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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本期公布17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罐头食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饼干、豆制品、食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类18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合格样品173批次。
  本期公布17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罐头食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饼干、豆制品、食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类18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合格样品17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一、不合格样品5批次
 
  1. 定襄县襄丰超市(忻州定襄县晋昌镇襄丰小区) 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闫红秀(企业地址:定襄县神山乡小王村、生产日期2022-06-10)的宽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 定襄县襄丰超市(忻州定襄县晋昌镇襄丰小区) 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闫红秀(企业地址:定襄县神山乡小王村、生产日期2022-06-10)的粉条(细),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 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校一食堂(单位地址:忻州市健康街10号)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忻州华瑞农副产品批发中心(企业地址:忻府区东楼乡和平东、生产日期2022-06-13)的豆腐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4. 原平家家利超市有限公司时代店(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北城街道原平前进街与体育北路交叉口西北角) 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原平市板市兰有成淀粉加工厂(企业地址:山西忻州原平板市村、生产日期2022-06-21)的正宗东北鲜拉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 原平家家利超市有限公司时代店(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北城街道原平前进街与体育北路交叉口西北角) 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山西省代县代康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代县枣林镇东留属村、生产日期2021-12-07)的黄酒,氨基酸态氮不符合GB/T 13662-2018 《黄酒》中传统型半甜非稻米黄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合格样品173批次
 
  粮食加工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调味品8批次;肉制品2批次;饮料5批次;罐头食品3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糕点5批次;饼干1批次;食糖2批次;餐饮食品14批次;酒类3批次;食用农产品115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根据我国《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淀粉及制品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小于等于200mg/kg,本次淀粉制品样品检测结果分别为990mg/kg和1119mg/kg已超标。
 
  但只要食品中铝残留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全人群每周每公斤体重经口摄入的铝不超过2mg,就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一个60kg的成人每日摄入量不能超过约 17mg。
 
  2.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山梨酸钾主要被用作食品防腐剂,因其具有非常强的抑制霉菌与腐败菌的作用,而且在水中极易溶解,所以被广泛应用。山梨酸钾已被联合国粮农组织推荐为安全、高效的食品防腐剂。山梨酸钾具有毒性低、防霉效果好、不改变食品原有性质、使用方便、应用范围广等特点,因此许多国外发达国家已经把山梨酸钾作为良好、高效的防腐剂,大量地应用于食品中。目前山梨酸钾在国内食品行业也有着广泛的应用,随着生产成本与生产技术的不断突破,山梨酸钾作为低毒、安全、高效的食品防腐剂,其应用范围还将会不断扩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得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本次淀粉制品样品检测结果分别为0.260g/kg和0.172g/kg。
 
  3.苯甲酸钠盐(以苯甲酸计):苯甲酸和苯甲酸钠作为防腐剂在食品加工保藏中被广泛使用,而在一些国家的部分食品中限量使用。由于在食品中,苯甲酸可以在游离状态下发挥作用,所以在强酸食品中效果较好。苯甲酸一般在碳酸饮料、酱油、酱类、蜜饯和果蔬饮料等使用,苯甲酸在酱油、饮料中可与对-羟基苯甲酸酯类一起使用而增效。苯甲酸和苯甲酸钠常用于保藏高酸性水果、果酱、饮料糖浆以及其他酸性食品,可以低温杀菌合用,起到协同作用。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豆制品中不得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本次豆制品(豆腐干)检测结果为0.636 g/kg。
 
  4. 黄酒中氨基酸态氮是判定发酵产品发酵程度的特性指标,该指标不达标,主要是由于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配方缺陷或者是产品与已制定指标不匹配等原因造成的。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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