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 (黔府办函〔2021〕86号)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
贵州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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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黔府办函〔2021〕86号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 生效日期 | 2021-11-19 |
有效性状态 | 阶段性文件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利用,着力构建贵州林业草原发展新格局,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国家、省重要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十三五”林业草原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全省林草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三五”奋斗目标,为构筑“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一节 主要成绩与做法
一、国土绿化深入推进
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为契机,全力推进《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森林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国土绿化,森林质量不断提高,生态功能不断增强,绿色优势愈加明显。累计完成营造林2988万亩,森林经营3000万亩,治理草地140万亩,森林覆盖率从2015年的50%提升至2020年的61.51%,年均增速全国第一,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8%,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3.23%,森林蓄积量从2015年的4.7亿立方米增加到2020年的6.09亿立方米,增幅达29.57%。退耕还林和治理石漠化面积均居全国第一,全省共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465万亩,治理石漠化面积5234平方公里。坚持在每年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开展省市县乡村五级干部义务植树活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参加,为全国首创。创新开展“e绿黔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为贵州打造了绿水青山的亮丽名片。
二、资源保护全域加强
在全国率先持续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涉林案件线索核实率、行政案件查结率、刑事案件移送率、行政案件处罚执行率均达到99%以上。积极推动森林资源“一张图”动态管理,出台实施《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贵州古茶树保护条例》等规章制度,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绿盾行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问题整改,及时销号。全省自然保护地总面积3483.45万亩,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366处,世界自然遗产总数全国第一。全面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成预案编制上报,调出矛盾地块4.7万个,其中矿业权1730个。全省湿地保护率达到51.5%,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95%,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率达到100%,草畜平衡占比达到65%,松材线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除治率达到100%,森林火灾受害率0.0059‰、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67‰,均远低于国家控制指标。
三、生态扶贫成效显着
全面落实涉林惠民政策,安排生态护林员18.28万名,直接带动5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生态护林员及带动脱贫人口数量全国第一。新一轮退耕还林累计惠及贫困农户47万户170万人,通过退耕还林补助人均增收1666元。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实现与国家公益林并轨,共下达中央和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5.4亿元,惠及项目区350万贫困户,户均增收1297元。省林业局共投入林草建设资金7.72亿元,助推定点帮扶的册亨县提前脱贫出列。全面完成食用野生动物养殖退出,1706户养殖户平稳退出,存栏动物219.6万只(条)全部处置完毕,共兑现养殖户退出补偿资金1.767亿元,兑现率达100%,未出现养殖户返贫现象。
四、林业产业高速发展
2019年以来,按照省委发展12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总体部署,采取超常规措施,大力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其中,竹、油茶、花椒、皂角种植面积达到975万亩、产值160亿元,林下经济利用森林面积达到2203万亩、产值400亿元。建立森林康养试点基地90处,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8家,省级龙头企业202家,壮大大方天麻、织金竹荪、天柱油茶、桐梓方竹笋、安顺金刺梨等一批林产品优势品牌,建成贵州林产品体验中心和信息发布平台,完善林产品线上线下营销网络。林业、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管理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走在全国前列。2020年,全省林草产业总产值达3378亿元,比2015年增长203%。
五、林业改革不断深化
完成全省林业机构改革,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草原监管等职能划入林业部门。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全省105个国有林场全部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全国率先出台《贵州省国有林场条例》,国有林场改革经国家验收评价为“优”。持续深化林权配套改革,抵押贷款、政策性森林保险、林木收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业合作组织建设等改革取得新突破。林业产业、投资及扶贫综合统计制度经贵州省统计局批准实施,为全国首创。启动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完成试点任务4.38万亩。2020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我省成为全国先行先试的省份之一。
六、支撑能力逐步提升
启动核桃、刺梨、油茶、木质菌材林、铁皮石斛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示范等重大专项课题,建立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6个、省级科技平台2个,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11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289户,强化51个基层标准化林业站、36个木材检查站、44个林业科技推广站设施设备建设,完成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国家级中心测报点能力提升建设,新建国家和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8个,新增审(认)定林木良种33个、特色种质资源规模化繁育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基地23家。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0%。
七、投融资渠道积极拓宽
大力争取国家财政投入,累计落实中央和省级林业财政资金418.01亿元,较“十二五”时期的200.45亿元增长108.5%。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切实拓宽投资渠道,以林权收储、林权抵押担保等模式,鼓励各类资本进入林业领域。建立省级林业项目库,谋划储备各类林业投资项目400余个。国家储备林项目融资放款规模全国第一,自2019年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以来,全省获银行授信99个,授信面积695.09万亩,累计融资505亿元,已完成建设面积200万亩。“十三五”期间,全省林业投资累计992.3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17.32亿元、省级资金100.69亿元、市县级资金90.24亿元、国内贷款投资262.17亿元、利用外资0.37亿元、自筹资金55.79亿元、其他社会资金165.78亿元。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森林质量不高,生态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全省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4078.5万亩,占森林面积的28.5%;中幼龄林7100.2万亩,占乔木林面积的70.9%;林地质量等级Ⅲ级、Ⅳ级占林地面积的92.5%。人工林组成树种以马尾松、杉木为主,树种单一。森林生态功能为中等及以下的面积占森林面积的95.8%,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抵御自然灾害等生态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林业产业欠发达,经济效益亟待提高
林业产业基础薄弱,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效益不高,单位面积产值与发达省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较低,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主体不强,品牌效应低,市场竞争力弱,投入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完善。用材林单位面积蓄积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5%。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中,粗放式使用比重占50%以上,森林资源未得到高效利用。与林地条件相近省区相比,我省林业总产值处于中下游水平,林下经济平均亩产值仅分别为江西、福建、浙江的31%、41%、48%。2020年我省林地面积是福建林地面积的1.12倍,而林业总产值仅为福建的51%,丰富的资源禀赋与林业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不相匹配。
三、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潜力有待开拓
木材供给以马尾松、杉木等中小径材为主,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大径材供给严重不足。一些地方不注重区域特色,盲目发展同类林产业,导致林产品同质化竞争,产品滞销或价低伤农。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优质林产品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森林体验、森林食品等新业态市场潜力有待进一步开拓。
四、支撑保障能力弱,发展基础急需夯实
林区道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基层林业部门被弱化,机构人员减少,履行森林防火职能压力大。部分林业干部职工存在工作能力不足、责任担当不够、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基层缺乏技能型人才,现有人员缺乏专业基础知识,常规技能培训少。产品创新和技术研发能力不强,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总体偏低。
