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秋、国庆双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 第17期)2023年 第58号
时间: 2023-09-25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中秋、国庆双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酒类、糕点、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0类食品80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大类食品10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和其他污染物等。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中秋、国庆双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酒类、糕点、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0类食品80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大类食品10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和其他污染物等。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中秋、国庆双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酒类、糕点、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0类食品80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大类食品10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和其他污染物等。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哈密东天山豫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伊吾县雪绒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夏吾尔手工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伊吾县雪绒花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昌吉市塔城路倍斯乐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二路12号的新疆献忠湘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棒(调味面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疆献忠湘味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库车家家乐超市销售的、标称和田市萨啦意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果仁月饼和特色月饼,均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他污染物问题
奇台县宅悠享便利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大有路21号的新疆庄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葵花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沙湾县三道河子镇老曹商行销售的土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库尔勒任红建惠万家生活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自全摊点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刘利江蔬菜摊销售的油麦菜,腈菌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喀什市闽港水产副食品店销售的泥鳅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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