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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6期)

时间: 2024-02-18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为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5类食品143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421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为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5类食品143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421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佛山市顺德区御景丽华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益阳辣将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鸭小腿(鸭翅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汕尾市信利广场贸易有限公司滨海店销售的茄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深圳市龙岗区连涛蔬菜档销售的豇豆(长角豆),噻虫胺和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中山市三乡镇润惠副食店销售的甜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惠州市惠城区汇家华百货商行销售的食荚豌豆,多菌灵和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东湛江市华双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清远店销售的草莓(巧克力草莓),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顺德区容桂华丰市场(邓阳春水产档)销售的带子(贝类),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顺德区大良观光市场蔡汉立食品档销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旺润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淮山片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清远店销售的橄榄(青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20.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8.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9.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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