五、宜林地资源不足,造林地块难以落实
“十三五”时期,全省通过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已基本消灭了宜林荒山荒地,剩下石山地和半石山地、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地块零星分散,立地条件和交通条件极差,造林成本高,成活率低。2020年,国家4部委(局)对退耕还林提出了新的要求,除陡坡耕地中的基本农田可以实施退耕还林外,其他被列为基本农田保护的地类一律不允许实施退耕还林;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明确规定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使造林地块落实难度进一步加大。
第二章 “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是贵州林业草原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的重要转型期,是特色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的加速期,林草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第一节 新征程新机遇
一、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赋予林草工作新使命
2021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赴贵州考察,要求贵州“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还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科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贵州发展提出的总体要求赋予了林草工作新使命,为我省高质量推进林草工作提供了行动纲领、明晰了目标路径、注入了强大动力。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国土绿化开辟新空间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相继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全面部署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为贵州乡村振兴明确了工作路径。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后,全省林草工作重点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善乡村人居生态环境、培育乡村绿色产业,落实“为人民种树,为群众造福”将成为林草工作的努力方向。社区绿化、村寨绿化、庭院绿化为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开辟了新的空间。
三、全面推行林长制为保护林草资源提供新机制
2020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标志我省林长制工作初步完成省级顶层设计,正式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全面推行林长制,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使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由林草部门提升到党委政府,落实到党政领导,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制得到突破和升级。通过建立林长会议、信息公开、工作督察、投入保障、工作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将有利于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中力度不够、责任不实等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夯实林草部门基层建设,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四、国家储备林建设为林业投融资多元化探索新模式
全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任务面积1098万亩,计划总投资604.42亿元。各市(州)在国储林建设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盘州市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模式机制,引进大连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78天完成国储林PPP项目建设,开创了我省PPP模式建设国储林项目先河,为其他地区开展国储林建设提供了成功经验。毕节市的“1+8”、遵义市的“1+11”建设模式实现了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受益,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林业投融资经验模式,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节 新使命 新挑战
一、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促进林业草原提质增效面临新挑战
贵州是“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区、石漠化生态脆弱区高度耦合的省份,是生态建设的重点区域,林业草原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随着生态建设工程的推进,剩余可造林地立地条件越来越差,造林成本越来越高,科技攻关难度越来越大,造林成活率和成林率难以达到要求。森林经营水平较低,森林资源质量普遍不高,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的效益不显着。全省林业草原实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高质量发展面临许多新挑战。
二、大力发展林草产业,丰富生态产品供给面临新挑战
全省森林资源分布不均、结构不优、质量不高、功能不强、产出不多的林情,与人民群众对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和生态公共服务的期盼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生态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空间配置矛盾突出,生产生活密集区生态承载力不足,人们对身边增绿、森林游憩、森林康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生态体验基础设施缺乏,生态资源还未有效转化为优质的生态产品和公共服务,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未充分体现和量化。珍贵林木、大径级优质木材供应能力严重不足,森林绿色食品、木本油料、道地林药等非木质林产品供需矛盾突出,林业草原巨大的生产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如何化解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优质生态产品需求与林业见效周期长供给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对林草产业发展提出新挑战。
三、完善林业草原治理体系,提升林草治理能力面临新挑战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林业部门职责发生重大转变,森林公安转入地方公安系统、木材检查站职能整合,林草基层运行机制发生深刻变化,林草行政执法、森林防火等体制机制尚未理顺,部门协作还处于磨合期,管理水平亟待提升,各项林草政策、项目监督、执法等在最后一公里落地落细落实较难,对提高基层效率、强化基层权威、壮大基层力量,提升林草治理能力提出新挑战。
四、落实科技兴林战略,加快人才引进培养面临新挑战
全省县级林业科技推广存在体制不完善、机制不灵活、投入不足、人才培养跟不上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林业科技推广应用。林业实用型、基本技能型人才总体偏少,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掌握现代林业知识的创新型人才严重偏少,高层次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复合型市场开发人才严重不足。基层林业单位现有的从业人员有很大部分是从其他行业转行而来,所学知识大都与林业不相关,推广应用现代林业科技难度大。
第三章 总体思路
全面分析“十四五”林草发展新形势,抢抓机遇,应对挑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新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系统观念,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三大战略行动,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全面实行林长制为抓手,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努力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碳汇增量,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大力发展林草产业和林下经济,加快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谱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保护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坚持绿色发展新理念,筑牢绿色屏障、发展绿色经济、建造绿色家园、挖掘绿色文化,满足人民对优质生态产品和优美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
——坚持提质增效、保用益彰。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协同发展,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质量,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力。尊重自然规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按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要求统筹好生态保护修复和产业发展。
——坚持民生为本、绿色惠民。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解决林草生态问题为导向,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促进绿色富民惠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推动林草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高效治理。深化林草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强化协调、整合力量,区域协作、条块结合,建立健全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全面构建林业草原高质量保护发展新格局,基本建立林草发展体系和现代化治理体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践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深入人心,资源培育由扩面向提质转变取得新进展,资源保护管理能力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更加集约高效,“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4%,森林质量稳步提高,森林蓄积量达到7.0亿立方米,林草产业保持稳定增长,林业特色产业突出,林下经济大力发展,林草产业总产值达4500亿元以上,林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显着提高。
第四节 总体布局
