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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酒类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时间: 2012-07-24 来源: 质检总局
核心提示:
上半年,共检查酒类生产企业1万余家次,其中检查白酒生产加工企业7669家次,葡萄酒生产加工企业743家次,其他酒类生产加工企业1820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54起,其中重大案件15起。

  今年质检总局部署开展“质检利剑”酒类打假专项行动以来,各地质检部门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上半年,共检查酒类生产企业1万余家次,其中检查白酒生产加工企业7669家次,葡萄酒生产加工企业743家次,其他酒类生产加工企业1820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54起,其中重大案件15起。

  各地查处的重大案件涉及白酒、葡萄酒、啤酒和假冒产品包装等各个领域。其中,吉林省四平市质监部门查获一起非法添加工业甲醛和工业盐酸生产伪劣啤酒的案件,货值高达1300多万元,这是全国首次查获特大制售假劣啤酒违法犯罪案件;贵州省质监局连续查获假冒茅台酒案件,累计货值超过500万元;江苏查获制售假冒进口葡萄酒重大案件,形成了严厉打击假酒的高压态势。

  为组织开展好今年的酒类打假行动,质检总局部署对全国白酒、葡萄酒生产加工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为规范酒类行业,打击酒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好基础。同时,确定了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等葡萄酒、白酒产品生产集中地区和销售、消费量大的地区为重点地区。总局还指导行业协会建立酒类名优企业打假协作网,发动受侵权企业调查案件线索,向执法部门举报,执法部门组织查处。在行动中,注重打好摸排线索的“情报战”,要求各地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主动发现制售假冒侵权酒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以辖区为单位采取明查暗访,深入重点地区,深入厂房车间和仓库等地开展摸排,发掘造假内幕。注重打好查办重大案件的“攻坚战”,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把查处大要案、办精品案件作为主攻方向。注重打好内外联合的“协同战”,强化质监部门省际联动,加强与有关部门间的执法联动,形成合力,加强质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大案件移送力度。

  酒类打假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目前打假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一是在许多大酒厂周边“伴生”着数量众多的以生产基酒为主的中小型酒厂,这些酒厂生产的基酒,容易被造假分子用来进行勾兑制造假酒,牟取高额利润。二是造假行为性质恶劣,在生产伪劣酒类产品中添加对人体有毒有害物质,如吉林四平的甲醛啤酒案就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三是造假分子气焰嚣张,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此次公布的案件中,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的联合执法行动,在有公安机关配合的情况下仍然遭遇暴力抗法。四是标识欺诈问题突出,造假分子采用偷换产品标识方式,以低档酒冒充高档酒,特别是在进口葡萄酒产品中较为典型。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质检部门将进一步深入开展质检利剑行动,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与行业协会、名优产品生产企业的协作配合,加大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强案件移送力度,加大对重点案件的跟踪督办。充分发挥质检12365系统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提供制造假冒伪劣酒类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

  典型案例

  一、贵州省质监局查处贵阳市南明区制售假冒茅台酒案

  2012年4月11日,根据举报,贵州省质监局执法人员和公安干警对位于贵阳市南明区小碧乡的一民用出租房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假冒“贵州茅台酒”775瓶、制假设备2台、假冒茅台酒商标、包装物200余套,涉案货值达200余万元。据查,该批假冒茅台酒都是用散装白酒进行灌装而成,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目前本案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二、贵州省质监局查处制售假冒茅台等名优白酒案

  2012年6月13日,贵州省质监局根据举报,会同贵阳市公安局干警,通过对某物流公司发运假茅台酒的三辆微型货车进行执法检查,查获三辆车共装载假冒茅台酒达150件的线索,顺藤摸瓜在贵阳市黔灵乡小关桥下的一两层民居内,查获了制假窝点,查获制假设备和包装物一批、各类假冒名优白酒1000余瓶。此案货值总额近300万元,各类假冒名优白酒都是用散装白酒进行灌装而成。目前本案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三、吉林四平质监局查处掺入 “工业甲醛”制售劣质啤酒案

  2012年6月13日,吉林省四平市质监局联合公安部门,捣毁了一个特大的制售伪劣啤酒黑窝点。该窝点在啤酒中加入工业盐酸和工业甲醛。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工业甲醛120瓶、工业盐酸20余桶、伪劣啤酒1.89万箱、包装3100套、各类假冒注册商标标识13万套,总案值1300余万元。目前,6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四、江苏镇江丹徒质监局查处制售假冒进口葡萄酒案

  2012年3月16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接到举报后依法对镇江瑞德酒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对标注外文标示的葡萄酒产品进行清洗标识。经查,该批标称为法国生产的葡萄酒属于南京鑫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有。但南京鑫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相关葡萄酒进口报关、报检手续均为伪造,该批葡萄酒产地系伪造,属于假冒进口葡萄酒,共涉及9个品种、11208瓶,货值90.4万元。质监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五、四川巴中质监局查处非法印制酒类包装品案

  2012年5月21日,四川省巴中质监局执法人员成功破获一起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非法制造、销售驰名商标标识包装案。通过半个多月的暗访踩点后,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在巴中市永红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现场查获未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生产的“泸州”牌泸州老窖青花瓷浓香型白酒外纸箱包装686个,内纸盒包装6350个,一整套印刷生产设备和烫金商标模板二块。在巴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德信服饰批零部库房查获使用该印刷厂提供包装的泸州老窖青花瓷浓香型白酒942瓶,外包装200个,酒瓶包装300个。该批白酒均为用低档次酒冒充高档次酒。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广东广宁县质监局查处无证非法生产白酒遭遇抗法案

  2012年6月27日,广东省广宁县质监部门会同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下,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深入距县城约18公里的排沙镇扶罗村委会寺坑村,对一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白酒窝点进行了执法检查。当执法人员接近现场时,遭遇不明人员拦截车辆,辱骂并威胁执法人员。现场僵持局面从早上十时持续到下午四时,通过公安加派警力至40人,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才得以进入现场。执法人员现场查扣成品白酒320公斤、正在发酵的半成品1880公斤和制酒工具设施一批。该无证生产白酒的窝点是一间废弃的农村旧屋,屋内杂物众多、周边污水横流,卫生环境极其恶劣。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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