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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抽45批次食品合格的通告 (2016年第20号)

核心提示: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11批次样品、食品添加剂3批次、食糖2批次样品、食用农产品1批次样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样品、水果制品1批次样品、速冻食品3批次样品。
  2016年10月,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等12大类食品,共45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其中餐饮食品7批次样品、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样品、蜂产品1批次样品、酒类3批次样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样品、粮食加工品11批次样品、食品添加剂3批次、食糖2批次样品、食用农产品1批次样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样品、水果制品1批次样品、速冻食品3批次样品。
 
  特此通告。
 
  附件:
 
  1.    食品抽检合格-20161121-餐饮食品
 
  2.    食品抽检合格-20161121-茶叶及相关制品
 
  3.    食品抽检合格-20161121-蜂产品
 
  4.    食品抽检合格-20161121-酒类
 
  5.    食品抽检合格-20161121-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6.    食品抽检合格-20161121-粮食加工品
 
  7.    食品抽检合格-20161121-食品添加剂
 
  8.    食品抽检合格-20161121-食糖
 
  9.    食品抽检合格-20161121-食用农产品
 
  10.    食品抽检合格-2016112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1.    食品抽检合格-20161121-水果制品
 
  12.    食品抽检合格-20161121-速冻食品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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