根据全省主体功能区和各县(市、区、特区)“三区三线(三区三线:“三区”指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三线”是根据“三区”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情况,以乌蒙山—苗岭、大娄山—武陵山生态屏障,乌江、南北盘江及红水河、赤水河及綦江、沅江、都柳江等生态保护带即“两屏五带”为骨架,分区、分类明确林业资源培育、保护、利用的主导功能,构建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融合发展的六区空间布局。
一、赤水河生态保护修复、竹资源利用区
范围包括遵义市赤水市、习水县、仁怀市、桐梓县、汇川区、播州区,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方县、金沙县,共9个县(市、区)。
赤水河流经该区域,是贵州重要的农业基地、酒业基地和红色旅游基地,毛竹、方竹等竹资源丰富,是全省以竹类为主的工业原料林基地和笋用林基地。峰丛、洼地、落水洞、暗河发育完整,河谷深切,石漠化问题较突出,水土流失较严重。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限制了森林资源特别是竹资源的开发利用。
生态建设方向:严格按照《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遵循统一规划、综合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优先、科学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实施长江及南方丘陵山地带黔西石漠化区、赤水河右岸区域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示范项目,加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赤水桫椤、习水等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按照流域生态功能区划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增加林草植被;加强森林景观改造,种植乡土阔叶树种,丰富森林季相变化;加强退化林修复,加大森林抚育力度,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加强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林区路网密度。
林草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在赤水市、桐梓县、汇川区大力发展竹产业,加大毛竹、方竹低产低效林改造,以竹培育加工为支撑,形成竹加工产业带,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开发竹浆造纸、竹家具、竹塑复合材料、竹工艺品等精深加工产品,延长产业链,促进林副产品高效利用;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在桐梓县、习水县建设花椒产业基地;在汇川区建设天麻林下中药材基地;在大方县建设皂角产业基地;积极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
二、大娄山—武陵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经济林发展经营区
范围包括遵义市务川县、正安县、道真县、绥阳县,铜仁市印江县、江口县、德江县、沿河县、思南县,共9个县。
该区地处贵州东北部深切割地带,地貌类型以中山峡谷为主,綦江水系流经该区域,是全省自然保护区聚集区域,为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之贵州高原大娄山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丰富但生态廊道连通性差,森林生态功能不完善。
生态建设方向:实施长江及南方丘陵山地带赤水河右岸、黔东北山地丘陵区区域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示范项目,加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宽阔水、大沙河、梵净山、麻阳河等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保证生态系统完整性;加强武陵山生态保护修复,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相结合,开展退化林修复,提高森林质量;加强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林区路网密度。
林草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大力发展花椒产业,在务川、道真、正安、德江、沿河、思南6县布局花椒产业基地并建设产业园区;在绥阳、正安、印江、江口4县发展竹产业,加大毛竹低产低效林改造;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
三、乌蒙山生态保护修复、经济林提质经营区
范围包括毕节市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六枝特区、盘州市,安顺市普定县,黔西南州普安县、晴隆县,共11个县(市、区、特区)。
该区地处贵州西部,山高坡陡、河谷深切,喀斯特地貌发育充分,贵州最大河流乌江发源于区内威宁县。区域人口密度大,陡坡开垦造成水土流失、土地石漠化现象较为严重,现有森林覆盖率偏低,生态系统脆弱,是全省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的重点区域。
生态建设方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大力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加大困难立地造林力度,充分挖掘国土绿化潜力,扩大森林面积,着力提高森林覆盖率;大力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通过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措施提高森林质量;以草海湿地综合治理为重点,恢复和扩大湿地面积,保护江河发源地林草植被,增强湿地生态功能。
林草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大力发展兼具生态治理功能和较好经济价值的核桃、刺梨、精品水果,打造黔西高原山地果品林区;发展皂角、花椒、油茶等特色林业产业,打造以织金县、纳雍县为中心的皂角产业带及产业基地,在晴隆县布局花椒产业基地,在威宁县积极发展短柱油茶,在盘州市、普定县发展刺梨产业核心基地。
四、南北盘江—红水河生态保护修复、珍贵用材林培育区
范围包括黔西南州兴义市、兴仁市、安龙县、贞丰县、册亨县、望谟县,黔南州罗甸县、平塘县,安顺市紫云县,共9个县(市)。
该区地处贵州南部、西南部,喀斯特地貌发育充分,涵盖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水系。区内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林分质量不高,乔木林地生产力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干热河谷地带生态环境脆弱,整体生态功能和效益亟待提高。
生态建设方向:大力推进天然次生林、低产低效林改造,加快中幼林抚育,将马尾松、杉木人工纯林改造为针阔混交林,提高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生态效益;推动紫云县黑颈长尾雉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大困难立地造林力度,充分挖掘国土绿化潜力,提高森林覆盖率。
林草资源开发利用方向:依托丰富的水热条件,在立地条件较好地区,大力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发展楠木、南方红豆杉、香樟、降香黄檀、鹅掌楸、榉木、清香木、水青冈等大径级珍贵用材林;在册亨、望谟、紫云3县积极发展油茶产业,在贞丰县加快建设花椒产业基地;依托紫云格凸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大力发展生态旅游。
五、苗岭—乌江中游生态保护修复、城市森林景观提升区
范围包括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冈县、湄潭县、余庆县,毕节市黔西市,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区、镇宁县、关岭县,黔南州瓮安县、贵定县、龙里县、福泉市、长顺县、惠水县,共25个县(市、区)和贵安新区。
该区位于贵州省中部,地形地貌相对平缓,喀斯特地貌面积较大,乌江流经该区大部分区域,是全省经济社会最富活力区域,是贵州省主体功能区“一群、两圈、九组”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中的黔中城市群,城镇人口多,交通发达,生态压力和环境负荷较大。
生态建设方向:实施长江及南方丘陵山地带苗岭北麓区域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示范项目,加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着力推进城乡绿化,加快环城林带、交通干线、河道、村寨绿化,在严格保育森林的同时,对人工纯林改培补植多彩、芳香阔叶树种,培育功能完善、季相丰富多彩的城市风景林,提升森林景观,为黔中经济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林草资源开发利用方向:积极发展油茶、木质菌材、刺梨、精品水果、花卉苗木、林下中药材等林业产业,以关岭县为重点建设花椒产业基地;以黔西市为重点建设皂角产业基地;以凤冈县为重点建设茯苓林下中药材基地;沿兰海、沪昆、厦蓉、杭瑞高速公路建设花卉产业带,依托良好的气候资源,开发森林康养、观光、度假、休闲、探险等特色旅游产品,带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
六、苗岭东段—沅江、都柳江生态保护、用材林油茶培育区
范围包括铜仁市松桃县、石阡县、碧江区、玉屏县、万山区,黔东南州凯里市、麻江县、黄平县、施秉县、镇远县、岑巩县、三穗县、天柱县、台江县、剑河县、雷山县、锦屏县、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丹寨县,黔南州都匀市、三都县、独山县、荔波县,共25个县(市、区)。
该区位于贵州省东部、东南部,涵盖沅江上游和都柳江水系,区域气候温和,光热水同季,森林植被较好,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状况总体良好,是全省宜林条件最好的地区,人工林中幼龄林多,郁闭度高,林地生产力未得到充分发挥,资源利用潜力较大。
生态建设方向:加强茂兰、雷公山、佛顶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大力实施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营造乡土阔叶珍贵树种,调整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加大森林经营力度,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强森林涵养水源生态功能。
林草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围绕武陵山、清水江,在松桃、碧江、黎平、从江、榕江5县(区)布局竹产业带;加快油茶低产林改造,巩固黎平、天柱、锦屏、玉屏、碧江、松桃、石阡7县(区)全省油茶产业核心区地位;大力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选择珍贵树种对现有林进行改培,优化马尾松、杉木等人工纯林森林结构,培育大径级用材林;充分利用林地空间发展林下经济,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
第四章 林业草原资源培育
推进资源培育由扩面向提质转变,推动国土绿化由规模化向精细化转变,拓展绿化空间,以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产林改造为重点,全面加强森林经营,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生态功能,增加森林碳汇。
第一节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一、拓展绿化空间
精准落实绿化空间,科学确定绿化方式,科学配置林草植被,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充分利用国家储备林、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恢复、天保公益林、退化林修复等重点工程项目,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选用乡土树种、阔叶树种、特色木本花卉,营造混交林。推动区域绿化向精准绿化转型,用好陡坡耕地、低产低效残次林地、造林失败地,持续扩大国土绿化面积。对成活率在41%~85%(不含)造林地块及时开展补植补造,使其尽快转化为森林资源。
