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3年第4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及专项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19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其他食品,共计959批次,经检验发现3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96%。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及专项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19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其他食品,共计959批次,经检验发现3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96%。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及专项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19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其他食品,共计959批次,经检验发现38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不合格发现率为3.96%。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营养成分标示问题
(一)佛山市顺德区福云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凉面(生湿面制品),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粮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饺子皮、云吞皮和鲜肉馅(云吞饺子包点通用馅),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顺德区一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担担面(干面制品),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南海天美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消化饼,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佛山市卓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牛肉片和金牌雪花牛仔骨,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六)广东品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港式蒸凤爪,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广东麦田吉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精选白腩,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佛山市日初升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咸蛋,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佛山市众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球粉(油炸类糕点预拌粉),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市场梁承记销售的小白菜和奶白菜,氟虫腈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三水区汝嬲蔬菜档销售的香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悦家商业有限公司丹灶金宁分公司销售的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南海区蓝曲香蔬菜档销售的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凯彪丰商场销售的本地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广东省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乐从旭景分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和噻虫嗪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七)佛山市顺德区家优鲜百货店销售的百香果,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何笑玉蔬菜档销售的葱,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南海区贤彬哥百货店销售的姜,铅(以Pb计)和噻虫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高明区政洋海鲜批发店谊乐市场店销售的兰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龙海鲜水产店销售的肉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高明恒兴隆土产综合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巴旦木(烘炒类),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文建云吞店制作销售的汤河粉,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高明区老家味餐饮店使用的由该店清洗消毒的的杯和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同时该店清洗消毒的筷子,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榕泰餐饮有限公司制作销售的海鲩刺身,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龙海鲜水产店销售的九节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南海区覃兴剑鱼档销售的罗非鱼,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南海区陈登兰鲜鸡蛋店的鹌鹑蛋,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一)佛山市三水区好达食品厂生产的原味餐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轩美乐蛋糕店制作销售的蜂巢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理化指标及其他问题
(一)佛山市高明区协锦食品厂生产的伊面(广式寿面),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使用的由该单位自行清洗消毒的大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顺德区杏坛镇邦莲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结合本次抽检情况,有如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预包装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签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光顾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店,不购买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甚至原材料成本价的食品。不购买“三无”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批次的预包装产品。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贸等正规经营场所,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的基础方法。外出或食堂就餐时留意观察餐饮具及就餐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发现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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