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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传承振兴老字号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山西省商务厅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6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7〕13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振兴老字号的工作要求,保护和传承我省具有传统文化和悠久历史的老字号品牌,推动老字号品牌传承振兴、保护发展,现将《山西省传承振兴老字号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山西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5-25 生效日期 2021-05-25
有效性状态 阶段性文件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商务局、各有关老字号企业: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6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7〕13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振兴老字号的工作要求,保护和传承我省具有传统文化和悠久历史的老字号品牌,推动老字号品牌传承振兴、保护发展,现将《山西省传承振兴老字号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联系人:流通处 张晓

电 话:0351—4063762

山西省商务厅

2021年5月8日

山西省传承振兴老字号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老字号发展环境,协同推进老字号传承振兴,激发老字号企业发展动力,焕发老字号企业创新活力,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共同努力,培育形成一批文化底蕴深、产品服务优、品牌信誉高、市场竞争强的老字号骨干企业,促进老字号创造更多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

二、加强老字号传承保护

1.加强老字号文化的挖接整理和保护利用。启动老字号档案数字化工程,收集整理现有老字号的传统技艺、发展史料,实现电子化、永久性保存;推动老字号志编撰;将具有重要文化历史价值的史料、实物推荐入选省案馆保管;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传统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老字号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实体、数字等多种形式的博物馆,实现活态保护与传承;鼓励制作出版有关老字号工艺手艺、重要文献、珍贵实物的专著、译着、图册、音像资料等、对具有独特历史意义的老字号濒危传统工艺项目实施抢救性记录。

2.建立老字号传承人培育体系。加强老字号传承队伍建设,认定一批老字号传承人,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工艺传承人申报评审职称;探索老字号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等合作共建“工匠传承工作室”和“工匠教学基地”,鼓励老字号传承人到学校兼职任教、授徒传艺,弘扬工匠精神,实现传统技艺薪火相传;鼓励支持老字号企业开展人才培训和技艺交流,对老字号传人、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予以支持。

3.加强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老字号企业增强维权意识,开展商标、域名注册和知识产权保护,对独有产品配方、工艺、服务等进行整理完善和创新,通过专利申请、商业秘密保护等方式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老字号商标所有权人在不影响传承的前提下,可依法进行商标专用权转让。会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老字号产品的不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4.加强老字号原址风貌保护。对具有百年以上历史的老字号旧址,优先推介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实行原址保护鼓励在原址原貌上发展老字号博物馆、陈列馆。推动把老字号特色街区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协调支持有关部门对老字号原址的征收拆迁方案,要建立听证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需对老字号实施征收拆迁的,在保留老字号历史功能前提下尽量在原址或附近回迁安置,保留原有商业环境。

三、推进老字号创新发展

5.促进老字号产品创新。引导、支持老字号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和传统文化基础上,通过研发新品、优化工艺、改进包装款式等。打造适应年轻消费群体的产品,提升年轻一代对老字号品牌的认知度;以传统文化和元素为基础,集合时尚、流行等元素,打造“老字号国潮”产品;引入专业设计团队推陈出新,打造具有文化特色的地标性旅游商品;推动老字号餐饮企业加快晋菜创新步伐,弘扬振兴晋菜;实施中医药老字号传承与创新工程,挖掘、申报、生产名老中医的经方和验方。

6.加快老字号经营模式创新。推动老字号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对接电商平台,设立“三晋老字号”专区,开设旗舰店,开展线上营销;定期举办电商营销培训;加强与第三方网上推广机构合作,宣传推介老字号企业及产品,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老字号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扩大进出口。推动老字号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对接省内外大型商超设立产品专柜,在大中城市和旅游景区开设专卖店,强化品牌营销。鼓励老字号企业深度挖掘文化内涵,依托传统文化和特色技艺,建设老字号品牌博物馆和文化技艺展示中心,发展工业旅游项目,实现商旅文融合发展。持续开展我省老字号企业走出去战略,通过补贴展位费的方式重点扶持企业参加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中国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杭州)和中国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长沙)等展会。推动建设老字号特色街区、集中展示区,汇聚老字号店铺,引导特色产品和服务集聚。

7.深化老字号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各种所有制成份的老字号企业开展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引导老字号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老字号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引入各类社会资本,提升管理水平和发展活力。指导老字号企业全面提升战略规划、生产组织、技术开发、成本管控、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基础性管理水平,夯实管理基础;组织全省老字号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专题培训;鼓励老字号建立健全科学激励、决策和用人机制,探索推广职业经理人制度,吸纳各类优秀人才。鼓励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起设立老字号投资基金,对品牌价值高、发展潜力大的老字号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省内有实力的企业依法合规控服、收购、兼并老字号,支持老字号企业与经营业务相近或具有产业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打造老字号企业集团,培育行业龙头企业。

四、优化老字号发展环境

8.进一步壮大老字号队伍。对符合老字号标准的企业,主动帮扶指导,做好挖掘认定,吸纳到老字号队伍,发扬光大老字号品牌。进一步明确三晋老字号评审细则,补充认定第二批老字号,重点将我省白酒、陈醋、中医药、工艺品等优质、特色企业纳入。今后原则上每两年认定一批。将传承振兴效果明显、经营效益良好的三晋老字号企业纳入申报“中华老字号”储备库。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地方老字号认定工作,形成多层次老字号共同繁荣的局面,打造优秀的山西老字号企业群体。

9.做好分析评估。定期对老字号传承振兴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升传承振兴效果。老字号企业传承振兴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2天内报送商务主管部门(登录

http://p.baominggongju.com/share.html?eid=608b73813320379fecc740f0

链接申报,信息各级商务部门共享)。未报送的企业经评估后可认定为未开展传承振兴工作。

10.加大财政支持。积极利用各类商务发展资金加大对老字号传承振兴的支持力度,每年实施老字号传承振兴项目,对在管理制度创新、研发产品创新、经营模式创新、产权改革创新、品牌影响创新等方面开展传承振兴取得明显成效的老字号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传承振兴项目实行前期申报、中期指导帮扶、后期评审的办法。前期由老字号企业提交申请,编制传承振兴方案,经评估后列入年度重点项目库,重点引导、帮扶。原则上每年选定10家企业进入当年重点项目库,未进入的企业可滚动进入下一年。申报方案应当详细说明采取产品等创新的具体方法、资金投入、项目预期效果、完成时限等。项目申报长期开放,每季度评估一次。

11.落实动态管理。按照“三晋老字号”有关动态管理规定,对触发动态管理条件的“三晋老字号”企业,整顿、退出一批;对违反“中华老字号”相关管理规定且整改无效的企业,向商务部反馈。通过建立扎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协同推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各老字号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内部管理制度或流程,落实相关要求。企业要如实向商务部门报告当年发生的安全事故,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受到有关部门通报且未整改的,不列入重点项目,不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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