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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科学编制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于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6-04 生效日期 2021-06-04
有效性状态 阶段性文件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2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篇  发展基础和环境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二章  发展环境

第三章  2035年远景目标

第二篇  “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章  发展目标

第三篇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第一章  优化创新发展布局

第二章  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第三章  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第四章  完善科技创新机制

第四篇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二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

第三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第四章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第五章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第五篇  推动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 提升新型工业化发展水平

第一章  加快建设国家“三基地一通道”

第二章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第三章  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四章  着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第五章  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第六章  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

第七章  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第六篇  深入实施旅游兴疆战略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一章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提档升级

第三章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质扩容

第七篇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

第一章  扩大有效投资

第二章  着力促进消费

第三章  积极融入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

第八篇  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 打造我国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高地

第一章  加快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

第二章  推进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建设

第三章  推进核心区“五大中心”建设

第四章  推进口岸经济带建设

第五章  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第九篇  全面深化改革 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活力

第一章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第二章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第三章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第四章  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第五章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第六章  深化农村改革

第七章  深化社会事业改革

第八章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十篇  优化经济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第二章  优先发展天山北坡经济带

第三章  培育发展天山南坡产业带

第四章  加快推进南疆四地州发展

第五章  加快沿边境地区发展

第十一篇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

第一章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第二章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第三章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第四章  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第五章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第十二篇  推进文化润疆 筑牢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第一章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第二章  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

第三章  促进宗教和睦和谐

第四章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第五章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第六章  发展现代文化产业

第十三篇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美丽新疆

第一章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第二章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第三章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第四章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第五章  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第十四篇  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增进各族群众福祉

第一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第二章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第三章  提升医疗卫生水平

第四章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第五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六章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第七章  实施稳定惠民工程

第十五篇  推进新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

第一章  加强法治新疆建设

第二章  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

第三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第十六篇  深化对口援疆战略 提高对口援疆综合效益

第一章  突出抓好干部人才援疆

第二章  务实推进产业援疆

第三章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四章  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第五章  扎实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援疆

第十七篇  支持兵团深化改革 发挥兵团特殊作用

第一章  支持兵团深化改革

第二章  提高兵团维稳戍边能力

第三章  推动兵地融合发展

第十八篇  加强党的领导 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二章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第三章  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科学编制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于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篇  发展基础和环境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新疆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键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稳定发展任务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高质量发展,经过各方面艰辛努力,新疆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新疆得到成功实践,“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呈现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重于泰山的政治责任,树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握稳定和发展“两个关键点”,坚持党政军警兵民协调联动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暴恐活动多发频发得到遏制,宗教极端主义得到有效整治,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坚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保持了经济健康较快发展。2020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797.58亿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6.1%,是2010年的2.23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38元,年均增长5.8%,是2010年的2.41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56元,年均增长8.3%,是2010年的2.82倍,实现了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

——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提前一年完成40026户16.92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区现行标准下306.4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3666个贫困村全部退出、3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场标志性战役,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严格管理政府举债,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综合交通网络不断健全,库尔勒—格尔木铁路、阿勒泰—富蕴—准东铁路等项目建成投产,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和田—若羌铁路等交通项目加快实施,全区铁路运营里程达到7398公里,五年新增1530公里;民用运输机场数量达到22个,五年新增4个机场;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0.9万公里,五年新增3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5500公里,新增1184公里),所有地州市迈入高速公路时代。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卡拉贝利水利枢纽等18座大中型水库建成投产,大石峡水利枢纽、玉龙喀什水利枢纽等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开工建设,全区水库库容达到230亿立方米,重点河流险工险段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快建设,彻底根除了叶尔羌河千年水患。实现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地州全覆盖;2020年外送电量突破1000亿千瓦时。

——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九大惠民工程,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项惠民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区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33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433万人次,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实现全覆盖,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持续开展,农牧区医疗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率均达到100%;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

——民族团结巩固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保护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全区112万名干部职工与169万户各族群众结对认亲,“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加快形成,各民族之间的情感联系纽带逐步加强。深入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宗教领域和睦和谐,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面落实。

——改革开放步伐加快。始终贯彻党中央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关键性、基础性改革取得突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成效明显,煤炭、电力、石油、化工等传统产业实现存量调整、增量优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实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国资国企、医药卫生、能源资源、财税金融、农业农村、机构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成效显著。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深入实施。哈密、吐鲁番撤地设市,设立铁门关市、双河市、霍尔果斯市、可克达拉市、昆玉市、胡杨河市、库车市。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不断深入,兵地融合发展成效明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加快建设,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初具规模,“五大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口岸经济带”规划建设全面启动,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始终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开展“访惠聚”驻村工作,推动各级干部下沉基层、走进群众,形成了新时代新疆的“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四气”,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深入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狠抓“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决打好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攻坚战,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保障。

第二章  发展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面临重要机遇,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但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

从区内看,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机遇和优势:一是党中央重视关心关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工作,把新疆工作摆在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召开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新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各类政策叠加增效。党中央在统筹推进全国改革发展的进程中,把新疆作为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西部大开发重点地区、向西开放桥头堡、“三基地一通道”,给予一系列特殊支持政策,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动力。三是对口援疆优势独特。全国19个省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对口支援新疆,形成了新时代全国一盘棋、各方力量对口援疆的工作格局,为援受双方加强产业合作、畅通经济循环奠定了基础。四是区域优势明显。随着扩大对外开放、西部大开发、共建“一带一路”等不断推进,新疆从相对封闭的内陆变成对外开放的前沿,有利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五是资源转化潜力巨大。新疆地域辽阔,矿产资源丰富,旅游资源富集,土地、电力、劳动力成本低等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潜在竞争力。六是稳定红利充分释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保持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七是人心凝聚提振预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发展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落实到增进团结上,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愿望更加强烈。

在新的形势下,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我国将进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树立底线思维,发挥优势、用好机遇,乘势而上、积极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新疆工作新局面。

第三章  2035年远景目标

按照党中央对2035年远景目标的战略安排,从新疆实际出发,提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主要目标是:综合实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台阶,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文化润疆取得重大成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成效明显;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法治新疆建设全面推进,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基本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长治久安基础更加坚实;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平安新疆、健康新疆、文明新疆、富裕新疆、幸福新疆、美丽新疆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第二篇  “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第一章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着眼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新疆工作,坚持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加强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确保新疆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各族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全国一盘棋,服务国家大局,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把中央支持、对口支援与发挥自身优势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从新疆实际出发。立足党中央对新疆的定位要求,立足新时代新疆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面临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立足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优势机遇和阶段性特征,紧扣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稳中求进、扎实推进。

第三章  发展目标

着眼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国内外发展趋势和新疆发展条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充分发挥,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情提出,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开放型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向西开放力度持续加大,对外开放形成新格局。

——民族团结实现新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发展,各族群众的国家和中华民族认同情感纽带更加牢固,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石更加坚实,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文化润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牢固树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不断健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中华文化主体地位切实巩固,各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能耗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保护和修复机制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大美新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社会稳定开创新局面。社会稳定成果持续巩固深化,反恐维稳实现法治化常态化,“三股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得到有效治理,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实现更有利于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变化。

——社会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依法治疆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新疆

 

第三篇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发展的战略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加快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章  优化创新发展布局

以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主要承载区,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落实“四方合作机制”,发挥创新示范引领作用。优化产业创新布局,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碳基能源资源化学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在化学化工、特色资源保护利用、清洁能源、生物医药等方面培育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在生物与生命科学、生态与环境保护、材料科学、自然资源等领域新建一批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化工、制造业等领域建立一批科技创新基地,积极创建新材料、化工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发挥昌吉国家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中国科学院驻疆科研院所和区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骨干企业的科研优势,围绕清洁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命健康、气象环境、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生物种业、智慧旅游、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专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形成一批创新成果。

