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21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29号)
时间: 2023-09-15
来源: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31类食品221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88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31类食品221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88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31类食品221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88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奉节县扫码百货超市销售的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两江新区五孃孃豆腐鱼餐馆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黔江区特松食品超市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巫山县环晨渝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宜昌旺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巫山县加一加百货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云阳县凤鸣镇程海洋糕点店加工自制的红豆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重庆市涪陵区敦仁街道建涪路39号1-13号门面李江波销售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重庆市涪陵区建涪路56号10幢1-7号杨林销售的古法(黄金葵)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永城北路5号附2号唐寿姣销售的老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56号嘉慧新城附82、83、84号王青销售的、标称四川省阳杨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卤鸡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巴南区周静餐饮店加工自制的红糖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农贸市场廖兴荣销售的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潼南区圣薪食品配送中心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重庆市沙坪坝区互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花(油炸类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沙坪坝区惠多多超市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重庆市渝都惠利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乐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龙果银耳坚果藕粉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潼南区浙客隆百货超市销售的小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惠万佳官庄店生活超市销售的线椒(辣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秀山县义兴全百货超市有限公司广场店销售的白豇豆,倍硫磷、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渝北区谢明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巴南区牟德琴卤菜店加工自制的卤猪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北碚区益家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青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城口县石前美蔬菜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四)大足区橙心果蔬店销售的沃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五)奉节县宜嘉叁百货超市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十六)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办事处玉龙村综合门市加工自制的芝麻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七)重庆威辰展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的土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标签:
婴幼儿配方食品
食品添加剂
食用农产品
方便食品
膨化食品
食品安全
速冻食品
冷冻饮品
抽样检验
淀粉制品
蛋制品
调味品
豆制品
蜂产品
肉制品
乳制品
食用油
果制品
饼干
餐饮
茶叶
炒货
抽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