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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第56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广东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9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共4195批次,其中24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
  根据2016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9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共4195批次,其中24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
 
  (一)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东莞市中堂周鑫食品加工厂2016年5月11日生产的规格为26克/袋的川味泡鸭爪(辐照食品),菌落总数超标;2.标示为重庆采阳农业发展合作社2016年6月21日生产的规格为170g/袋的紫金凤爪,菌落总数超标。
 
  (二)饮料不合格14批次:1.标示为中山市天泉水业有限公司2016年8月21日生产的规格为17.5L/桶的纯至美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2.标示为中山市天泉水业有限公司2016年8月28日生产的规格为17.5L/桶的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3.标示为肇庆市源鼎泉有限公司2016年9月13日生产的规格为365mL/瓶的源鼎泉,溴酸盐超标;4.标示为肇庆市源鼎泉有限公司2016年7月13日生产的规格为365mL/瓶的源鼎泉,溴酸盐超标;5.标示为博罗县九天观矿泉水有限公司2016年8月15日生产的规格为570ml/瓶的天观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超标;6.标示为惠州市大亚湾正源泉饮用水有限公司2016年9月20日生产的规格为18.9升/桶的塘横绿景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7.标示为珠海市仙乐饮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8日生产的规格为18.9升/桶的唐家灣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超标;8.标示为东莞市昂想饮水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9月25日生产的规格为18升/桶的雨纯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9.标示为博罗县长宁超龙保健饮料厂2016年7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200克(10克×20小包)/袋的清热解暑(山楂茯苓固体饮料),菌落总数超标;10.标示为惠州市怡峰饮用水有限公司2016年9月24日生产的规格为18.9升/桶的憶佳山泉优质饮用天然净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11.标示为惠州市怡峰饮用水有限公司2016年9月25日生产的规格为18.9升/桶的憶佳山泉优质饮用天然净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12.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卓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16年1月25日生产的规格为450ml/瓶的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蛋白质不达标;13.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卓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16年8月12日生产的规格为1.25L/瓶的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蛋白质不达标;14.标示为肇庆市鼎湖绿洲饮用水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18.8L/桶的御鼎泉其他饮用水,溴酸盐超标。
 
  (三)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1.标示为广东正台南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7月6日生产的规格为408克/罐的浓香风味核桃露,霉菌超标。
 
  (四)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1.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老菜农副食品厂2016年4月10日生产的规格为300g/袋的咸菜(酱腌菜),二氧化硫超标。
 
  (五)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1.标示为茂名市茂港区羊角镇奇味花生食品厂2016年5月26日生产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南乳花生,过氧化值超标。
 
  (六)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1.标示为东莞市虎门海兴海产食品加工场2016年3月25日生产的规格为250克/袋的金鼎响螺,亚硫酸盐超标。
 
  (七)糕点不合格4批次:1.标示为广州市番禺区泰鑫顺食品厂2016年9月5日生产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绿豆饼,酸价和霉菌计数超标;2.标示为东莞市味可奇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1日生产的规格为100克/袋的绿豆面包,菌落总数超标;3.标示为广东趣园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550克/盒的果仁酥(烘烤糕点酥类),菌落总数超标;4.标示为惠州市广香园食品厂2016年9月13日生产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芝麻肉松蛋糕,过氧化值超标。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0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220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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