第二章  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研发能力。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进一步健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权化的机制,提高大中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推进资源共享。鼓励企业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给予税收优惠。积极构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形成多领域、多层级、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设立企业科技创新进步奖,支持企业创建科技创新综合体,推进特色产业技术创新服务,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第三章  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坚持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大人才投入,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的人才投入体系。实施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着力加强科技领军人才、骨干人才、优秀年轻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创新团队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关键领域人才梯队培养和可接续体系,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推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扩面提质。发挥高校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推进重点产业产才融合,推动人才引领产业发展,以产业吸引人才集聚。围绕重大项目建设、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探索实施“揭榜挂帅”,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张榜求贤。实行符合新疆实际的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第四章  完善科技创新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科技资源,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鼓励科研院所加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进产学研用联合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健全科研院所分类评价制度,开展科研院所绩效评价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新领域,形成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第四篇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第一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5年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制度机制,加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收入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发展和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和活力,确保脱贫后能发展、可持续。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帮扶机制,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加快发展。实施乡村产业提升行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完善销售网络、拓展销售渠道,提升经营主体带贫益贫能力,以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增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拓展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促进搬迁群众增收。深化援疆帮扶、定点帮扶、区内协作帮扶、社会帮扶,继续推动“五个一”全覆盖包联,开展“民营企业南疆行”活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创业。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拓展以工代赈实施范围、赈济对象、赈济方式和建设领域,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农牧民参与农牧区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实现增收。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改进帮扶方式,引导群众依靠自己双手勤劳致富。

第二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

坚持稳粮、优棉、强果、兴畜、促特色,突出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产销链接、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稳定粮食生产。以保障小麦安全为前提,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坚持粮食生产“区内平衡、略有结余”方针,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推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巩固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建管护”水平,支持产粮大县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增加优质粮食供给。“十四五”末,全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持在4100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600万吨以上。

巩固棉花优势。建设新疆优质棉生产基地,推进棉花种植向优势产区集中,优化棉花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实施标准化棉田建设、棉花高效节水推广和机械化采收工程,提高棉花生产管护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棉花质量。“十四五”末,全区棉花良种率达到98%以上,棉花机采率达到80%以上。

做强林果产业。突出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推动林果业标准化生产、市场化经营、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做优做精红枣、核桃、巴旦木、葡萄、苹果、香梨、杏、新梅、枸杞等品种,支持南疆建设一批林果产品加工物流园和交易市场,增加优质高端特色果品供给。“十四五”末,全区林果面积稳定在2200万亩左右,果品产量达到1200万吨左右。

建设畜牧强区。实施畜牧业发展五大行动,持续做大肉牛肉羊产业,加快推进奶业振兴,做优做强家禽产业,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养殖业,构建饲料、种源、扩繁、养殖、屠宰、加工全产业链,推动新疆由畜牧大区向畜牧强区转变。“十四五”末,全区畜牧业产值超过1100亿元。

培育特色农业。大力发展加工番茄、加工辣椒、甜瓜、酿酒葡萄、沙棘、万寿菊、中药材、油料、甜菜等特色种植业,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打造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加快设施农业优势区建设,支持发展庭院蔬菜种植,提高蔬菜市场供给能力。

发展生态农业。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大力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国重要的玉米、小麦制种基地和畜禽、林果、区域特色农作物品种繁育基地。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施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加快实施化学农药减量替代计划,提高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三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健全乡村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民生活圈建设,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建设具有新疆特色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加强乡村阵地建设,构建“基层党建+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分别达到99.3%、99.7%。继续实施南疆“煤改电”清洁能源工程,完成南疆煤改电工程28.7万户改造任务,适时向有条件的县市拓展,改善各族群众供暖条件,降低生活成本。继续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增强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农村和边境地区交通通达深度。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继续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点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到2025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努力打造一批特色乡镇和特色宜居村庄,让田园牧歌、秀美乡村成为新疆的靓丽名片。完善农村快递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以县市、乡镇综合性物流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网点组成的农村物流网络,启动“快递进村”工程,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区建制村快递服务通达全覆盖。

第四章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坚持把农业产业化经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作为主攻方向,把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引入农业,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农副产品加工领域,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高附加值,建设一批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明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销售物流基地。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覆盖范围。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发展壮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大力支持农民以土地、资金、产权、产品、劳动、技术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有序的原则,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构建全程覆盖、区域集成、配套完备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促进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强化科技支撑,推行县乡农技指导员包村联户、科技特派员等制度,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户,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农产品市场开拓战略,强化产销对接,拓展疆内疆外农产品销售“两张网”,开辟以林果为重点的农产品快速出疆通道,打造一批区域特色品牌。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发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农产品网络展销模式。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支持建设区域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保障农产品安全供给。

第五章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建立和完善以绿色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构建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深化小麦收储制度改革,完善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健全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合理引导棉花生产,促进提质增效。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加强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推进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稳步推进南疆林果业保险“以奖代补”试点。

专栏2

乡村振兴重点工程

1.产业振兴工程。推进优质棉基地建设,在7个地州25个县(市)布局建设高标准棉田500万亩。实施优质肉羊增产行动、奶业振兴行动、优质肉牛增产行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家禽及特色产业发展行动,提升畜牧业生产供给能力。实施林果业提质增效工程。

2.人才振兴工程。实施农村科研杰出人才计划、乡土人才培育计划、城乡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返乡下乡创业行动、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乡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3.文化振兴工程。建设一批传统工艺振兴示范基地。加强传统村落和农场保护利用,建成一批富民特色文化旅游村镇和农场。

4.生态振兴工程。实施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绿化、乡村水环境治理等工程。

5.组织振兴工程。实施村干部和后备力量素质提升培训行动,推动乡镇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综合性服务平台,增强基层组织服务功能。

第五篇  推动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 提升新型工业化发展水平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深化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新型工业化发展水平。

第一章  加快建设国家“三基地一通道”

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围绕国家“三基地一通道”定位,加快煤电油气风光储一体化示范,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供应。

建设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加大准噶尔、吐哈、塔里木三大盆地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提高新疆在油气资源开发利用转化过程中的参与度。加快中石油玛湖、吉木萨尔、准噶尔盆地南缘以及中石化顺北等大型油气田建设,促进油气增储上产。加强成品油储备,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

建设国家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以准东、吐哈、伊犁、库拜为重点推进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实施“疆电外送”“疆煤外运”、现代煤化工等重大工程。依托准东、哈密等大型煤炭基地一体化建设,稳妥推进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实现煤制气与其他化工产品季节性转换的工艺技术突破。实施煤炭分级分质清洁高效综合利用,推动煤炭从燃料转为原料的高效清洁利用。

建设国家新能源基地。建成准东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推进建设哈密北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和南疆环塔里木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区,建设新能源平价上网项目示范区。推进风光水储一体化清洁能源发电示范工程,开展智能光伏、风电制氢试点。建成阜康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推进哈密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南疆四地州光伏侧储能等调峰设施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稳定增长。

建设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扩大疆电外送能力,建成“疆电外送”第三通道,积极推进“疆电外送”第四通道、新疆若羌—青海花土沟750千伏联网等工程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围绕油气资源开发和煤制天然气产业发展。

