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7期)
时间: 2023-12-25
来源: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豆制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等27大类食品496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肉制品、方便食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豆制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等27大类食品496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肉制品、方便食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豆制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等27大类食品496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肉制品、方便食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其他污染物。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肇东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云宴农业畜牧科技园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云宴三花猪下五花肉,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绥化市明水县天泽超市中心宝泉店销售的芹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宁安市宁安镇盛龙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北安市通元果蔬超市销售的香蕉,其中吡虫啉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牡丹江市宁安龙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肇东市全盈超市销售的芹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哈尔滨市方正县圣斯特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巴彦县七厨烧鸡熏酱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双鸭山市集贤县湘味小酒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盘,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鑫德伦堡烧烤店提供并使用的餐杯,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铜锅涮肉铺提供并使用的餐杯,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双鸭山市尖山区丽琴四季果品店销售的、标称双鸭山市尖山区众诚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黄金玉米面条,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宁安市桐合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三文治,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鹤岗市向阳区新喜家德水饺快餐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华民敬老院提供并使用的餐盘,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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