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4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等6类食品28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等6类食品28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芜湖市拾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宣城市纪平食品厂生产的熟黑芝麻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桐城市龙眠大乐购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安庆响水涧茶业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宁夏枸杞子,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宝利丰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北省武强县鑫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带皮里脊肉,氯丙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   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