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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邯政字〔2021〕19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邯郸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21〕22号),加快建立健全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邯郸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邯政字〔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10-28 生效日期 2021-10-28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法规解读:《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解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21〕22号),加快建立健全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使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产业比重逐步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2020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16%,全社会煤炭消费削减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提高到20%,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4%以上。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市碳排放达峰后逐步趋于中和,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蓝绿交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邯郸。

二、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三)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行动,推动部分行业率先达峰。坚决遏制“两高”行业盲目发展,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全部依法依规停工停建,进行整改或彻底中止。强化能耗总量、强度“双控”和污染物排放监管,倒逼钢铁、焦化、煤电、建材等存量“两高”企业大力实施节能低碳改造。加快推进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邯郸热电厂退城搬迁项目进程,完成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升级改造,推动传统优势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行产品绿色设计,积极创建一批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邯郸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武安市、峰峰矿区等核心区建设,加快武安新峰水泥煤矸石综合利用等项目实施,提高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双超双有高耗能”和产废量超100吨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健全“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实施网格化管理,实现动态清零。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度,适时纳入碳排放许可。

(四)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制定农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降低农业碳排放水平。制定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行动方案,核准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积极推进我市太行山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带动西部山区林业生态经济发展,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机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到2025年,“两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150个。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到2022年,力争完成肥乡区、大名县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和武安市、肥乡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大力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中环新威利用秸秆生产生物天然气项目,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秸秆基本实现全利用,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开展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治。实施土壤改良工程,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00万亩以上。大力发展木本粮油和具有生态涵养功能的经济林树种,发展林下经济产业,争创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深化地下水超采治理,加快南水北调水源置换,2021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亿立方米以上,南水北调引江水2.46亿立方米,河湖生态补水1亿立方米;到2022年,基本实现采补平衡。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到2022年,力争完成20万亩节水增粮增效项目和5.9万亩一年两熟农田浅埋滴灌节水技术试点;到2025年,农业灌溉用水量下降到13亿立方米。强化农药减量控害,全市农田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和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60%、50%以上。打造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到2025年,全市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10家。

(五)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推动旅游业绿色发展,以省、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为契机,推动全市景区基础设施和旅游设施低碳化、绿色化升级改造,更好地守护绿水青山。推动商贸企业绿色发展,积极培育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生活服务领域共享经济。到2022年,全市范围内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5年,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和民宿。推动信息服务业基础设施绿色转型,制定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合理控制新型基础设施碳排放水平。加快云中心二期和政府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推动企业数据中心实施节能化改造。严格执行会展业绿色发展标准规范,推动会展设施循环使用,促进会展业绿色发展。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装修装饰涉VOCs原辅材料含量限值标准,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大力推进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有效减少溶剂型原辅材料使用比例。

(六)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围绕我市“532”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壮大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推进安防应急、电子信息和网络等未来产业,推动我市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着眼存量“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升级改造和能耗“双控”现实需求,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积极支持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推进武安工业园区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全市绿色产业发展样版。以武安市、永年区等为重点,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电池管理系统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推动新能源客车、新能源专用车等整车发展。依托永年高晶电器、曲周森蔚电气、肥乡宏达环保等企业,重点发展非晶变压器、环保检测仪器、再生资源节能装备、余热余压回收利用装备等系列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推动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和重点用能单位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改造,培育一批示范项目。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魏县经济开发区等25家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办环资〔2020〕48号)要求,扎实推进魏县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模式。

(七)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加快推进产业聚集发展,实施工业企业“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进区一批、就地改造提升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四个一批”工程,“淘汰关停一批”2021年全部完成,“搬迁入园进区一批、就地改造提升一批、做优做强一批”2023年全部完成。加快推进涉县经济开发区、邱县经济开发区等11个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总结成功模式,为其他园区提供借鉴。推动企业内循环式生产、企业间循环式组合,促进能源梯级利用和水资源循环使用。全面推动工业固体废弃物由“低效、低值、分散利用”向“高效、高值、规模利用”转变,促进废水、废气、废渣、废料循环利用。

(八)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逐步实现项目、企业和产业的清洁化、循环化、生态化改造,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危险废物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绿色环保。发挥龙头企业在稳定供应链中的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组织企业争列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政府绿色采购,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环保产品、设备和设施。

三、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九)打造绿色物流。加快推进年运输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新建或扩建铁路专用线,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有序转移。河北太行钢铁集团等6条铁路专用线力争2021年底前建成投用,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5条铁路专用线力争2022年建成投用。到2025年,全市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5%以上。加快发展公铁联运,布局建设“无水港”,推动物流企业开展“互联网+货运”运营模式,支持河北武安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青岛保税港区邯郸(鸡泽)功能区“水铁联运+短途新能源汽运”的多式联运项目加快发展。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达标整治。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铁路货场、机场等领域应用,示范推广氢能货车,到2025年,全市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分别达到90%、85%以上。推进智慧商贸物流发展,加快河北之江物流园、邯郸国际陆港物流园、永年冀南快递物流园等智慧物流园区建设。

