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4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0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392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罐头、豆制品、糕点、酒类、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43批次、不合格样品49批次。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392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罐头、豆制品、糕点、酒类、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43批次、不合格样品49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浦口区来吃吧小吃店自消洗的小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玄武区果然是你绿色蔬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三、南京市江宁区骏杨农产品批发中心使用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南京市江宁区潘二炒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湖北二阳食品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生产的花椒锅巴(椒香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五、栖霞区皋德军水产品销售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六、南京市六合区潇潇家常菜馆使用的标称来安县益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集中消洗的消毒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七、南京市六合区味王府饭店使用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八、南京市栖霞区吴昌琪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九、鼓楼区乐涛餐饮店自消洗的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南京市玄武区苗乡黄牛肉火锅馆使用的鸡蛋,氟苯尼考和甲砜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十一、南京市玄武区樱驼花园农贸市场内孔令中(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罗氏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十二、南京市玄武区樱驼花园农贸市场内程长远(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十三、南京市雨花台区蒋军光禽经营部销售的琵琶腿(鸡腿),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四、高淳县淳溪镇求银蔬菜铺销售的鸡毛菜(普通白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十五、香铺营集贸市场内曹兰华(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罗氏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十六、锁金农贸市场内欧邦山(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十七、南京泓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消洗的盘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八、南京市雨花台区黄必超食品店销售的嫩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十九、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70号内虞传秀(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二十、南京市浦口区汤为先私房菜馆自消洗的小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十一、南京市江北新区韩振强生鲜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十二、栖霞区星昕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十三、南京市六合区谷修彬酸菜鱼馆自消洗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十四、高淳县淳溪镇邢秀英肉铺销售的标称高淳县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生产的猪肝,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十五、南京市浦口区谊品伟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民丰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十六、南京市六合区刘魁水产品店销售的黑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二十七、南京市高淳区枫藤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十八、雨花台区董淑秀生鲜超市店销售的草鸡蛋,沙拉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九、建邺区刘心会豆制品销售经营部销售的老卤豆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三十、南京市建邺区唐娟糕点店销售的标称泸溪河食品(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十一、好邻里福瑞农贸市场谢道宏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十二、南京市溧水区万家灯火美食城自消洗的筷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三十三、南京市雨花台区李方秀食品店销售的青占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十四、六合区赵壮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三十五、六合区华姐饺子店自消洗的大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三十六、高淳县漆桥镇方强水果店销售的标称临沂高小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加蔗糖麦芽饼,经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检验发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临沂高小赞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监测南京站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十七、南京市栖霞区巴图鲁羊肉馆使用的标称南京万欣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十八、南京市溧水区祥和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十九、南京市鼓楼区牛客潮汕火锅店自消洗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十、浦口区和太记烤鸭店自消洗的小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四十一、南京市雨花台区彩食云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河南宏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皮奶心吐司,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十二、南京市栖霞区个工小吃店自消洗的骨碟(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四十三、南京市浦口区汤为先私房菜馆自消洗的配菜盆(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四十四、南京市浦口区季德龙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中心销售的梅条肉(猪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四十五、南京市鼓楼区天毅水产店销售的河虾(淡水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四十六、南京市秦淮区峰华餐饮店自消洗的小盘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十七、南京市玄武区和祥水产店销售的蛏子,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中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十八、南京市秦淮区峰华餐饮店使用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四十九、南京市高淳区乐活蛙哥餐饮店自消洗的勺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4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0期).zip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