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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五批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 这2批次不合格食品上黑榜

时间: 2024-10-14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
10月1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第五批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根据收集的群众意愿,第五批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共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和饮料10大类200批次食品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2大类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10月1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第五批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根据收集的群众意愿,第五批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共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和饮料10大类200批次食品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2大类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1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为龙口市富博龙超市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吡唑醚菌酯为杀菌剂,属于甲氧基氨基甲酸酯类,通过抑制菌株的呼吸作用,进而达到杀菌的效果。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杧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为邹平黄山月娥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沈阳市侁旺金酸菜厂生产的大正秾酸菜(生产日期/批号:2024/4/12,规格型号:1千克/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二氧化硫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1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食品名称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单位║标准值 备注
1 大正秾酸菜 沈阳市侁旺金酸菜厂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大民屯镇二村 邹平黄山月娥超市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黄山街道醴泉一路红绿灯南100米东景沿街房 1千克/袋 / 2024/4/12 二氧化硫残留量║0.156║g/kg║≤0.1
2 芒果 / / 龙口市富博龙超市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莱街道博士小区西南首 / / 2024/5/27 吡唑醚菌酯║0.174║mg/kg║≤0.05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五批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4期(总第478期)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第五批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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