(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合理布局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鼓励有基础的县(市、区)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互联网+回收”模式,促进传统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转型升级。重点依托魏县再生资源加工产业集聚和发展基础,支持鸣仁橡胶、京环纺织、藏隆科技等一批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打造废塑料高值利用、废轮胎和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废钢加工配送、报废汽车拆解利用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持续推进我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加快基地资源化利用、城市废弃物回收监控信息化平台等项目建设。

(十一)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鼓励和支持企业扩大高质量、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优质农产品出口,从严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对接多双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合作。支持武安新峰水泥、文安钢铁等优势产能“走出去”,加快推进与埃及和马来西亚的国际产能合作项目。

四、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二)促进绿色产品消费。严格执行政府绿色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采购范围,提高采购规模,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培育绿色消费理念,积极引导企业和居民选购绿色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鼓励电商企业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通过积分奖励等形式引导消费者选购。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高端品质认证。探索创建质量认证示范区,强化认证机构信用监管。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家电产品能效、水效标识计量开展专项抽查。

(十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引导餐饮企业和消费者参与“光盘行动”。严格执行机关食堂制止餐饮浪费管理有关要求,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食堂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建设,到2025年,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我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有关要求,按时间节点有序限制或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超薄塑料袋和农膜等。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开展计量监督检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2021年起,全市邮政快递网点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带)比例每年下降20%,到2025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电商快件基本不再二次包装。提高城市公交网和站点密度,实现快速换乘,加快轨道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设施建设,到2025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60%。

五、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四)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大力削减电煤消费,着力发展清洁能源,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2021年“两高”项目和重点用能企业全部安装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两高”项目节能监察全覆盖。科学布局抽水蓄能电站,推广分布式储能示范。推动我市光伏、风电和生物质能源有序发展。加快发展氢能产业,以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氢能装备产业园为载体,建设氢能产业链装备制造核心区,谋划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园和氢燃料电池核心技术科技创新园。推动钢铁、焦化等行业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加快工业、采暖等领域电能和天然气替代。继续淘汰煤电落后产能,逐步关停燃煤自备电厂,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持续下降,到2025年,全社会煤炭消费较2020年削减5%以上。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制定能源保障供应与应急方案,确保能源安全供应和平稳过渡。加快天然气集输管网建设,提高燃气应急储备能力,到2025年,管道分输能力达到1500万立方米/天。

(十五)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能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基本全收集、全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7%、95%以上。巩固建成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杜绝建成区城市黑臭水体反弹。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2021年底前永年区、肥乡区等7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到2022年,实现全市生活垃圾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推动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建立全市危险废物智能化环境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监管。加快建设武安新清成医废处理项目,补齐全市医疗废物处置短板,2021年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体系建设,餐厨垃圾实现非填埋无害化处理。

(十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制定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坚持交通基础设施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营和养护,市级交通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协调一致,推进绿色铁路、绿色机场、绿色公路建设。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桩、充电站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音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推动道路施工材料、废旧材料再生和综合利用,到2025年,高速公路废旧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达到100%。

(十七)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新建东渐河二期工程,解决东湖新城城市沥水排泄问题。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谋划和发展,抓好春华秋实等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和提升,“十四五”期间实现绿色社区覆盖率70%。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到2025年,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加快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实现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加强气源和电力供应保障,2021年“双代”工程完成6.59万户改造任务,西部山区“双代”未覆盖区域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洁净煤兜底。

六、推进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十八)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制定“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技术攻关实施方案,突出抓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加快减污降碳进程和技术推广应用及孵化转化产业化。围绕大气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清洁能源替代等领域,研发和转化应用一批先进成熟技术。鼓励龙头企业在绿色技术领域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心和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到2025年,建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5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10家,大型仪器资源共享平台1家。支持节能环保企业申报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

(十九)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荐国家重大环保装备技术名录和环保装备技术规范管理企业,优先将先进绿色环保产品列入首台(套)政策支持范围。积极引导企业申领省级科技创新券,认领额度每年达到500万元以上,推动国内外研发成果及科研能力落地转化。鼓励引导我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绿色技术交易。

七、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二十)强化法规支撑。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排污许可管理、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节约用水、土地保护、爱国卫生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等领域执法监督,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行政部门协调联动,形成行政司法合力。

(二十一)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合理确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便于收缴的收费制度。健全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机制,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对能源消耗超限额标准的用能单位严格执行阶梯电价,对主要耗能行业的用能单位按规定执行差别电价。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广“超用加价”“终端水价”等模式。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

(二十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力度。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资源税征管协作、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水资源税联合征管,确保取用水户申报管理全覆盖。

(二十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绿色保险业务,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服务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发行绿色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上市公司通过增发、公司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再融资。

(二十四)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鼓励重点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主导或参与相关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地方标准。落实国家认证制度,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节水、再制造等认证,培育一批专业绿色认证机构。加快标准化支撑机构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调查制度和标准,做好统计监测,强化统计信息共享。

(二十五)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推动排污权交易改革和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制度体系建设。落实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开展跨县(市、区)交易。推动水资源使用权有序流动,鼓励工业、农业取用水户规范有序开展水权交易。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做好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研究并落实本实施意见,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梳理总结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成效、经验和做法。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效,积极宣传正面典型,适时曝光负面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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