第二章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深化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新一轮传统产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动化工、纺织、有色、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工艺改进、提质增效,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优化发展化学工业。推动石油化工“减油增化”发展,建成塔里木60万吨/年乙烷制乙烯项目,推进库车塔河炼化百万吨乙烯项目,延伸发展高端聚烯烃、高性能合成橡胶、高性能纤维、可降解塑料等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推动氯碱工业、特色无机盐化工产业高端化发展,打造全国最大氯碱化工基地。

大力发展纺织产业。根据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加快纤维制造产业与纺织工业协同发展。优化棉花产业供应链、价值链,提高棉花就地转化率和纺锭规模,打造国家优质棉纱生产基地。加快产业用纺织品发展,高标准发展印染产业,促进产业链向服装等终端产业延伸。

积极发展有色工业。推进铝、铜、镍、镁等有色金属下游产业链延伸,培育铜镍、铜铝、铜镁、硅铝、铍铜等合金产业,推动汽车、铁路、航天、航海等行业应用有色新材料,打造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产业基地。

优化钢铁工业结构。加快钢铁行业优化重组,调整产品结构,积极推进钢材深加工,加快发展汽车、机械、化工装备制造业用钢、板带材产品,推动钢铁行业高端化发展。

改造提升建材产业。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大力实施建材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建材部品化,以及交通、水利、装备等水泥构件发展,鼓励发展与建筑结构相适应的保温、装饰等功能一体化复合板材和功能型装饰装修材料制品,促进绿色建材产品生产和应用。

第三章  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工程,加快壮大数字经济、先进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氢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提升产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天山云谷”等应用服务,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技术在种养殖等领域广泛应用,引导信息技术和现代农业融合,加快发展数字农业。支持工业大数据技术应用创新,推进数字技术在产业链各环节融合应用,大力发展物联网、区块链技术。加快数字技术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打造数字经济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做大做强先进装备制造业。推进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哈密、巴州、阿克苏等制造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输变电装备、新能源装备、农牧机械及农产品加工装备、汽车及轨道交通装备、能源及化工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建筑与矿山机械装备、纺织专用装备等制造业,加快形成先进制造业集群。

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加强风电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研发和生产,有序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风能、光伏发电进行电解水制氢。

加快发展新材料产业。积极发展硅基、铝基、碳基、锆基、铜基、钛基、稀有金属、化工、生物基等新材料及复合新材料、前沿新材料,提升新材料产业集群和产业协同效应。

创新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积极发展特色动植物提取物、特殊营养食品和生物制品。支持乌鲁木齐、伊犁、阿勒泰等地建设现代化中药产业化基地、原料药基地,支持阿勒泰、和田、喀什等地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打造特色中药产业。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高效新型换热以及冷却技术和装备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应用。大力推广应用污染防治技术。加强资源化处理和利用,推动旧件拆解、清洗、装配、检测等再制造产业发展。

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推动发展与国际通行技术标准衔接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鼓励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引进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发展协作配套产业。

第四章  着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用足用好国家优惠政策,做大做强服装服饰、农副产品加工、电子产品组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特色手工业、旅游商品加工业,扩大产业发展规模,增强产业集聚效益。

着力发展服装服饰产业。实施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战略,高效承接内地产业梯度转移,吸引以代工生产和来料加工为主的服装服饰企业来疆发展,支持南疆发展服装服饰产业,完善产业链配套。推进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建设。积极发展鞋帽、玩具、假发、箱包、皮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做强做优馕产业,提高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水平和社会化供应能力。推广“农户+合作社+基地+企业”产业化模式,做大做强林果业、葡萄酒产业、乳制品产业、马产业等特色产业,打造品牌、形成优势。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提升装备水平,开发名优特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

着力发展电子产品组装业。积极承接东中部地区消费电子产业转移,支持南疆大力发展电子元器件、手机、智能穿戴、计算机外围设备等电子产品组装业带动就业。推动乌鲁木齐、霍尔果斯等地消费电子产业协同发展,开拓向西的国际市场。

第五章  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坚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实施园区提升工程,科学合理布局产业项目,重点抓好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电力、纺织服装、电子产品、林果、农副产品加工、馕、葡萄酒、旅游等“十大产业”,推进产业基础高端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力争“十四五”末,推动一批上规模、高质量的企业上市,培育一批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集团,支持打造一批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双千亿”企业集团,力争形成一批千亿元产业集群、百亿元特色产业集群。

——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重点布局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子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节能绿色环保产业,建设区域互补、协同发展的新兴优势产业集聚区,打造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高地。

——准东、哈密、吐鲁番能源化工产业集聚区。重点布局煤炭煤电煤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矿产资源深加工、装备制造、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产业,加快建设兵团准东工业园、乌鲁木齐准东工业园,建设国家煤电油气风光储一体化基地。

——奎屯、独山子、乌苏、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和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重点布局石油化工、石油石化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云计算、大数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仓储物流等产业,打造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产业聚集区。

——伊犁、博州、塔城、阿勒泰农副产品加工和外向型产业集聚区。重点布局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医药、可再生能源、非金属矿产资源加工、驼奶及沙棘冻干粉、冰鲜水产品、冰雪旅游装备制造产业、新型建材、纺织服装进出口加工贸易及外向型出口加工制造区,打造边境贸易和向西开放的产业基地。

——库尔勒、库车、阿克苏化工纺织产业集聚区。重点布局石油化工、化学纤维产业、纺织服装及印染产业、新型建材、林果深加工等产业,建设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基地。

——和田、喀什、克州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外向型产业集聚区。重点布局面向中亚、西亚、南亚的外向型产业,加快发展进出口加工贸易和外向型出口加工制造业。加快发展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电子产品组装、中医药种植、鞋帽、玩具、假发、箱包、皮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建设劳动密集型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

第六章  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

立足现有产业规模和优势,以延链、补链、建链、强链为主攻方向,推动补短板和锻长板相结合,培育一批产业链核心企业,打造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现代化产业链。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健全完善协同攻关体制机制,加大基础研究力度,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稳步提高制造业比重,集中力量突破和推广应用一批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发展先进适用技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推进高水平一体化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标准、计量、认证、信息服务等基础服务体系,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和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修订。

第七章  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按照“深化北疆东疆,加快南疆勘查”的总体思路,开展重点成矿区带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储备。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绿色矿山,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准南、库拜、三塘湖等区域煤田煤层气勘查,推进煤层气产业化开发。开展塔里木盆地北缘、阿尔金山吐格曼等区域稀有、稀土金属矿产调查评价,推进昆仑山西部大红柳滩稀有金属和火烧云铅锌矿开发。加大昆仑山北部煤炭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满足南疆地区用煤需求。加强塔里木、准噶尔盆地及周边中小盆地页岩气(油)、煤层气勘查,推进油砂、油页岩和南疆浅层地温能、水热型地热资源和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加快推进天山中部和东疆铁矿、钒钛资源勘查开发。推动玛尔坎苏一带锰矿勘查开发,大力发展电解锰、锰合金等产业,加快建设我国特大型锰矿产业基地。

第六篇  深入实施旅游兴疆战略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统筹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扩大服务供给,释放需求潜力,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

第一章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大力实施旅游兴疆战略,制定实施旅游兴疆规划(2021-2030年),优化旅游产业布局,打造“新疆是个好地方”文旅融合品牌,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接待境内外旅游人数达到4亿人次。

优化旅游产业布局。坚持规划引领、融合创新、突出特色、品牌化发展,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南疆丝绸之路文化和民族风情旅游目的地建设,大力培育阿尔泰山旅游产业带、天山旅游产业带、西部边境旅游产业带,形成“一心一地三带”旅游发展格局。

