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2年第8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26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共计741批次,经检验发现31批次产品不合格。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26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共计741批次,经检验发现31批次产品不合格。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26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共计741批次,经检验发现31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不合格发现率为4.18%。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营养成分标示问题
(一)佛山市中穗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柬埔寨香米,营养成分表中脂肪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南海众粮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远香丝苗米(大米),营养成分表中脂肪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川野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本味淋(味淋调味汁),营养成分表中碳水化合物含量和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同时水分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南海美嘉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花酸梅酱,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和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公司生产的蒸鱼豉油,营养成分表中能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公司生产的卤水汁,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公司生产的美嘉成腐乳(微辣),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和脂肪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佛山市三水区德一家农副产品加工厂生产的梅菜,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和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佛山市嘉美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酸野山椒,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佛山市唇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健康红枣,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和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佛山市南海区联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丹山楂(蜜饯类山楂制品),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佛山市南海一帆食品厂生产的湿粉条,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佛山市南海区三冠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年糕,营养成分表中脂肪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佛山市幸福蛋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蛋糕胚,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同时干燥失重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二)佛山市南海区金之士食品厂生产的芝麻面包(软式面包),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三)佛山市南海香江一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合家欢乐(桃酥),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四)佛山市顺德区喜万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伍仁喜饼,营养成分表中能量、脂肪含量和碳水化合物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公司生产的果仁莲蓉喜饼,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和脂肪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十五)佛山市润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层糕,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南堤李思滔光鸡光鸭店销售的清远鸡,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南海区李式英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南海区南堤明记蔬菜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香秀粮油店销售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桶桶送饮用水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鹤山市万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蕴動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威信佳商店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盛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干味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梁礼明菜档销售的黄豆芽,总汞(以Hg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南海区丘华蔬菜店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旺旺通海鲜档销售的带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顺德区大良华盖市场严健强粮油档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佛山市南海区丰岳食品厂生产的玉米淀粉,蛋白质(干基)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六)佛山市品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兰糕,干燥失重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结合本次抽检情况,有如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购买“三无”产品、公布的不合格批次产品以及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甚至原材料成本价的食品。购买食用农产品也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贸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选购时,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择损伤、颜色异常、形态异常和气味异常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的基础方法。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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