创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通过组织各种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感染力的义务植树活动,引导公民选择多形式的尽责方式。围绕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等方式对基地资源的不同要求,依托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镇公园、植物园、苗圃基地、生态旅游或康养基地、林业产业基地等积极建设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持续推进五级干部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倡导村庄义务植树活动,积极选用乡土树种,加强村庄周边、庭院宅旁、村内道路河渠两侧、公共场所和宜林自然山体绿化,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力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切实巩固补助到期退耕还林成果,依法将退耕还林地纳入森林资源管理,严禁毁林复垦和随意改变林地用途。落实农户管护责任,推行联户共管、出资代管、集体统管、大户租管等有效管护形式。推动退耕还林地规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后续产业新业态。合理改造第一轮退耕还林商品林地,建设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基地。科学评估第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地,依法依规调整林种,扩大具有良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的木本粮油树种种植面积。
三、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
加大植被保护与修复,严格保护石山植被,科学封山育林育草和造林种草,提升植被质量。科学开展石漠化治理,推广优良树种草种、困难立地造林种草技术。强化石漠化分类治理,对重度以上石漠化区域,以封山育林育草为主,增加林草植被;对中度石漠化区域,适度开展植树造林、人工种草和草地改良,调整种植业结构;轻度石漠化区域,推广生态经济型综合治理模式,在恢复林草植被的同时发展林业经济和草食畜牧业。在毕节市、遵义市、黔南州分别实施长江及南方丘陵山地带黔西石漠化区、赤水河右岸、苗岭北麓区域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示范项目。到2025年,开展石漠化治理面积3550平方公里。
四、实施困难立地造林绿化
充分依托喀斯特困难立地退化森林恢复与重建理论技术系统研究成果,加强适生树种筛选和引种推广,大力推广使用容器育苗、专用生根保水剂、生根粉浸根、木质素酸钠处理、生物覆盖等技术。针对不同类型困难立地,科学设计整地方式,选择多种优良乡土乔木、灌木、藤本植物,提高困难地造林成活率,形成多种造林技术模式。强化困难立地造林科技支撑,启动林木抗性遗传育种、简便适用造林技术等研发课题。
第二节 加快提升森林质量
一、实施森林分类经营
实施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对公益林实施严格保护,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公益林经营者对公益林中生态功能低下的疏林、残次林等低效林,采取林分改造、森林抚育等措施,提高公益林的质量和生态保护功能。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发展以生产木材、果品、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林产品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编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科学开展经营活动,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二、开展低产林改造
对林分结构和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迟滞,系统功能退化或丧失,导致森林生态功能、林产品产量或生物量显着低下的低产林分进行改造,采取改变林分结构、调整或更替树种等营林措施,因林施策,确保低改措施科学合理、经济可行,兼顾近期效益与远期效益。重点加大对杉木、马尾松、竹、油茶、核桃、刺梨等低产林的改造力度。到2025年,完成低产林改造1000万亩。
三、加快退化林修复
根据不同退化程度选择更替、择伐、抚育等相应改造措施。对重度退化、遭受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林分,采取小面积块状皆伐更新、带状采伐更新、林(冠)下造林等方式改造;对中度退化的林分,采用块状择伐、带状择伐、单株择伐等方式;对轻度退化的林分,采取疏伐、透光伐、生长伐、卫生伐、修枝、平茬、浇水、施肥等方式。到2025年,完成退化林修复500万亩。
四、加强森林抚育
按照森林演替规律和林分发育阶段,全面推进中幼龄林抚育。对密度过大、林木竞争激烈的林分,采取抚育间伐等措施,调整林分密度,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林木生长;对密度过疏、目的树种缺乏、天然更新不良的林分,通过补植补造、促进天然更新等抚育措施,调整树种组成,增加乡土树种比例,培育混交林;对遭受有害生物侵害等受损林分,采取卫生伐、补植补造等综合抚育措施,改善林分健康状况,增强林分活力;对新造幼林,加大割灌除草等抚育措施,增强幼树竞争能力,促进林木生长,加快幼林郁闭成林。到2025年,完成森林抚育300万亩。
第三节 创新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
一、构建森林资源储备体系
以国有林场为示范引领,鼓励和引导乡村林场、林业大户、林业合作社、股份制林场、林业企业等参与国家储备林建设,积极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集约化、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运用多功能全周期森林经营技术,通过集约培育人工林、科学改培现有林、定向抚育中幼林等措施,着力培育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大力培育优质大径级用材林,长中短周期结合,开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和林下经济多元化经营,构建以木材储备为主,功能多样、效益综合的森林资源储备体系。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898万亩,到2025年,国家储备林建设面积达到1098万亩。
二、创新林草投融资模式
推广政府、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合作模式,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深度合作,提高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水平,加大林草投融资力度。鼓励积极申报地方专项债资金,多渠道撬动金融资金。积极争取项目基金支持,实现项目投贷联动。探索国储林项目“投、贷、保”一体化融资模式,推广毕节市“1+8”、遵义市“1+11”的PPP融资模式。出台《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贷款贴息实施细则》,调动国家储备林建设积极性。
第四节 夯实林木种苗基础
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以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成果为基础,发布贵州省林木种质资源目录。建立10处省级以上林木种质资源库,开展种质资源收集、鉴定、评价和利用研究,实施林木种苗“贵山贵树”公益项目,推广一批野生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二、加快良种基地建设和优良品种选育
结合我省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需求,引导科研人员及社会力量实施良种选育联合攻关,审(认)定林草品种15个以上。巩固提升良种生产能力,新建和升级改造良种基地15个以上。用好国家林木良种补助和省级种苗培育扶持政策,促进林木良种推广。到2025年,全省主要造林树种良种和珍贵乡土树种使用率达75%以上。
三、加强苗木生产
筛选划定一批特色产业树种及珍贵用材树种采种林,满足市场优质种子需求。建立和完善省级保障性苗圃管理体系,培育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40个以上。建立种苗供需预测预报机制,及时发布苗木供求信息,推动造林任务与种苗培育相衔接,保障国土绿化和产业发展用苗供给。
四、加强种苗市场监管
加大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和执法能力培训。持续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运用DNA指纹图谱技术,加强特色经济林品种鉴定。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确保用苗质量。
第五章 林业草原资源保护
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总基调,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健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加强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
第一节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一、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
以“起源”为基础,综合生态区位、物种特征、近自然度等因素,科学界定天然林分级、分类标准,明确不同类级天然林保护、修复措施,探索建立科学的天然林保育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继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科学修复天然林,推广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对稀疏退化天然林,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保育并举,改善林分结构,加快森林正向演替,逐步使天然次生林、退化次生林等生态系统恢复到一定的功能水平,最终达到自我持续状态。强化天然中幼林抚育,调整林木竞争关系,促进形成地带性顶级群落。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公益林建设。到2025年,完成退化天然林修复44万亩。
二、加强森林资源监管
推进全省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建设,强化公益林数据库和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应用,实现国家、省、县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评价。推动森林督查工作常态化,结合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技术等现代技术,构建“天上看、地上巡、图上比”的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案件发现和执法查处机制。完成地方公益林优化调整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适时推广。修订《贵州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完善《贵州省护林员管理规定》,加强公益林和生态护林员信息管理,全面提升公益林和生态护林员管理水平。明确护林员林区禁毒职责,做好林业禁毒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及时完成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精准率达到99%以上。
三、强化林木采伐管理
严格凭证采伐和限额采伐,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总量与强度双控制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从严控制自用材采伐天然林。推行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指标“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理”等便捷高效服务,推动林农采伐人工商品林办证服务站点向乡镇延伸。
四、严格林地用途管理
按照林地管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节约用地、合理供地、占补平衡”的基本原则,实施林地和森林总量管控,严格林地用途管制、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和使用林地定额制度,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从严控制林地向非林地逆转,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积极引导科学使用林地和少征占林地,避免盲目扩大建设规模造成林地损失。
