⅱ)(2017年第17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河北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49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49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为保障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节日食品专项抽检。现将专项抽检情况(Ⅱ)予以公告。
 
  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49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49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具体情况见附件。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123.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70123.xls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