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商务局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首批“深夜食堂”的通知
为进一步繁荣夜间消费市场,不断激发餐饮消费升级潜力,更好满足市民和游客多样化、品质化夜间消费需求,促进我市夜经济繁荣发展。市商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拟在市内四区、高新区推出首批“深夜食堂”,请辖区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局,按照“深夜食堂”申报条件,在前期摸底推荐但不局限于此名单的基础上,择优进行推荐,市内四区各推荐20家,高新区推荐10家,如本辖区优质“深夜食堂”较多,可适当放宽推荐数量。后期有符合条件的可继续推荐。
发布单位 |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家庄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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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暂无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 生效日期 | 2021-06-01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为进一步繁荣夜间消费市场,不断激发餐饮消费升级潜力,更好满足市民和游客多样化、品质化夜间消费需求,促进我市夜经济繁荣发展。市商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拟在市内四区、高新区推出首批“深夜食堂”,请辖区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局,按照“深夜食堂”申报条件,在前期摸底推荐但不局限于此名单的基础上,择优进行推荐,市内四区各推荐20家,高新区推荐10家,如本辖区优质“深夜食堂”较多,可适当放宽推荐数量。后期有符合条件的可继续推荐。
请有关县(市、区)高度重视,认真筛选推荐,推荐名单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请于6月9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
联系人及电话:市商务局崔强 8668949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李文华 66167118
石家庄市商务局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深夜食堂”申报条件和评定程序
为充分挖掘我市优质深夜食堂资源,更好满足市民和游客夜间品质化消费需求,促进夜经济繁荣发展。特制定申报条件和评定程序。
一、申报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各类证照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达到B级以上,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及问题。
2.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健全,从业人员按要求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以单店申报深夜食堂的,营业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以商业街区为单位申报深夜食堂的,应为我市已建成的特色商业街区,街区内深夜食堂参与商户应占总餐饮商户的50%以上。以连锁企业申报深夜食堂的,深夜食堂参与门店应达到20家以上,且市内四区、高新区均有门店。
4.餐饮油烟排放、餐厨垃圾处理、废水处置等,须符合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要求。
5.深夜食堂夜间营业时间应到24时以后。
6.在明显位置张贴设置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标语、标识,将节约理念纳入餐饮采购、加工、服务的全过程,积极推行公勺公筷。
7.获得过老字号、“石字号”、国家钻级酒家、国家绿色饭店等国家、省、市相关荣誉的企业优先考虑。
二、评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由辖区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组织餐饮企业积极申报(连锁企业在注册地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申报表、有关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证明等)、能证明营业面积的不动产登记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单店)、食品安全承诺书、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连锁企业或商业街区“深夜食堂”明细。
(二)县区推荐。辖区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择优推荐,并出具正式推荐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市商务局。
(三)部门审核。市商务局根据县区推荐名单,征求市市场监管、城管、环保等部门意见。
(四)名单确定。综合部门和县区意见,形成最终名单。
“深 夜 食 堂”申 报 表
申报单位 (企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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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常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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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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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面积(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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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 等级 |
A□ B□ C□ |
夜间营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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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态(可多选) |
中餐□ 西餐□ 小吃□ 烧烤□ 火锅□ 料理□ 咖啡□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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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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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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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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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食堂”基本情况介绍 |
内容可附后 |
连锁企业及商业街区“深夜食堂”申报表
申报单位 (企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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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总数量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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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营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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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食堂” 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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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 等级 |
A□ B□ C□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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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态(可多选) |
中餐□ 西餐□ 小吃□ 烧烤□ 火锅□ 料理□ 咖啡□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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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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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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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食堂”基本情况介绍内容可附后 |
“深夜食堂”推荐汇总表
序号 |
辖区 |
门店、连锁企业 或商业街区名称 |
经营地址 |
营业面积 (O) |
夜间 营业时间 |
食品安全 风险等级 |
业态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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