第二节 加强草原资源保护管理
一、推进草原监测
推动有代表性的草地固定监测点建设,提高固定监测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大草地监测资金投入,购置先进仪器设备,促进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草地返青期、生产力、盖度、枯黄期等监测水平,开展样地监测、物候观测和农户入户调查,摸清底数,补齐全省草地基本情况、基础数据方面的短板。
二、加强草原保护
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草原防火防灾,强化山地草甸等南方典型草地类型的保护。开展人工种草、草地改良和围栏等草原建设。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切实减轻草原承载压力。开展草品种区域试验和审定,建设品种区域试验点,实施草原生态修复。编制实施《喀斯特天然草地草畜平衡技术标准》,建设草畜平衡示范点。到2025年,完成草原生态修复100万亩,草畜平衡率达到70%,超载率降至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90%左右。
三、强化草原监管
强化基本草原管理,确保基本草原质量不下降。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监管,严格草原用途管制。继续开展草原普法月活动,强化草原执法检查。出台《贵州省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贵州省草原植被恢复费管理办法》,保护和巩固草原生态建设成果。开展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调研,推进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强化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监管。稳定和完善国有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国有草原流转管理。
第三节 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
一、加强湿地全面保护和管理
建立健全湿地分级管理体系,调整和更新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指导市(州)更新和发布一般湿地名录。结合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善以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基本格局的湿地保护体系。建立完善全省湿地资源用途监管机制。增强湿地保护管理部门能力建设,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积极开展重点区域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治理和防范外来入侵物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到2025年,湿地保护率稳定在55%以上。
二、健全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和科学评价体系
加强以省级重要湿地为主的监测网点建设,探索和制定具有区域特色的湿地动态监测方法及体系,增强湿地动态监测评估功能,建立湿地保护动态监测数据库,进一步摸清湿地资源现状及退化情况。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野外研究基地。
三、强化湿地公园监督管理
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进一步明确湿地公园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提升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力争完成现有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推动相关湿地公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保护管理、国家验收和重要湿地资源动态监测等工作。加强湿地监督管理,积极发挥湿地公园的资源保护、科普宣教、休闲娱乐等生态和社会服务功能。
第四节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一、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体系
实施长江及南方丘陵山地带黔东北山地丘陵区区域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示范项目,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定期组织开展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摸清资源底数。开展贵州特有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大力推进黔金丝猴、黑叶猴专项调查。完善野生动植物监测防控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重要栖息地(生境)监测,重点推进大型猫科动物监测防控。
二、健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
加快建立健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立和完善各级监测站点基础设施,增加疫病监测防控物资储备,全面提高监测防控能力。形成以贵州省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管理站为核心,9个市(州)级管理机构为网点的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体系。在黔东南、黔西南、铜仁、遵义、毕节、安顺、六盘水等市(州)新建7个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加强现有15个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贵阳市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三、实施珍稀濒危、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工程
开展黔金丝猴人工繁育研究和贵州省候鸟迁徙通道调查。完善全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网络,设立多层级救护站点,为因受伤、病弱、受困等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提供救助场所。结合全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栖息地保护与修复,促进物种就地保护。构建以植物园为主体,树木园和极小种群保育基地为补充的全省野生植物迁地保育体系,开展贵州金花茶、离蕊金花茶、小黄花茶、安龙油果樟、西畴青冈、滇桐、仓背木莲、银杉、梵净山冷杉等9种极度濒危物种的野外回归试验,促进种群复壮。
四、开展传统村落生物多样性调查
根据《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编制《贵州省“中国传统村落”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手册》,规范调查方法和技术标准,指导全省开展传统村落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每年选择2个以上试点村,推动全省逐步建立和完善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数据库,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供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支撑。
五、加强古树名木大树保护
制定《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办法》,向社会公布古树名木大树名录。开展古树名木大树补充调查,进一步摸清全省古树名木大树资源底数,更新古树名木大树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培训,提升古树名木保护技术水平。在全省各地的12万余株古树名木大树开展保护工作,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率达到100%。
第五节 大力推进林业草原灾害防治
一、加强森林草原防火
推进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和完善科学高效的防灭火一体化保障体系。加强国有林场、重点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入口及醒目位置防火宣传碑牌设置,营造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培训,提升防救力量和综合能力。加强省、市、县防火物资储备,加快建设森林草原消防公路,加强林区蓄水池、小山塘等取水设施建设,推进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相结合、风力灭火和以水灭火相结合、人力灭火和机械灭火相结合,确保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置有效。深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序推动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规划及实施,加强林下可燃物清理,完成重点敏感区域林下及周边可燃物清理15万亩,有效防范和化解发生森林火灾风险。完善分级预警模式和响应机制,加强林火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区域。在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建立健全天然林防火监测预警体系,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
二、加强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
完善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服务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无公害化防治。建立以护林员、农民测报员等为基础的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地面网格化监测队伍,结合遥感技术及无人机、物联网等智能监测技术,建立立体化监测网络体系。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和政府购买监测预测服务机制,提高监测数据准确率。加强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和松材线虫病除治,推进疫情封锁,重点提升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等重点生态区和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的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治水平。建立外来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防系统、检验鉴定系统与评估系统。完善检疫除害处理设施。组建专业化防治队伍,加强应急防治物资储备。提高检疫执法、检疫检验、检疫追溯和除害处理水平。推进区域联防联治。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
第六章 自然保护地建设
科学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夯实保护基础,提升保护能力。
第一节 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一、整合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
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坚持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不同级别低级别服从高级别,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推动自然保护地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解决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的问题,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
