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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2024│揭秘“特供酒”生产作坊……

时间: 2024-07-04 来源: 公安部食药侦局微信号
核心提示:
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净风”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近日,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深入上海、浙江等地深入采访相关典型案例。
  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净风”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近日,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深入上海、浙江等地深入采访相关典型案例——
 
  揭秘“特供酒”生产作坊!
 
  民警:一言难尽!
 
  没有“特供”的酒 只有“特供”的骗局
 
  “我们定制的是××品牌没有的款式,价格又低,一眼看去就知道是假的。”在被问及非法制售“特供酒”情况时,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说道。
 
  “那有人买?”
 
  “总有人爱面子,货就卖得出去。”徐某某说。
 
  爱面子、好虚荣、显示人脉……正是瞄准了部分消费者的此种心理,犯罪分子打造了“特供酒”骗局。
 
  “军中茅台” “××局专用酒”……名目繁多的所谓“特供酒”,配上“特殊渠道朋友相赠”之类欲言又止的说辞,令不少消费者享受了一把被众人吹捧的“社交高光时刻”。
 
  近期,上海、浙江等地公安机关侦破一批非法制售“特供酒”重大案件,打掉一批制假售假团伙,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铲除一批制假窝点,掀起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的强大攻势。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部门于2013年印发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公安部等六部门于2022年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明确网上网下销售的“特制”“接待”“内招”以及“军供”“军队特供”等标识、字样的商品均系非法产品。
 
  所以,当下的所谓“特供酒”,根本不存在。存在的,只有“特供”的骗局。
 
  “脏乱差”式生产,“纯手工”式灌装
 
  灌装作坊里墙壁发霉,地面污水横流,有的酒桶内密密麻麻漂着一层苍蝇
 
  “一进灌装作坊,我就闻到一股酒味和霉味复合的臭味。”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何汉刚回忆。
 
  今年4月,杭州警方发现有人向杭州寄递销售5箱“海军××基地纪念酒”,涉海军专用标志。民警循线追踪后发现,该发货人在一年内向杭州寄售该酒达460余箱。
 
  多方查证后,杭州警方成立“4·24”特大生产、销售“特供酒”专案组,赴贵州、湖南两省三地侦办案件,并于5月23日开展集中收网,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61名,捣毁制售假酒黑窝点11处,查扣“海军××基地纪念酒”等“特供酒”3100余箱、各类假冒包材1.1万余件,涉案总价约2.1亿元。“我们在此案侦办过程中实现了全环节、全要素打击,彻底摧毁了一条集产、供、销为一体的假酒产业链。”杭州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陈金达介绍。
 
  案件侦办期间,何汉刚和同事经过前期分析研判和蹲点侦查,查明灌装窝点采用“前店后灌”模式,以销售白酒包材的店铺为掩护,在店后地下室内进行非法灌装。
 
  “为避免打草惊蛇,侦查期间我们没有进入灌装作坊。”何汉刚说,收网时他第一次进入灌装作坊,便被现场脏乱差的情况所震惊。
 
  作坊里,有四五名没有穿工服、戴口罩和帽子等防护品的工人,环境潮湿、墙壁发霉、地面污水横流,大量纸箱、酒盒和假冒某知名白酒酒瓶随意堆放。
 
  “脏得一塌糊涂!”何汉刚说,“甚至连酒瓶清洗设备的出水口处都满是黑色污渍。”
 
  这样的灌装窝点,并非孤例。
 
  在上海公安机关侦破的“3·26”系列案中,灌装窝点分散于农村和城郊简陋的平房内,使用的灌装工具也十分原始。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食品犯罪侦查大队探长陈彦希表示,这样的环境下,食品的卫生标准根本得不到保障。
 
  “犯罪团伙通常不会有正规的灌装生产线,绝大多数都是在脏乱差的小作坊里生产,卫生环境极其恶劣。”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在山东潍坊警方破获的“4·08”非法制售“特供酒”案件中,灌装窝点作坊里遍布蜘蛛网,酒桶内密密麻麻漂着一层苍蝇;在贵州遵义警方破获的非法制售“特供酒”案件中,灌装人员用沾满污渍的双手将酒直接灌入酒瓶……
 
  “特供酒”不仅生产环境十分恶劣,生产流程也是“一言难尽”。
 
  何汉刚介绍,灌装现场的几位工作人员分别是犯罪嫌疑人文某的亲戚和文某妻子的朋友。这些人身体健康状况不明,毫无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相关知识。
 
  通常,他们会将瓶子倒扣在污迹斑斑的清洗设备上,用自来水冲洗完毕后,用很少经过清洗的酒提子从酒桶里舀出白酒,通过漏斗灌入酒瓶。
 
  由于灌装的是劣质或品质较低的基酒,酒内常有残渣,因此他们在漏斗上方覆了一块白布进行过滤。白布长久不换,已呈黄色。白酒透过这块过滤布流入酒瓶内,最终流进消费者的胃里。

  喝的不是酒,喝的是包装
 
  犯罪分子购买的低价基酒每斤价格多在10元以下
 
  “特供酒”看似高档的包装及上面明晃晃的“党政军机关特供”字样,是其“核心价值”所在。
 
  “我们查获的部分‘特供酒’酒瓶看起来很上档次。”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食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杨海庆拿着一个缴获的酒瓶介绍。只见该酒瓶质地上乘、色泽莹润、制作精良,品牌标识和花纹图案直接烧制在瓶身上,摸起来很有质感。
 
