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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 第13号〕

时间: 2023-05-29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大类食品413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机污染物、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大类食品413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机污染物、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浙江、安徽、山东、四川、甘肃、新疆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产品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及时公开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有机污染物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美岱蒙大超市何家圐圙店销售的、标称内蒙古麻香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榨胡麻油,其中苯并[a]芘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石洞巨澜粮店销售的、标称甘肃省兰州新国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甜醋),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建国超市洛门店销售的、标称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四门慈云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四门香醋,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如意商店销售的、标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花冠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萨匹哒佤薰衣草蜂蜜,其中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洺凡调味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福阳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宏佳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干裙带菜,其中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宏佳水产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淘宝网桃金源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凤起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凤起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海利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染色草莓罐头,其中诱惑红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海利罐头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确认该批次产品实际是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凤起商贸有限公司从江苏省徐州淮海食品城三家不同店铺购买后自行更换标签销售的。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市场监管局已督促召回同批次产品,并对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凤起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5万元。
 
  (二)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靖邻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四川省成都市新繁真的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海椒(酱腌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
 
  甘肃省兰州市皋兰石洞军民粮油部销售的、标称甘肃省兰州浙兴食品厂生产的精制白醋,其中总酸(以乙酸计)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docx
   附件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蜂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5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6 罐头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xlsx
  附件7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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