二、归并相邻相连的自然保护地
对同一行政单元或自然地理单元内相邻、相连的各类自然保护地,打破因行政区划、资源分类造成的条块割裂局面,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保护管理统一的原则进行合并重组,合理确定合并重组后的自然保护地类型和功能定位,优化保护地等级、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
三、优化调整矛盾地块
加强矛盾地块调整科学论证,将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保护价值低的城镇建成区、人口密集的村寨、合法矿业权、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的集体人工商品林和项目用地等矛盾地块依法依规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冲突。
四、清理整顿市县级自然保护地
推进各类市县级自然保护地清理整顿。支持具有重要价值的市县级保护地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地或归并到省级或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对无法实际落地、无明确保护对象、无重要性的市县级自然保护地,科学有序地改变其性质或予以撤销;推进长期处于无边界范围、无机构人员、无实际管护、管理缺位问题严重的市县级自然保护地归并晋升、规划落地。
第二节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一、科学规划自然保护地体系
推动全省生态功能重要、生态区位敏感、生态系统脆弱、生物多样性富集和自然生态保护空缺的区域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保护区域自然属性、生态价值和管理目标的梳理、调整和归类,新建或重组各类自然保护地,确保全省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实现全省四大山脉八大水系自然保护地全覆盖。科学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和划定区域。到2025年,力争全省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达到10%以上(暂定),初步构建起设置科学、规划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特色明显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夯实自然保护地基础
对底数不清、对象不明的自然保护地开展科学考察和本底调查,明确自然保护地的去留、范围和功能区。核实和修正自然保护地的边界范围和功能区,完善全省自然保护地边界矢量数据,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地的勘界定标和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内重要保护对象(景点)周边可视范围内集体人工商品林的核实、赎买和林种调整。
三、积极申报国家公园
成立梵净山国家公园和大苗山国家公园(暂定名)创建工作专班,制定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方案,推进评估区域调查、评估区域综合研究、评估区域符合性认定,完成两个国家公园的《国家公园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国家公园科学符合性认定报告》《国家公园社会影响评估报告》《国家公园设立方案》等系列技术材料和方案的编制工作,积极向国家林草局(国家公园管理局)申报。
第三节 规范自然保护地管理
一、建立健全促进全省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的机制体制
出台《促进贵州特色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自然保护地清理整顿,依法依规完善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成立、撤销、晋升、更名、范围及功能区调整和总体规划等审批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和分区管控。加大对自然保护地投入,逐步建立完善全省自然保护地巡护队伍,加强巡护队伍管理。强化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建立、本底调查、勘界立标、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规划编制、人为活动监测、科学研究和制度建设,组织开展自然教育和生态体验等。深化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加大保护力度,促进全省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
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地保护对象动态监测,建立智慧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巡护管理系统、资源环境监测评估监督管理平台,完善自然保护地引导和解说系统,加强保护对象的保护和修复。强化全省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用房、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巡护车辆、巡护装备设施、视频监控、科普宣教展示、访客中心、应急救灾、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防控等设施设备建设,充分运用高新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设备,推进自然保育、修复、巡护、监测、科研和宣教,着力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逐步实现自然保护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继续推进世界自然遗产地研究、监测、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做好世界遗产第三轮定期报告工作。
第七章 林业草原资源开发利用
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林业草原产业经济效益,高质量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快发展全域生态旅游,加强培育龙头企业,推动创建产业品牌,大力开拓销售市场,延长产业链,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第一节 高质量发展特色林业产业
一、建设特色林业产业基地
(一)竹产业基地
着力打造大娄山、武陵山和赤水河、清水江“两山两水”竹产业带。赤水河竹产业带以赤水为产业集聚地,重点发展楠竹、慈竹、硬头黄竹等竹种。大娄山竹产业带覆盖桐梓、绥阳、正安等县,重点发展金佛山方竹。清水江竹产业带包括黎平、天柱、锦屏、雷山等县,重点发展楠竹和笋用竹。武陵山竹产业带覆盖碧江、江口、松桃、印江等县(区),重点发展楠竹、杂竹。到2025年,扩大竹产业基地30万亩、改造270万亩。
(二)油茶产业基地
按照巩固发展核心产区、适度发展一般产区原则,以武陵山、九万大山、南北盘江的碧江、玉屏、松桃、石阡、黎平、天柱、锦屏、册亨、望谟等县(区)为产业核心区,以岑巩、三穗、镇远、榕江、从江、思南、罗甸、平塘、荔波等县为一般产区,辐射发展威宁高原特色油茶产区,全面优化油茶产业布局。到2025年,扩大油茶产业基地200万亩、改造200万亩。
(三)花椒产业基地
在务川、道真、正安、桐梓、余庆、习水、德江、思南、沿河、晴隆、贞丰、关岭等县布局花椒产业带。到2025年,扩大花椒产业基地65万亩、改造18万亩。
(四)皂角产业基地
打造以织金、纳雍、黔西、大方等4个县(市)为中心的皂角产业基地,鼓励以上4县(市)以外的喀斯特山区适度种植和发展。到2025年,扩大皂角产业基地20万亩、改造15万亩。
(五)核桃产业基地
以赫章、盘州、大方、七星关、威宁等县(市、区)为中心,建设核桃产业基地及产业带,选育优良品种,推广丰产栽培技术。到2025年,完成核桃改造200万亩。
(六)刺梨产业基地
加强以黔南、六盘水、毕节、安顺等4个市(州)为中心的刺梨产业带建设,推进刺梨低产林改造,促进刺梨产业标准化、规范化、无公害化和规模化。到2025年,扩大刺梨产业基地50万亩、改造50万亩。
(七)花卉苗木产业基地
大力发展贵州特色花卉苗木产业,加快花卉苗木交易市场建设,推动花卉苗木产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新建花卉苗木基地55万亩。
二、建设现代林业草原产业示范区
(一)竹产业示范区
支持赤水市打造“全球竹创新日用品之都”,大力发展以赤天化为代表的竹材加工业,以红赤水集团为代表的竹笋加工业,以竹海森林公园为代表的竹旅游业和康养业,构建基地建设、产品加工、旅游发展为一体的竹产业群,壮大竹产业新业态,培育规模以上企业10家以上。重点建设5个竹产业示范区,推进赤水纸产业园、红赤水食品产业园、西南(赤水)竹木家具产业园建设;依托桐梓、绥阳、正安3县金佛山方竹资源,建设桐梓食品产业园;依托铜仁市竹缠绕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建设铜仁竹产业科技示范园。
(二)油茶产业示范区
采用“种植示范基地+林下复合经营+加工示范基地+旅游资源”的模式,培育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油茶产业集群,推进科研、基地、加工到销售的油茶全产业链发展。加强天柱、玉屏、黎平3县油茶综合体建设,提升精深加工水平。以天柱县油茶加工示范基地、万亩油茶示范基地、栖凤油茶产业示范园为基础,推进天柱县栖凤油茶产业综合体和石洞油茶康体养心林园综合体建设。以玉屏县油茶加工示范基地、茶花泉景区、油茶示范种植基地为基础,推进玉屏油茶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以黎平县油茶加工示范基地、黎平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为基础,推进黎平县侗乡油茶综合体建设。
(三)花椒产业示范区
引资、引技和扶持一批花椒精深加工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建立花椒产业协会。在务川县、德江县、贞丰县、关岭县等地建设干花椒、花椒粉等初级产品加工生产线,积极改造低端落后生产线,吸引加工企业聚集,打造自动化花椒调味油、花椒精油等精深加工基地,推动贞丰天牧椒园综合体、德江花椒产业物流园区、务川花椒产业园区、关岭花椒产业园区建设。
(四)皂角产业示范区
推进织金皂角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全国皂角米加工集散地,吸引皂角米、皂荚、皂角刺加工企业入驻,引导皂角产业链向两端延伸。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引领小微企业入园,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推动小微企业孵化。引进上下游关联企业以及银杏叶、南瓜等林下套种副产品加工厂,培育皂角产业集群,逐步实现皂角产业的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五)木材精深加工示范区
以铜仁、黔东南、黔西南、黔南等4个市(州)为重点建设木材精深加工产业园区,引进和改造新型人造板、地板、家具、工艺品生产线,推动加工设备更新和林板家具一体化发展,推行绿色认证、清洁生产和精细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鼓励龙头加工企业、成长型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合作,用好用活省内外、国内外木材资源,盘活加工优势产能,拓展消费市场。壮大林板家具集群,推进木材、人造板、家具加工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培育壮大一批亿元级标准化、创新型龙头加工企业。加大对剩余物为原料生产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等传统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开发免漆板、复合地板、橱柜、板式家具等下游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建设遵义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木材交易市场,加快完善木材、五金、人造板、家具、装饰等产品的专业市场或集散中心。
(六)花卉产业示范区
建立花卉产业示范区,新增国家级花卉种质资源库和品种基因库5个,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花卉新品种20个;建设重点国家花卉交易市场与物流中心1个,新建省级花卉交易市场与物流中心10个;制定花卉国家、省级和行业标准10项以上;培育产值超千万元的省级龙头企业20个。
(七)草产业示范区
