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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31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调味品5类食品5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5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调味品5类食品5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5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0批次,全部合格;酒类8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7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7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肉制品7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调味品4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陈坤章调料销售部经营的辣椒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吉嘉乡里乡亲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鲟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京易购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大星发商贸有限公司第六十八自选超市在饿了么(手机APP)大星发超市(斜街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时代百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母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标称廖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北京朝晖鸿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顺义第一分公司经营的廖记棒棒鸡、夫妻肺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惠民多多便利店在美团(手机APP)鲜菜来了(八里庄路店)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合顺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鲶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9.北京创杰乐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美团(手机 APP)生鲜超市(北京昌盛园店)销售的梭子蟹(公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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