提升旅游承载能力。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精品景区建设,推进江布拉克、赛里木湖、托木尔、伊犁老城、克孜尔石窟、巴里坤古城等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积极创建全域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旅游度假区,研究建设阿勒泰冰雪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扶持发展旅游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新疆旅游投资集团,引导疆内外各类资本进入旅游产业。

扩大旅游产品供给。推动形成环准噶尔旅游环线、环塔克拉玛干旅游环线、环天山南北旅游环线。加快开发冬季旅游,推动旅游业向四季游发展。培育农业观光、乡村旅游、冰雪旅游、山地避暑、森林康养等新业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村落和特色旅游村镇。推动“旅游+”“+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营销拓展旅游市场,建立新疆旅游商品体系,多层次全方位扩大旅游供给,延伸旅游消费产业链。

打造旅游特色品牌。加大生态旅游、历史人文和民俗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边境旅游等特色旅游品牌培育力度,推动文化和旅游业从“资源时代”进入“品牌时代”。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完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提高旅游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推行“无感通行”“绿色通行”,打造“一部手机游新疆”,提高旅游信息化、便捷化水平。

专栏3

旅游重点工程

1.旅游精品景区建设工程。推进天山天池、那拉提、喀拉峻、托木尔、帕米尔冰川公园等自然旅游精品景区建设。

2.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一批国家4A级以上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力度,建设智慧管理、游客服务、旅游交通、停车场、厕所等设施。

3.旅游度假区培育工程。重点培育喀纳斯、温泉县、乌鲁木齐南山度假区,争取创建1-2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进博湖县博斯腾湖、福海县乌伦古湖、巩留县库尔德宁、拜城县铁热克温泉、和静县巩乃斯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

第二章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提档升级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加快发展商贸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信息通信和软件、科技服务、法律服务等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

积极发展商贸物流业。建设乌鲁木齐、哈密、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库尔勒、喀什等国家物流枢纽和克拉玛依、塔城、奎屯、准东、阿克苏、和田、若羌等区域物流枢纽,完善流通加工、包装、信息服务、物流金融等物流服务,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行体系。完善城乡配送体系,推进快递、冷链、电商等专业化物流发展,大力发展供应链和智慧物流。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创建阿拉山口、霍尔果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创建喀什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和昌吉市、阿克苏市、库尔勒市、奎屯市等城市电子商务集聚区。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完善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在广州、杭州等城市建立分仓中心,在周边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海外仓,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发展壮大金融服务业。强化信用融资、证券、保险、信托、担保等服务的资产配置和融资服务功能,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探索建立产融合作对接平台,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发展装备融资租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推进信息通信和软件业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建设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信息产业综合发展产业带,打造新疆软件园、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新疆信息产业园、喀什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等百亿级园区。支持云计算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和服务的融合与创新应用,在制造业、物流、公共安全、医疗健康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

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积极发展技术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评估、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服务业区域和行业试点示范,打造一批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实施“新疆品质”工程,培育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支持国家煤电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国家城市能源中心(新疆)建设。

第三章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质扩容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医疗健康、育幼、文化、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

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引导餐饮、住宿等服务业集约化、标准化发展,培育发展连锁餐饮品牌,推动美食示范街区提档升级、特色餐饮宣传推广、餐饮品牌建设。加快传统商业综合体创新转型,形成一批高品质步行街和商业圈。

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推进连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紧密对接,建设医研产融合的健康产业示范基地,大力发展医养健康服务,构建安全、有效、方便的医养健康服务网络,实现健康养老服务“从量到质、从有到好”转变。

加快培育托育服务业。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开展托育服务,健全完善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服务体系、管理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促进托育产业安全、合规、良性发展。

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创作、影视、演艺等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大力发展体育产业,重点支持发展冰雪产业,提升运动休闲、智能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体育彩票、体育用品制造和服务等产业链水平,打造国内知名体育赛事品牌。

发展壮大家政服务业。加强家政供需对接,发展月嫂、产后护理等基础服务,推动家政进社区。培育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品牌,加快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提升家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加快发展社区商业、物业服务,丰富医疗、保洁、维修、快递等便民服务项目,建设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构建24小时全生活链服务体系,让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基本生活服务。

第七篇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

坚定不移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好国内大市场,着力扩投资、促消费,推进向西开放,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第一章  扩大有效投资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市场化运作方式,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围绕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构建交通运输支撑体系。实施交通强国战略,统筹交通规划布局和兵地协同发展,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疆内环起来、进出疆快起来”。

铁路方面:优化铁路网络布局,建设伊宁至阿克苏铁路、罗布泊至若羌铁路,打通南北大通道。加强地区开发性及沿边铁路建设,加快既有铁路扩能改造,提高路网覆盖面和运输能力,构建以兰新高铁为骨干,以南北疆铁路为两翼,沿准噶尔盆地的北疆铁路环线、沿塔里木盆地的南疆铁路环线以及贯通天山南北的东疆铁路环线和天山铁路环线的“四环”铁路网络。推进铁路与公路、机场高效衔接。加快铁路专用线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专栏4

铁路重点项目

1.续建项目:和田—若羌铁路、阿克苏—阿拉尔铁路。

2.新开工项目:伊宁—阿克苏铁路、将军庙—淖毛湖铁路、罗布泊—若羌铁路、富蕴—塔克什肯口岸铁路。

3.扩能改造项目:乌鲁木齐—将军庙铁路增建二线电气化扩能改造及三坪—头屯河联络线、精河—阿拉山口铁路增建二线、库尔勒—阿克苏—喀什扩能改造、精伊霍铁路增建二线、兰新客专线达速。

4.加快推进前期工作项目:伊宁—巴伦台铁路、克拉玛依—准东铁路、塔城—阿拉山口铁路、三塘湖—老爷庙铁路、巴楚—莎车铁路、阿拉尔—图木舒克—巴楚铁路。规划研究乌鲁木齐—喀什高速铁路、乌鲁木齐—霍尔果斯高速铁路、和田—日喀则铁路、塔城—阿亚古兹铁路、克拉玛依—阿勒泰铁路电气化改造、克拉玛依—塔城铁路电气化改造、南疆铁路喀什—和田段电气化改造。

民航方面:实施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行动,补齐基础设施、空域、人才技术等短板。加快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支线机场,推进部分机场二跑道前期工作。大力发展通用航空,新建一批通用机场,鼓励支线机场增加通用航空设施。优化完善航线网络,积极开辟国际航线,加密国内疆内航线,形成“东西成扇、疆内成网”格局。推动东联西出的国际航空港、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区建成和在建民用运输机场37个,其中:五年建成和在建民用运输机场15个。

专栏5

民航重点项目

1.续建项目: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喀什机场改扩建、吐鲁番机场改扩建、昭苏机场、塔什库尔干机场。

2.新开工项目:阿拉尔、准东(奇台)、巴音布鲁克、巴里坤、乌苏、轮台、和布克赛尔、皮山、且末(38团)等9个新建机场,克拉玛依、那拉提、博乐、库车、哈密、石河子、图木舒克、莎车等8个机场改扩建项目。

3.增补列入《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和“十四五”建设规划并开工项目:阿合奇、吉木乃、青河、拜城等4个新建机场。

4.通用机场:霍尔果斯、乌尔禾、温泉、叶城、策勒、布尔津、博湖、特克斯、福海、巩留、尼勒克、温宿(大峡谷)、禾木景区、赛里木湖景区、巴楚、10团(阿拉尔市)、224团(昆玉市)、北屯等通用机场。