科学开发利用贵州优良草资源和连片草山草坡,培育乡土草品种,推进草产业、草坪业、草种业,在关岭县、独山县、盘州市、威宁县等地打造南方典型草原建设、林草融合、草原生态旅游、草畜平衡示范区。
第二节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一、大力发展特色林菌
打造黔西北冬荪、红托竹荪,黔西南夏秋香菇,黔东及黔东南香菇、木耳,黔北竹荪、羊肚菌、灰树花,黔南灵芝,黔中野生菌保育扩繁等林下食用菌产业带。加快菌材林建设,保障菌材持续供给,实施冬荪、红托竹荪、香菇、木耳、大球盖菇、羊肚菌、猴头菇等特色珍稀食用菌种植项目及野生菌保育扩繁项目,壮大林下食用菌规模化种植面积。强化经营管理体系,提高林下食用菌产量和品质,强化绿色品牌效应,不断提升食用菌市场竞争力。到2025年,规模化种植食用菌面积达到100万亩,野生菌保育扩繁面积达到270万亩。
二、加快林下中药材种植
打造黔南及黔北石斛,黔东、黔西及黔北天麻,黔东南及黔北草珊瑚,黔中东部太子参,黔北党参,黔中及黔东丹参,黔中黄精,黔西南白及等中药材规模化种植产业带,实施铁皮石斛、天麻、草珊瑚、太子参、党参、丹参、黄精、白及等中药材规模化种植项目及野生中药材保育扩繁项目,完善贵州道地中药材产品体系。到2025年,林下中药材产业种植规模达到450万亩,野生中药材保育扩繁面积达到230万亩。
三、加强笋用竹林经营
依托大娄山、武陵山和赤水河、清水江“两山两水”竹产业带布局,推进方竹、楠竹、杂竹改培,调整竹林密度和年龄结构,加强垦覆和合理施肥,将低产低效林分改造为优质高效林分,提高竹笋产量和质量。实施竹林高效栽培项目,逐步扩大竹林面积。到2025年,新造竹林30万亩,改培笋用竹林270万亩,林下采摘竹笋面积达到300万亩。
四、加快发展林禽
规范林禽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推进乌骨鸡、小香鸡、高脚鸡、矮脚鸡、瑶山鸡、绿壳蛋鸡、青脚麻肉鸡及其他林禽林下养殖。重点打造黔北及黔西北乌骨鸡、黔东南小香鸡、黔中高脚鸡、黔西南矮脚鸡、黔南瑶山鸡、黔南绿壳蛋鸡等林下养禽产业带。到2025年,林下养禽利用森林面积达380万亩。
五、加快发展林下养蜂
重点打造云贵高原型中蜂、华中型中蜂、胡蜂等林下养蜂产业带。积极开展蜜源植物种植,净化本地种源,推进云贵高原型中蜂、华中型中蜂及胡蜂林下养殖,逐步扩大林下养蜂规模。到2025年,林下养蜂面积达到170万亩,规模达到120万箱。
第三节 加快发展全域生态旅游产业
一、构建生态旅游体系
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山地、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资源,大力发展全域生态旅游,构建形成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等为主要节点,以森林旅游示范县、森林特色小镇、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体验基地、森林养生基地为重要载体,以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寨、森林人家为基本脉络的生态旅游四级体系。推动生态旅游区域化、差异化发展,形成自然观光型、民俗体验型、消夏避暑型、山地运动型、科普教育型、郊野游玩型等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生态旅游格局。
二、加快发展森林康养
优化森林康养基地布局,坚持智能管理和医养结合理念,完善森林康养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建设森林康养标准体系,推动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支持贵州生态和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森林康养研究院,开展森林康养政策理论人才培养。大力提升森林康养试点基地建设水平,对试点期满3年的基地进行检查评定,不断提高基地建设质量。鼓励基地探索建设功能齐备、互通共享、高效便捷、稳定安全的智慧森林康养系统。构建产品丰富、管理有序的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培育森林康养领军企业,打造“森林康养贵州乐享”公共品牌,建立森林康养骨干人才队伍,与林区群众形成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机制,辐射带动周边餐饮、民宿、特色食品、工艺品等服务业发展,提供就业岗位,拓宽农户增收渠道,将森林康养产业培育为贵州林业产业新的增长极。
三、加强生态旅游开发管理
统筹生态旅游智慧管理平台和森林消防信息系统,推动生态旅游景区开展智慧旅游平台、智慧景区建设,基本实现国家级景区智慧管理建设。重点打造10条以上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培育一批国内知名的生态旅游景区,开发一批特色鲜明的生态旅游产品,将生态旅游培育成全省林业产业和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贵州打造成全国知名的生态旅游胜地。
四、推进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争取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资金支持,推进森林步道创建,不断完善生态旅游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接待能力,创新生态旅游业态,全面提升生态旅游水平。
第四节 提升林业草原经济质量效益
一、加强培育林业草原龙头企业
加强培育林草产业龙头企业,推动林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实现生态资源向生态经济的转变。引导和支持国有企业参与特色林业产业发展,使国有企业成为推动特色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主体,发挥国有企业在担当政治责任、优化利益联结机制、风险防范、勇于创新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有规范化种植经验、有精深加工能力、有全国性销售网络的优强企业,培育一批由国企入股、民营企业参与的股份制企业。
二、推动创建林业草原产业品牌
实施林草品牌提升行动,建立林草品牌目录制度,加强林草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林草品牌保护,鼓励地方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创企业品牌,利用我省“纯天然、原生态、无污染、优环境”的生态优势,打造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产品品牌,推动林草产业做大规模、做优品质、做活市场、做强品牌。
三、加强林产品研发
加大林草科研投入,广泛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加大产业产品研发、林草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品牌策划、营销推广力度,实现产品食用价值、油用价值、药用价值、美容价值、保健价值、材用价值最大化。
四、大力开拓销售市场
完善贵州省林草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定期举办贵州林草产品交易会或展销会,支持企业在省内外开设实体店、体验中心和建立线上营销平台,推动食用林产品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进社区、进医院。
第五节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一、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
支持脱贫地区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开展林草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和管护,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公益林以及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拓展生态补偿脱贫致富途径。提升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等森林管护水平,从相对贫困人口、返贫人口、新发生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进一步推进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
二、做优乡村林业草原产业
深入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推动乡村林草产业兴旺发展。坚持以优质和高效为核心,加快乡村林草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转型升级。依托各地资源优势,按照资源利用型、林产品加工型、生态旅游型、森林康养型等主导发展方向,通过村集体经济带动、大户示范带动、家庭林场带动、打造地方特色品牌、改造升级等措施,促进乡村林草产业优质高效发展,培育绿色产业示范村。
三、实施乡村绿化美化
以绿化美化村寨人居环境、传承生态文化为目标,在保护村寨古树名木大树等原生乡土森林景观的基础上,选择适宜乡土树种,建设景观优美的山体林、水岸林、道路林、庭院林,进一步厚植绿色优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努力建设“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到2025年,完成绿化面积45万亩,全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4.5%。
四、发展乡村生态文化
弘扬乡村生态文化,倡导绿色文明乡风。深入挖掘优秀森林文化,特别是独具特色的民族森林文化,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促进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开展乡村生态文化建设,打造景观优美的森林村寨,对森林村寨和生态文化村加大造林绿化等项目政策的支持力度。积极举办刺梨、油茶、竹、杜鹃花文化节等生态文化传播活动,不断扩大林草生态产品的影响力。到2025年,打造景观优美的森林村寨100个。
五、拓宽林农增收渠道
围绕竹、刺梨、油茶、皂角、精品水果等特色资源,坚持政府引导、龙头企业带动,鼓励林农发展适度规模的特色林业产业。稳步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采取林木收储、林地流转、入股分红、参与项目建设等方式,增加林农财产性和劳务收入。充分利用现有森林资源,鼓励林农因地制宜地发展林菌、林药、林蜂、林禽等林下经济,促进林农增收。依托生态旅游业发展,带动林农参与生态旅游业经营和服务,增加收入。以林草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科技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基层林草科技人员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创造一批新技术、新成果,探索更多科技富民新模式。
第六节 全方位繁荣林业草原生态文化
一、创建森林城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发展机遇,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寨、森林人家建设,构建贵州森林城市体系。因地制宜采取填空造林、见缝插绿、留白增绿、身边添绿等方式,完善生态网络,提升森林绿地品质,推动绿色生态空间共享,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的健康水平与生态福祉,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结构完备、功能完善、健康宜居的城市生态系统。到2025年,力争新增国家森林城市2个,省级森林城市2个,森林乡镇100个,森林村寨300个。
二、加强生态文明教育
积极组织生态专家和教育名家编制一批生动有趣的生态文化科普读物和课堂教材,大力推动大中小学校生态文化课堂教育,提高学生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素质。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户外教育、环境教育、自然教育活动。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中,建设生态文化课外教育基地。创新采用标牌和二维码等形式,重点加强地质地貌、山川河流、森林植被、野生动植物等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公众和大中小学生自然生态认知水平,使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逐步转变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三、创办生态文化活动
