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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41期)

时间: 2024-11-05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38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71批次、不合格10批次。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38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71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浙江爱迪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岛琍泉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浙江泰中蜂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泰中蜂百花蜜,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兰溪市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宝龙城市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益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然素材美味黑糖饼干,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诸暨市城北喜多福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安徽胡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胡家茶干(鸡汁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安徽胡氏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宁波海曙乾玉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椒盐桃片(自制糕点),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四)佛山市南海区欣促熙食品店在抖音(网店)销售的标称宁波市北仑区李记文菖油赞子店生产的纯手工小麻花(油炸类),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魏保林水产批发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嵊州市建钧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浙江松门水产品批发市场张根永摊位销售的肉鲳鲞,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重金属污染
 
  金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皓大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幼嫩干裙带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皓大工贸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温州、绍兴、金华、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1030.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41030.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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