公路方面: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网贯通,有序推进省级高速公路、高速(一级)连接线建设,构建互联互通、覆盖广泛、畅通高效的高速公路网。推进G216线、G217线等普通国省道低等级路段升级改造,加强国道G312线、国道G314线等城镇过境段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重点乡镇三级以上公路覆盖、具备条件的5A级旅游景区高速(一级)公路覆盖,实现全疆干线公路成环成网。到2025年,基本实现高速(一级)公路“县县通”,高速(一级)公路里程达到1万公里以上。

专栏6

公路重点项目

1.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依吞布拉克—若羌、若羌—民丰、尉犁—35团、35团—若羌、G0711线乌鲁木齐—尉犁,G7线伊吾—巴里坤、巴里坤—木垒,G3018线精河—阿拉山口,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S519线梧桐大泉—沙泉子,S21线阿勒泰—乌鲁木齐,独山子—库车等高速公路项目。

2.普通国省道项目。建设G218线那拉提—巴伦台、G575线巴里坤—哈密、G314线布伦口—红其拉甫口岸、G216线北屯—富蕴、G575线老爷庙口岸—巴里坤、G578线龙口—早田、G577线特克斯—昭苏、S254线尉犁—且末、S232线布尔津—喀纳斯机场、S327线北山煤窑—将军庙—五彩湾、G217线阿勒泰—布尔津、G218线伊宁市过境段、G577线精河—伊宁、G579线库车—拜城—玉尔滚、G580线阿克苏—阿瓦提、G335线塔岔口—托里—巴克图口岸、G312线呼图壁—玛纳斯、G314线阿克苏过境段、G216线红山嘴口岸—阿勒泰等国省道公路项目。

构建现代水利支撑体系。以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骨干控制性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重点推进实施阿克苏河、库山河等一批重大河流控制性水利枢纽和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构建以蓄水为基础、节水为关键、调水为补充的工程网络体系。

专栏7

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大中型水库。建成大石峡水利枢纽、莫莫克水利枢纽等工程,加快推进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库尔干水利枢纽建设,开工建设策勒河昆仑水利枢纽等重点工程。

2.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实施喀什噶尔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重点开展骨干灌排设施提档升级,完善大型灌区用水计量设施;建设一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改善灌溉面积550万亩。

3.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一批骨干水源、重点供水工程和备用水源建设,有序推进各类村庄供水工程规模化发展。

4.重点内陆河治理工程。继续推进喀什噶尔河、和田河、阿克苏河、开都河、渭干河、塔里木河干流等一批重点河流防洪治理工程。

5.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对鉴定为“三类坝”的8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对一批大中型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

构建电力支撑体系。加快推进“疆电外送”工程,实施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推进“疆电外送”第四通道前期工作,力争到“十四五”末疆电外送电量达到1800亿千瓦时。完善各等级电压网架,推进750千伏电网进一步向南疆延伸,建成环塔里木750千伏电网。因地制宜推进“电气化新疆”工作,加快居民、工商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电能替代,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专栏8

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1.北疆区域。重点建设伊犁—博州—乌苏—凤凰Ⅱ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塔城—乌苏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石河子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伊犁—库车Ⅱ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2.南疆区域。重点建设莎车—和田Ⅱ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喀什、和田变电站扩建工程,巴州—铁干里克、铁干里克—若羌、若羌—花土沟双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库车—阿拉尔—巴楚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田—民丰、民丰—且末、且末—若羌、若羌—库尔勒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构建信息化支撑体系。加快5G网络布局,实现5G网络全覆盖,推动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应用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进信息技术融入百业服务大众。新建一批自治区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一批企业“上云用云”。完善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逐步向城市治理、园区管理等重点行业推广应用。加快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测绘地理信息和北斗卫星应用体系,增强地理国情监测应用和应急测绘服务能力。加强国际通信设施建设。实施数字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核心枢纽创新工程,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数据中心。

第二章  着力促进消费

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以打造品牌经济为重点,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持续扩大旅游消费,加快旅游消费恢复性增长,刺激关联产业扩大生产消费,促进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持续扩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互联网+”消费模式,发展无接触交易服务,打造新零售全渠道商业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探索智能技术推动消费升级。持续扩大汽车消费,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鼓励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持续扩大城乡消费,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实现电商、快递进农村全覆盖,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激发农村消费潜力。着力改善消费供给,发展夜间经济和“跳蚤市场”,规范发展“直播带货”。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发展服务消费,补齐服务消费短板,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三章  积极融入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

充分把握新疆在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位置和比较优势,把构建新发展格局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三基地一通道”建设等有机衔接起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服务国内大市场,优化供给结构,改善供给质量,不断提高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立足新疆资源要素丰富、产业门类齐全、全国对口援疆等优势,主动承接内地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加快建立完善产品营销体系,为全国市场提供更加多样、更高品质供给。坚持运用改革思维,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营造鼓励创新的制度环境,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市场环境,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充分发挥“西引东来”“东联西出”的区位优势,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西部省区协调向西开放等省际交流发展,发展开放型经济,拓展开放空间。加快建设边境经济合作区,打造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建设一批深化双边经贸合作的重大项目。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贸易方式,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增加优质产品进口,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

第八篇  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 打造我国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高地

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驱动,把新疆纳入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向西开放的总体布局中统筹谋划,丰富对外开放载体,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构建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第一章  加快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

围绕“集货、建园、聚产业”,构建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现代物流、国际商贸、先进制造、高端服务协同发展的开放型现代产业体系,把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标志性工程,构筑乌鲁木齐都市圈的重要支撑。推进乌鲁木齐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加强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动在乌鲁木齐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推进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和临空经济示范区联动发展,培育开放型龙头企业,发展出口商品加工、进口资源加工等产业。发展航空物流及配套产业,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动设立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面向中亚、西亚、欧洲货物集散地,形成覆盖全疆、连接欧亚的双向通道网络。

第二章  推进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建设

实施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新一轮发展规划,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打造核心区南北两个重要支点。推动霍尔果斯市、霍城县、伊宁市、伊宁县“两霍两伊”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培育西出东进产业集群。支持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与伊宁园区、清水河产业配套区一体发展,推动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与兵团分区及周边产业园区协同发展。完善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体制机制,提升合作中心建设水平,推动跨境电商、跨境旅游、免税购物、医疗服务、文化交流等业态发展。用足用好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在人才引进、招商引资、园区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产业承载集聚能力。积极承接内地和境外产业转移,用好用足对口援疆省市和中央企业的产业优势,加快推进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农副产品深加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发展,推动喀什经济开发区商贸物流、电子产品装配、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加快推动进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建设,构建面向中亚、西亚、南亚和欧洲的特色产业集群,打造辐射带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第三章  推进核心区“五大中心”建设

推进商贸物流中心、交通枢纽中心、文化科教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国际国内交流合作项目,推动一批关键性、示范性、标志性重点项目落地,建设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平台。

加快商贸物流中心建设。优化“一核九区多节点”商贸物流中心空间布局,发挥乌鲁木齐商贸物流核心圈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伊犁—博州、阿勒泰—北屯、克拉玛依—奎屯—乌苏、喀什—克州、塔城、哈密、巴州、阿克苏、和田等9个商贸产业集聚区功能协同,强化各节点城市物流功能,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和国际物流分拨功能的大型综合物流基地。

加快交通枢纽中心建设。加快“公路、铁路、航空、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北、中、南通道建设。完善空中大通道,加快建设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推动乌鲁木齐吐鲁番机场一体化运营,开通喀什、伊宁机场国际航线,加密疆内机场联通内地航线,新开西南出疆陆航通道,形成承东启西、连接欧亚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推进国际光纤光缆工程建设,提高信息联通水平。

