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8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山西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本期公布102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方便食品、罐头、水产制品、冷冻饮品、蔬菜制品、调味品、蛋制品、食品添加剂、薯类及膨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6大类。
本期公布102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方便食品、罐头、水产制品、冷冻饮品、蔬菜制品、调味品、蛋制品、食品添加剂、薯类及膨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6大类。其中:
本期公布102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方便食品、罐头、水产制品、冷冻饮品、蔬菜制品、调味品、蛋制品、食品添加剂、薯类及膨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6大类。
不合格样品7批次,分别为:
1.食用油2批次,标称襄汾县晋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个批次葵花油中过氧化值超标。
2.糕点1批次,标称为大同市城区大明亮食品厂生产的南味油枣中检出日落黄。
3.方便食品3批次,分别为平遥县大个特产店销售的标称山西省平遥县维义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长山药粉(高钙无蔗糖)中大肠菌群超标;标称山西臣丰食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苦荞豌豆糊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标称太原市金大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灌肠中菌落总数超标。
4.罐头1批次,标称临汾平阳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驴肉中镉超标。
合格样品95批次,具体为:
1.糕点10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23项指标。
2.粮食加工品2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25项指标。
3.肉制品9批次,检验项目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24项指标。
4.乳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三聚氰胺和微生物指标等19项指标。
5.酒类8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限量等15项指标。
6.方便食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等16项指标。
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11项指标。
8.水产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3项指标。
9.冷冻饮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三聚氰胺等12项指标。
10.食品添加剂1批次,检验项目为重金属(以Pb计)、砷、溴酸钾、过氧化苯甲酰等4项指标。
11.蔬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15项指标。
12.蛋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6项指标。
13.调味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15项指标。
14.薯类及膨化食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22项。
15.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维生素、微生物指标、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等27项。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表示油脂被氧化的程度,过氧化值越高说明样品被氧化而变质的程度越大。造成过氧化值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使用油脂及其他原辅料质量不合格或原辅料、成品贮存条件不当,使油脂氧化加剧导致超标。
2.日落黄
日落黄属于食品添加剂,主要起着色作用,食品中检出超范围使用着色剂日落黄的情况,原因可能是由于企业为增加产品卖相,或者弥补原料品质较低而超范围添加。
3.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4.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原因:一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二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是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5.镉
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镉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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