  “为了显得更逼真、更高端,犯罪分子将大部分生产成本投入酒瓶、酒盒、标贴等包材中。基本上,一件成品中,包材成本占了七八成,甚至更高。”杨海庆介绍。
 
  以假乱真的“名牌酒”包材在“特供酒”产业链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各地警方也以此为突破口,深挖线索,侦破大案。
 
  “正规酒厂都有自己固定的包材购买渠道,在电商、社交网络等平台卖货的,其背后有可能隐藏着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食品犯罪侦查大队探长陈彦希介绍,他跟同事在对2023年上海多起假酒案进行复盘时发现,多个犯罪团伙均是通过电商平台从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处购买酒类制假工具和酒瓶、酒盒等包材。
 
  上海公安遂有针对性地展开研判,通过总结提炼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特征维度,以范某某为核心,精准研判出20余名涉嫌非法制售“特供酒”包材及成品的犯罪嫌疑人。
 
  由包材线索入手,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余名,捣毁犯罪窝点20余个,查扣空酒瓶、酒盒等制假包材50余万件。“3·26”系列案中,上海公安机关实现了对烧制带标酒瓶、印刷标贴、印制包材、非法灌装、储存运输、网络销售等环节的一体化打击。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董某某等人,购买无品牌基酒,私自灌装生产假冒知名品牌白酒和带有“国务院机关事务局”“世博会专供酒”等字样的“特供酒”,再以每瓶15元至6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销售公司。
 
  据了解,犯罪分子购买的低价基酒每斤价格多在10元以下,有的每斤甚至只有两三元,一瓶成品酒的源头价格为十几元至几十元不等。生产者卖给销售公司时,价格翻了几倍;销售公司卖给消费者时,价格再翻几倍。
 
  就这样,消费者花成百上千元买回的“特供酒”,品质却十分一般。
 
  “我当时就觉得很呛人,口感不太好,喝完后第二天一直头痛。”今年春节前,在杭州开民宿的叶先生偶然刷到某酒类销售公司的短视频。在销售人员的推销下,他买了两箱“海军××基地纪念酒”。
 
  “当时多少有些虚荣心,想着过年聚会时拿出来喝,再送朋友一些,挺有面子的,没多想就下单了。”叶先生说,后来发现这酒特别不好喝,直到杭州警方找上门,他才知道自己买到了并不存在的“特供酒”。
 
  很多消费者和叶先生一样,喝了“特供酒”后头痛,是因为喝了食用酒精勾兑的白酒。
 
  为了打造“酱香老酒”“飞天口感”,部分犯罪分子以食用酒精为基酒,添加酱香香精、乙酸乙酯、甜蜜素、茅香精等辅料进行勾兑,很多消费者却对此类“特供酒”推崇不已。
 
  “类电诈模式”推销,精心编织“特供”谎言
 
  销售团伙想方设法“引流”,采用精心编制的话术诱骗消费者
 
  “哥,前段时间部队一位领导来我酒厂考察,定下了一款酒做内供。现在我们仓库还剩一些,拿来做优惠活动……”
 
  “×总,这款作为××特供酒,品质口感绝对上乘,现在买一箱送一箱,您要不要来点儿?”
 
  ……
 
  打开“特供酒”销售人员的手机微信,对话框里全是类似的话术。
 
  “我们在侦办中发现,‘特供酒’销售方采用‘类电诈模式’推动销售,公司的人员架构、引流模式、销售模式、奖惩机制等,都与电诈团伙较为相似。”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经侦支队食药环侦大队探长赵吴迪介绍。
 
  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孙波也有同感。在“4·24”案件侦破过程中,销售团伙的运作模式给负责销售端侦查和犯罪嫌疑人抓捕的孙波留下深刻印象,“仅2023年,他们销售的‘海军××基地纪念酒’就达1.1万箱,销售能力惊人,所以我们要特别警惕他们的销售套路。”
 
  在上海、杭州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成立正规销售公司,并租赁高档写字楼,招募人员进行销售。杭州“4·24”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甚至租赁2000多平方米的整层高档写字楼作为销售窝点,里面环境干净整洁、工位秩序井然,丝毫看不出是一个犯罪窝点。
 
  这些销售团伙日常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引流”,引导消费者添加微信,然后使用精心编制的话术诱骗对方下单。
 
  上海“3·26”系列案中,销售人员通过线上网店、直播引流、电话推销、熟人推介等多种方式吸引顾客,通过“抽奖送名酒”“限量抢购”等方式积攒人气,并组织销售客服冒充知名酒企员工取得客户信任。
 
  杭州“4·24”案件中,销售人员在社交网络平台注册账号100余个,发布“豪车送酒”“公司开业”等短视频,编造虚假文案打造“成功人设”,吸引顾客添加微信。
 
  这些销售公司以高分红、高提成为诱饵,吸引销售人员疯狂推销“特供酒”。
 
  上海“3·26”系列案中,犯罪嫌疑人严某成立的销售公司下设4个销售团队,每个团队分若干销售小组并设立组长,公司群聊里每天都会进行业绩排名。
 
  杭州“4·24”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成立的销售公司设置4名轮值总经理进行管理,销售部门设置精英部、销售一部至四部,销售团队设置5个层级,销售人员凭业绩可升至领导层。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入推进“净风”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牢记市场上凡宣称“特供酒”“专供酒”的均系假酒,购买酒品时请选择正规商家,避免上当受骗。(来源:公安部新闻传媒)
 标签: 特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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