加快医疗服务中心建设。深化与国内知名医疗机构合作,推进国家和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建设高水平医疗、教学和科研中心。以地域养生品牌、优良的医疗资源提供来疆就医便利化条件,吸引中亚国家人员来疆开展医养游。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卫生领域交流,推动重大传染病信息互通、联防联控、资源共享。支持中医药国际综合诊疗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国际医疗服务平台。

加快文化科教中心建设。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历史文化和多民族文化交汇融合发展。支持阿勒泰、塔城、霍尔果斯等地创建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提升旅游国际合作水平。实施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与中亚西亚国家资源、能源、农业、生物医药、生态环境等领域科技创新合作。支持高等院校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人文交流基地,培养服务“一带一路”高层次复合人才。

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推进乌鲁木齐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建设,形成金融市场资本资金洼地。推动设立国家级棉花棉纱交易中心,实现棉花和棉纱现货期货联动发展。完善霍尔果斯国际贸易融资、外汇等金融服务,建设霍尔果斯金融创新示范区。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喀什经济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建设产融结合示范区。

第四章  推进口岸经济带建设

完善口岸定位功能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坚持“一岸一城(镇、团)一特色”,优化口岸经济带布局,建设一批特色进出口资源加工区,打造集落地加工、产业集聚、商贸物流、边境旅游、边民互市贸易为一体的口岸经济平台。密切口岸与各类园区、城镇、腹地经济联系,推动“通道经济”向“产业经济”“口岸经济”转变。积极推进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规划建设,构建以绿色农业、加工制造、生态旅游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特色优势产业体系,打造沿边地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第五章  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引进内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推进对内开放,用好国内大市场,吸引各类要素向新疆汇聚、产业向新疆转移。优化对外开放空间布局,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经济走廊建设,构建中心突出、东西贯通、南北辐射、层次分明、错位发展的开放型经济空间布局。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加强境外经贸合作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带动商品、技术和装备出口,拓展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多层次、多领域务实合作。办好中国—亚欧博览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会展经济。推动设立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第九篇  全面深化改革 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活力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体制障碍,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最大限度激活发展潜能。

第一章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推进国有企业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支持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合资合作,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充分发挥中央驻疆企业的优势和作用,鼓励支持中央企业深入参与新疆建设,积极推进地方企业进入上游勘探开发领域、参与油气资源开采收益分配等。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推进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在能源、化工、水利、交通、旅游、有色矿产、农牧、航空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培育一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实施民营企业培优工程,重点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成长性高、带动作用强的民营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链、价值链高端企业。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重大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疏通企业融资堵点,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第二章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加强财政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稳妥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明晰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善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支持做强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主体,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服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地方商业银行健康发展。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章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坚持市场主体原则,强化政府服务,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形成融资方式丰富多元、公平开放的投融资体制,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深化投资报建审批改革,健全投资运行监测预警体系、投资监管执法体系、投资社会服务体系。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限制,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推进特许经营,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基础设施领域。充分发挥预算内投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优化投融资结构。

第四章  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坚持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的基本导向,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畅通的现代产权制度。开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新一轮标准化战略,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继续放宽准入限制。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

第五章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各级政府市场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行“最多跑一趟”“最快送一次”改革,推行“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整治落实政策不到位、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问题。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市场平等准入政策,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联合监管。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机制、企业困难诉求反映机制。落实惠企政策,加强要素保障,精准优质服务,推动大中小各类企业一起激活、竞相发展,国企民企混合所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协同并进、全面发力,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第六章  深化农村改革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稳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维护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继续推进国有农牧场企业化、公司化改革,完善国有农牧场与周边农村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用水计量设施,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加农村特别是南疆农村金融供给。

第七章  深化社会事业改革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统筹推进教育评价、考试招生、教育督导、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全面取消以药养医,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使用改革,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旅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引导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推进体育事业改革,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第八章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增长不低于经济增长。

第十篇  优化经济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天山北坡经济带、天山南坡产业带、南疆四地州和沿边境地区协调发展,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第一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加强空间发展统筹协调,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控,科学引导城镇开发布局,推动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加强农产品主产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加强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推进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上,增加生态产品供给,推动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第二章  优先发展天山北坡经济带

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加快推动天山北坡经济带区域改革创新、新旧动能转换和一体化发展,打造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把天山北坡经济带区域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特色制造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现代高效特色农业产业基地。

第三章  培育发展天山南坡产业带

完善天山南坡区域交通干线网络,畅通主要节点城市和重要产业园区联系,以能源矿产资源、特色农业资源和特色旅游资源为依托,加快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集聚园区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将巴州、阿克苏地区打造成重要的油气生产加工基地、农副产品加工基地、纺织服装基地、特色旅游基地、商贸物流基地,着力打造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和经济增长点。

第四章  加快推进南疆四地州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支持南疆四地州发展的优惠政策,坚持自治区财力分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安排和重大民生项目投入向南疆倾斜,促进南疆经济社会结构调整,完善产业空间布局,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布局建设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破解南疆发展的瓶颈制约。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推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家禽和特色养殖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就近就地就业。推进南疆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第五章  加快沿边境地区发展

充分发挥沿边境地区地缘资源优势,加快优化区域产业空间布局,培育一批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基地,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坚持兴边富民与稳边固防相统筹,继续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有序推进重点地区生产放牧点、边境小康村、抵边新村、重点城镇和兵地融合型城镇建设,健全完善护边员制度,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一篇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

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导向,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效益,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产城融合、城乡统筹、兵地一体、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新时代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道路。

第一章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将兵团城镇布局纳入全疆城镇体系,编制实施《新疆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在加快推进天山北坡城市群建设的基础上,统筹南北疆协调发展、兵地一体发展,着力打造“一圈一带一群”的城市发展格局。

培育乌鲁木齐都市圈。以乌鲁木齐(兵团十二师)为中心,带动昌吉市、五家渠市、阜康市、奇台市同城化发展,加快构建一小时交通网络,辐射带动昌吉州其他县市、石河子、克拉玛依、吐鲁番、哈密等城市发展,推进乌昌石经济一体化发展。完善乌鲁木齐市与周边地州、县市、兵团师团协商合作、规划协调、政策协同、社会参与等机制,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市场环境、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一体化,促进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兵地融合,各类要素集聚共享、协同互动,形成空间结构清晰、城市功能互补、要素流动有序、产业分工协调、交通往来顺畅、公共服务均衡、环境和谐宜居的现代化都市圈。

构建北疆城市带。以伊宁市为区域中心,按照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的要求,创新区域城市合作体制机制,推进奎屯、霍尔果斯、塔城、阿勒泰、博乐、阿拉山口、可克达拉、双河、胡杨河、白杨、北屯等北疆城市加快建设,不断增强城市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

打造南疆城市群。以喀什市为区域中心,因地制宜推进喀什、阿图什、阿克苏、库尔勒、和田、阿拉尔、图木舒克、铁门关等南疆城市发展,切实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提高人口和经济承载能力,辐射带动南疆加快发展。

优化行政区域设置。有序推进撤地设市,在条件成熟的县推进撤县建市,因地制宜开展撤乡设镇、乡(镇)改街道工作。

第二章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探索户籍制度与居住证制度并轨路径,提高居住证发证量和含金量,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

第三章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建设伊宁—霍尔果斯、库尔勒、喀什、阿克苏、阿拉尔、图木舒克等一批具备较强集聚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中心城市。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与火车、长途汽车、航空顺畅换乘和无缝衔接,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提高群众出行便利度。加强城市供水、排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地下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再生水用于市政设施、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完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打造“完整社区”,形成“15分钟生活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加强绿色城市建设,新建一批自治区园林县城。加快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布局,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强人文城市建设,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因地制宜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推进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旧城防灾、生命线工程建设,建设安全发展型城市。

