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爱沙尼亚修订酒类相关法规

时间: 2024-08-20 来源: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
2024年8月3日,爱沙尼亚官方公报发布了RT I,03.08.2024,3号公告,修订了原2004年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第134号条例《酒精饮料的定义、描述和展示要求》。
   2024年8月3日,爱沙尼亚官方公报发布了RT I,03.08.2024,3号公告,修订了原2004年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第134号条例《酒精饮料的定义、描述和展示要求》。
 
  主要修订了其他酒精饮料的定义,指通过混合烈酒、烈酒饮料、发酵饮料、水或者其他非酒精饮料而制成的饮料,酒精浓度在1.2%至22%之间,可以进行碳酸化和调味。
 
  该修订于2024年8月6日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riigiteataja.ee/akt/103082024006
 标签: 酒精饮料 酒类 法规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