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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山西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本期公布33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乳制品、酒类、水产品、餐饮食品、蛋及蛋制品、罐头、蔬菜及其制品、薯类及其膨化制品、蜂产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调味品、烘焙食品、食用油、水果及其制品、饮料、肉及肉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冷冻饮品18大类。
  本期公布33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乳制品、酒类、水产品、餐饮食品、蛋及蛋制品、罐头、蔬菜及其制品、薯类及其膨化制品、蜂产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调味品、烘焙食品、食用油、水果及其制品、饮料、肉及肉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冷冻饮品18大类。其中:
 
  1.乳制品3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指标等共22项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2.酒类2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21项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3.水产品18批次, 检验项目为重金属、兽药残留等39顶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4.餐饮食品16批次,检验项目为重金属、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40项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5.蛋及蛋制品1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卫生指标、微生物指标等5项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6.罐头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20项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7.蔬菜及其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等20项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8.薯类及其膨化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21项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9.蜂产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7项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10.粮食及粮食制品5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指标等39项指标,不合格2批次,为平遥县晋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即食冲调型油茶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
 
  11.调味品40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指标等32项指标,不合格1批次,为清徐县磊康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陈醋(酿造食醋)总砷超标。
 
  12.烘焙食品3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指标等29项指标。不合格5批次,分别是:太原品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式牛奶面包酸价超标;晋中市宜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孜然味烤馍片菌落总数超标;山西太原瑞司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瑞司特面包(软式面包)酸价超标;长治市山西世纪三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赛克(果味)(蛋糕)检出柠檬黄、胭脂红,大肠菌群超标;太原市葆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层豆沙排面包检出脱氢乙酸。
 
  13.食用油及其制品1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等11项指标,不合格2批次,分别是:沁源县道原福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麻籽油(压榨)、汾阳市德义园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苯并(a)芘超标。
 
  14.水果及其制品1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23项指标,不合格1批次,为闻喜县青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片检出苯甲酸。
 
  15.饮料1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微生物指标等39项指标,不合格6批次,分别是:灵石县王家源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灵石县红崖山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寿阳县星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灵石县盛天泉饮用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武乡县键洋山泉水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老源康山泉水菌落总数超标;临汾市浮山县汉中洋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七月核桃汁(植物蛋白饮料)检出脱氢乙酸。
 
  16.肉及肉制品1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等24项指标,不合格1批次,为大同市南郊区德利升食品厂生产的香辣猪耳朵检出莱克多巴胺。
 
  17.豆类及其制品1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指标等24项指标,不合格1批次,为寿阳县健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寿阳香干菌落总数超标。
 
  18.冷冻饮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10项指标,不合格2批次,分别是:太原市迎泽区味好佳冷饮厂生产的上当冰砖(冰棍)、小布丁奶油口味冰棍分别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脱氢乙酸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2、苯并[a]芘
 
  苯并[a]芘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生产加工过程温度控制不当或加工时间不合理所致,还有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或晾晒不当所致。
 
  3、酸值(价)
 
  酸值(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食用植物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9日
 
  附表2:   201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表1:   201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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