第四章  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优化城市产业布局,促进人口与产业协同集聚、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有机融合。发挥大城市产业选择和人才引进优势,形成以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发挥中小城市要素成本低的优势,引导产业向绿洲城镇组群和中心城市园区聚集。加强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强化县域综合服务能力。加大小城镇培育力度,支持国家特色小城镇发展,规范发展特色小镇。优化园区生活空间布局,推动园区生活服务区与县城统筹规划建设,形成产业聚人、城市留人的发展格局。

第五章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促进劳动力、土地、技术、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完善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支持疆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培育提升计划,加快建设农技推广、经营管理、实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育产业发展带头人和农户生产技术型人才。畅通人才下乡渠道,引导城市人才和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外出人才返乡创业。建立社会人才服务乡村机制,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倾斜。统筹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动建立农村幼儿园与城市优质幼儿园“城乡联盟共同体”,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万村千乡文化产品惠民行动”,推动文化资源向乡村倾斜。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补齐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现代物流、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支持有利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资源要素向农村倾斜、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

第十二篇  推进文化润疆 筑牢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定不移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更好地宣传教育群众、团结凝聚人心。

第一章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民族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深入挖掘和有效运用新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考古实物、文化遗存,有力宣传阐释新疆广袤土地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新疆悠久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新疆灿烂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坚持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和社会教育,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深入挖掘红色档案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挥档案在理想信念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创新开展青少年民族团结融情实践活动,推进互嵌式示范社区建设,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第二章  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

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万家”活动。研究制定文化润疆工程规划(2021—2030年),围绕贯通中华文化血脉、融入现代文明、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谋划文化润疆工程项目。持续推进“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广电精品润疆工程”“网络视听作品创作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头脑。推动中华文化元素和标志性符号进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进基层文化阵地、进A级旅游景区,建设一批具有中华文化特征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加强历史文物遗址保护利用和博物馆建设,实施“国家历史记忆工程”和“国家红色记忆工程”,深入挖掘新疆同内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内涵,让历史发声、让文物说话。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强化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章  促进宗教和睦和谐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更好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爱国宗教界人士关爱培养,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经学思想建设,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保障正常宗教需求和合法宗教活动。全面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和信教群众的教育管理服务,不断改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条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依法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

第四章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研究。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感恩幸福生活、厚植爱国情怀。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进世俗文化、现代文化发展,教育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俗。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建立完善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四级联动机制。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和传播计划,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健全协调联动的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弘扬诚信文化,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第五章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实施文艺精品战略,不断健全文艺扶持激励机制,加大对重点文艺项目的扶持,推出一批正确反映新疆历史、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彰显优秀民族文化特色、符合现代文明理念、反映各族群众现实生活的精品力作,建设一支具有正确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爱党爱国爱疆的文艺人才队伍。推进新疆优秀地域文化和内地各民族优秀文化交流互鉴,精心组织新疆特色文化节目走出去。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覆盖全疆的“石榴云”融媒体技术平台,提高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健全区、地、县、乡、村五级文化服务网络,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全面推进广播电视节目地面无线数字化覆盖和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升级。推进新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以及公共文化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积极协助组织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及全运会等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参赛工作。

专栏9

文化重点工程

1.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程。实施国家长城文化公园建设工程,加强博物馆、纪念馆、重要遗址遗迹、特色公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化旅游复合廊道建设。

2.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石窟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革命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建设工程,建设自治区考古标本库房。

3.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工程。推进重点国家级自然公园的保护管理、公共服务、生态服务等相关设施建设。开展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与保护。

4.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加强智慧广电设施建设,建设公共服务管理、全媒体服务文化信息服务等平台。实施广电融合提升工程,推进南疆四地州地级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章  发展现代文化产业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动“文化+”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和扶持一批特色文化骨干企业、小微企业、创客空间。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依托世界文化遗产、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重点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底蕴深厚的文旅景区,扶持和建立重点文化旅游基地,加强丝路文化旅游线路建设,创作推出一批文化旅游演艺精品节目。提高国际传播能力,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第十三篇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美丽新疆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深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

第一章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严格执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人民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适时开展排污权、用水权、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探索鼓励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离任审计与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严格执行《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落实环境准入要求,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加强能耗“双控”管理,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和能耗强度。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对“乌—昌—石”“奎—独—乌”等重点区域实施新建用煤项目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促进企业清洁化升级转型和绿色工厂建设。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大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力度,降低碳排放强度。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65%强制性节能标准,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强制性节能标准。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扩大地源热、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范围。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和低碳企业试点示范。加快绿色金融、绿色贸易、绿色流通等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绿色发展政策法规体系。

第三章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环境基础设施,实施水、土、气综合治理,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污染源整治,实行采暖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强化老旧汽柴油车等移动污染源治理,严格城市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源控制监管,从源头上降低污染排放。实施清洁能源行动计划,加快城乡结合部、农村民用和农业生产散烧煤的清洁能源替代。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治理,健全黑臭水体预防、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污泥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塔里木河、伊犁河、额尔齐斯河、额敏河等流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继续实施艾比湖、艾丁湖、柴窝堡湖、赛里木湖生态治理与恢复工程,持续推进博斯腾湖、乌伦古湖等湖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基本消除劣Ⅴ类河流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

严格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农用地安全利用。强化涉重金属行业监管,推动重金属污染减排和治理。深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环境整治。加强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强化白色污染治理,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建设城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实现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县级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全覆盖,区域中心城市及设区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积极发展垃圾生物堆肥,统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常态化生态环境风险管理,严控核辐射、重金属、尾矿库、危险废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持续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逐步建设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和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质量。

加强医疗废弃物综合治理。提升现有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的区域协作和利益补偿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和回收利用,提升医疗废弃物规范化处理处置水平。

第四章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天山、阿尔泰山、昆仑山—阿尔金山区域生态系统保护,推进环塔里木盆地和准噶尔盆地边缘绿洲区防沙治沙、水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构建“三屏、两环、四廊道”的生态安全格局。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建设,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加快推进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推进塔里木河、和田河、乌伦古湖、艾丁湖、喀什噶尔河、提孜那甫河等流域湖泊的水生态修复和治理工程。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重要河流源头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湖泊湿地区、重要风沙策源地、绿洲沙漠过渡带林草植被保护。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推行林长制,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深入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巩固防沙治沙成果。加强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修复,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退地还水,逐步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推进实施重点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湿地保有量保持稳定。加强天山一号冰川、博格达冰川等高山冰川区生态环境监测保护。深入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完善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外来物种管控。

专栏10

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

1.防护林建设工程。保护修复农田防护林,实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工程。

2.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实施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温泉新疆北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布尔根河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霍城四爪陆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阿勒泰科克苏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3.生态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工程、全疆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等工程。结合双重规划实施全疆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第五章  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落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实施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低效存量用地。把水资源作为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的刚性约束,以水定产、以水定地、以水定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调整用水结构,降低农业用水总量,推广节水灌溉、循环用水技术,强化农业用水管理。落实山区水库替代平原水库调蓄布局方案,提高已建成水利项目使用效率。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绿色矿业,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第十四篇  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增进各族群众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本级财政支出的70%以上用于保障改善民生,深入实施扩大就业、增收致富、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社保扩面、安居保障、煤改电、兴边富民、公共安全保障、稳定惠民等“十项惠民工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办好利民惠民实事,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一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抓好城乡富余劳动力、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群体就业,推动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实施建筑领域技术工种3年2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行动,启动实施北疆产业带动南疆劳动力就业计划。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教育培训全覆盖。积极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有序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坚持就近就地就业和转移输出就业有机结合,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实现稳定就业。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力度,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年均新增城镇就业46万人以上。

第二章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按照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资源统筹,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服务群众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持续加大城镇公办幼儿园建设扶持力度,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推动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发展,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化义务教育改革,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强化乡镇学校、县城学校建设管理,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推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建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体系。扩大特殊教育资源供给。到2025年,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

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推进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建设。推动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办学,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资源互通、促进普职融通。按照“大体相当”的要求调整普职比招生规模,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到2025年,全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

推进职业教育扩容提质。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实施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支持人口较多的县市建设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支持高职学校“双高计划”建设,在符合条件的优质高职学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加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

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推进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具有综合优势的高校建设特色高水平大学,加快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实施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计划,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完善协同育人机制,着力加强理工农医等紧缺专业建设。加强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高校科研计划,提升高校科研创新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2%以上。

第三章  提升医疗卫生水平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健康新疆行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为各族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边境口岸城市、县级医院和中医类医院为重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传染病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血站和单采血浆站建设,保障用血安全。加强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和急救网络建设。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坚持中西医并重,重视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维医药事业。

增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完善医疗救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各级疾控中心建设,合理布局乌鲁木齐、南北疆的医疗资源,满足疾病预防和救治需要。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加强新冠肺炎、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强化包虫病、布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饮水型氟砷中毒等重点地方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

加强卫生健康队伍建设。优化医学院校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增加医疗人才供给。继续实施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中青年名医培养计划,实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到2025年,全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18人以上,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人以上。

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实施健康促进行动,保障妇幼、老年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健康。持续推动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加强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预防、治疗和控制,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加强孕妇健康服务和婴儿健康服务,降低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使全区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定实施青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服务发展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

第四章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加快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因城施策,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稳步实施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健全农房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巩固提升农村安居和游牧民定居工程,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继续开展农村住房抗震防灾加固改造,加快补齐农村住房配套设施短板,提升农房建设质量。

第五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稳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补充养老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十四五”期间,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

提升社会福利水平。支持社会养老事业,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培育医养结合、学习养老、旅居养老等新业态,多渠道增加优质养老供给,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末,有意愿的农村“五保”老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按比例安置等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布局,推进“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区域性养育机构建设,完善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增长机制,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水平。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健全双拥优抚体系,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建立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完善城乡低保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向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延伸,研究建立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加大困难家庭学生帮扶力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上得好学、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加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救助,实现每个地(州、市)拥有1所精神病医院或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所有县(市、区)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第六章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落实重大疫情等灾害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强化食品药品、网络等安全监管,抓好流通销售质量,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震、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推进自然灾害防御工程建设。强化消防站、市政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升智慧消防水平。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完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救助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第七章  实施稳定惠民工程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作为各族群众幸福安康的最基本要求、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实施稳定惠民工程,在全社会充分释放稳定红利,让各族群众充分享受稳定红利。开展打击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多发性违法犯罪,保护各族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第十五篇  推进新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和防范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第一章  加强法治新疆建设

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保障民生等领域立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加强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为重点的法律体系宣传教育,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第二章  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

坚持党政军警兵民协调联动,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进反恐维稳工作向规范精细常态转变。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三股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确保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优化完善便民警务站工作,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口岸边境管控体系,做好稳边固防工作。坚持网上网下联动,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维护网络安全。

第三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沉,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并完善向村(社区)选派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制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引导和帮助基层组织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信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依法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法律工作者、退役军人等优势,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经济、金融、粮食、能源、生态、重要基础设施等领域安全工作,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体系。

第十六篇  深化对口援疆战略 提高对口援疆综合效益

坚持全面援疆、精准援疆、长期援疆,坚持援疆重心向基层倾斜、向保障和改善民生倾斜、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倾斜,把对口援疆工作打造成民族团结工程,发挥好对口援疆综合效益。

第一章  突出抓好干部人才援疆

精准选派、科学使用援疆干部人才,把援疆干部人才安排在最合适、最能发挥才干的位置上,让他们任实职、分实工、担实责。发挥援疆干部人才桥梁纽带作用,搭建与援疆单位沟通合作平台。推进援疆干部人才传帮带工作,健全完善援派干部人才管理制度机制。加强对援疆干部人才的关心关爱,及时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优秀援疆干部人才及时表彰奖励、提拔重用。

第二章  务实推进产业援疆

实施产业援疆提升工程,高质量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组团式、链条式、集群式转移,建立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加强与中央企业、援疆省市企业经济技术交流合作,鼓励和支持中央企业、援疆省市企业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新疆产业发展、到新疆投资兴业。支持援疆省市在疆跨区域建设“飞地园区”,引进先进的生产线和技术,健全完善产业链,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依托援疆省市开拓内地市场,推动新疆特色产品走出去。

第三章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优先位置,资金和项目更多向基层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改善乡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人居环境。继续推进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培训,探索推广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继续加大对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第四章  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充分发挥对口援疆的桥梁纽带作用,因地制宜推进结对子活动,推广“镇村结对”等典型经验做法,继续推进内地百强村镇、明星村镇与南疆村镇结对子,对口行业部门结对子,学校、医院结对子,援疆干部人才与地方干部群众结对子,广泛参与“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推动与内地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交往交流活动。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鼓励内地广大群众到新疆旅游、深化交流合作,促进新疆与内地群众增加了解、增进感情。

第五章  扎实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援疆

深化科技对口援疆和创新合作,加强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交流,加强区域创新协调联动,拓展科技合作空间。推进教育“组团式”援疆,提高受援地教育教学质量,探索建立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体系。推动与内地文化交流合作,深化文旅和体育援疆。巩固深化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成果,提升新疆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七篇  支持兵团深化改革 发挥兵团特殊作用

坚持兵地一盘棋、兵地是一家,牢固树立兵团发展就是新疆发展、兵团壮大就是新疆壮大、兵团改革就是新疆改革、兵团稳定就是新疆稳定的理念,支持兵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兵团调节社会结构、推动文化交流、促进区域协调、优化人口资源等特殊作用,使兵团成为安边固疆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大熔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示范区。

第一章  支持兵团深化改革

落实党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支持兵团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继续向兵团授予相关行政权力。坚持把兵团设市建镇纳入自治区统一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兵团设市建镇,依法赋予兵团市镇行政职权。支持兵团巩固和完善团场改革成果,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章  提高兵团维稳戍边能力

支持兵团巩固创新民兵体系,提高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支持兵团加强专业维稳力量建设。健全完善兵地反恐维稳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兵团边防基础设施建设及边境防控运行支持力度,提升科技护边水平。

第三章  推动兵地融合发展

完善兵地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围绕兵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规划建设、改革举措、向南发展等,坚持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兵团一体研究、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支持兵团加强公路、铁路、民航、供水、电力、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兵地优势互补、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在经济、文化、社会、干部人才、民族团结、环境保护等方面融合发展。

第十八篇  加强党的领导 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广大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凝聚起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强大合力。

第一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着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政治标准,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对干部的关心关爱,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用人机制和精准考核、奖惩分明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干部人才大胆工作、担当作为。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坚持不懈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推行“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认真践行胡杨精神和兵团精神,激励广大干部人才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在新时代扎根边疆、奉献边疆。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建立健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坚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完善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章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保障各族群众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

第三章  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

各地(州、市)、自治区各部门落实本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制定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地方发展规划,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自治区规划体系。加强自治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纲要的衔接,按年度分解和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规划目标分工负责制,加强规划实施监督评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要及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在本规划纲要实施的中期阶段,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调整方案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标签: 纲要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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