充分利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积极展示贵州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总结推广黔南州举办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办会经验。积极利用植树节、地球日、世界遗产日、荒漠化日、湿地日、湿地宣传周、草原普法月、爱鸟周、贵州生态日等节日,大力开展生态文化宣传。组织和策划一系列社会广泛参与的植树造林活动。依托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发展特色植物旅游产品,适时举办兰花文化节、竹文化节、梅花文化节、楠木文化节、杜鹃花文化节等生态文化活动。定期举办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大树等摄影、绘画比赛,选拔优胜作品,讲好贵州生态故事。
四、开发生态文化产品
大力开发盆栽兰花、森林盆景、植物精油、森林食品、保健品、木竹工艺品等生态文化实物产品,发展一批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体验教育基地和森林人家。积极开发高、中、低端不同档次,长、中、短期不同时限的休闲保健、森林康养、森林避暑、药膳健康养生等生态产品,加强生态驿站、森林露营广场开发建设,打造生态文化旅游品牌体系,做靓地方特色系列生态品牌。
第八章 林业草原基础支撑建设
完善林业草原人才、科技、基础设施、基层能力、信息化体系建设,夯实林草发展基础,全面提升支撑保障能力,为林业草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第一节 做强人才队伍
一、加快人才引进
围绕森林培育、林木育种、花卉产业、特色优势林业产业开发、自然保护地等领域,充分利用“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引进林草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落实好各项人才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并实施人才引进“一人一策”“一地一策”。加强林草人才团队建设,积极搭建人才培养平台。依托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贵州生态和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等,搭建森林资源培育、湿地保护修复、退化植被生态系统修复、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人才团队,建立林草科技创新团队。支持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贵州大学、贵州科学院、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等省内外科研单位联合建立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兰花工程研究中心、贵州野生花卉工程中心、特色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和森林资源培育与生态修复、林木育种、珍稀濒危树种繁育等重点实验室,打造全省林草高端人才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力争森林培育技术、林木育种科技、花卉产业化开发、特色优势林业产业发展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水平。
二、提升人才能力
充分利用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务员遴选和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平台,强化科技创新人才和管理型人才招录、培养,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选拔到合适岗位。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及林草重点项目、森林康养产业等领域,实施骨干人才培养工程,将年轻有为的干部派到生产实践第一线锻炼成长。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训交流,制定青年科技人才培训计划。鼓励中青年人才在职学历教育,支持林草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推进“西部之光”“甲秀之光”培养计划,提高省、县级林业技术力量。推行职称评聘分离,加强年度考核。实施林草系统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力争5年内实现培训、轮训全覆盖。盘活在职人才,培养后续人才,形成规模适当、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结构合理的科技创新和管理人才队伍。
三、加强人才培养
尽早建成贵州生态和能源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广大农村,大力培养一批爱农村、爱林草、懂技术、留得下的森林培育、森林经营、特色经济林培育、林草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康养等紧缺技能型人才,确保林草先进技术和先进理念得到充分应用,提高林草科技转化水平。加强乡土林草人才和生态产业高技能型人才培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积极整合直属科研院校以及各类学会、协会的优势资源,打造公共实训基地。加强护林员技能培训,实施生态护林员全员培训行动,促进林草实用技术在农村推广应用。
第二节 加强科技支撑
一、推进林业草原碳汇工作
围绕省委省政府对林业草原碳汇的总体要求,科学开展植树造林、森林保护与经营,提高和巩固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林草碳汇计量监测评估行动,开展森林、草原和湿地碳储、碳汇与碳利用研究,推进贵州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工作,发布全省森林草原湿地碳汇量情况,向社会展现林业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下简称“双碳目标”)中的贡献,为我省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鼓励引导社会主体积极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抢抓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机遇,试点探索“林业碳票”,推进碳中和行动。
二、加强林业草原科技创新
紧扣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引领林草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全省林草科技创新体系。在种质资源收集与保存、林草良种选育、森林资源培育、林产品开发与精深加工、林下经济、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与修复、信息技术与智慧林业等领域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实施一批具有带动性、标志性、突破性的林草科技科研项目。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与运用,获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动林草标准化,加快完善林业特色优势产业标准体系。保护林草知识产权。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等林草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加强林草科研机构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落地落实,充分调动和激发林草科技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创新文化,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三、加快科技成果推广
以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林草产业转型升级、林草灾害有效防控、广大林农素质提升为目标,以成果转化和标准推广为载体,以项目为带动,着力推动林草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新模式的组装配套、典型示范和推广应用。加强科技推广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林草乡土专家遴选、寻找最美林草科技推广员活动,提升推广转化技能,壮大推广转化队伍。加强基层推广站建设。组织开展科技下乡、科技特派员等科技服务工作。摸准各地技术需求,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多层次、高频率、大范围的技术培训。重点围绕特色林业产业、林下经济,打造一批成效显着的林草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加强宣传,优化机制,成为林草科技成果的密集应用区、辐射源和林业草原高质量发展的样板与示范窗口。
第三节 夯实基层基础
一、完善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林区供电、供水、防火、管护站点、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建设投入,加快完善林区基础设施。推进林区“断头路”建设和重点区域道路硬化工程。加快给排水、供电、通信等配套设施改造升级,推进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增进林区职工福祉。开展野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的全天候监管。
二、加强基层能力建设
推进林业基层站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科技推广站、森林管护站、病虫防治检疫站、林木种苗站、草原工作站服务和管理能力。整合基层站所功能,优化设施设备配置,加强多功能综合型站所建设。
三、加强国有林场建设与管理
全面提升国有林场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国有林场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先锋作用、在国家木材战略储备中的骨干作用和在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中的主力作用。建立健全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制度,强化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能力,保障国有林场林地面积和用途长期稳定,力争实现国有林场资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加快管护等业务用房有效覆盖,加快林区道路交通系统和国有林场信息化建设,改善林场生产生活条件。集中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理念先进、文化突出、运转高效的示范林场,发挥资源培育、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林业科技、智慧林业建设等示范作用,为全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表率。
第四节 加强智慧林业建设
健全林业草原信息化组织机构,建立各级林草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行考核评估机制,加强林草信息化标准和法规建设,加快林草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全省林草信息化建设。依托5G通信网络、北斗定位,大力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林业建设中的应用,加强现有管理平台系统集成整合,与林草产业、森林培育、资源保护深度融合,建成全省生态网络感知系统。
一、构建林业草原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
遵循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贵州省地方标准,探索适合贵州林草数据标准化建立方式。创新信息采集、交换、汇聚与存储等手段,建立各类数据库和大数据平台,全面构建全省林草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推动林草数据标准化整合,建设公共基础数据库、林草基础数据库、林草专题数据库、林草多媒体库及相应元数据库,形成统一的数据目录体系。以资源共享为核心,打破资源分散、封闭和垄断状况,杜绝重复建设,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调控增量资源,优化信息资源配置,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信息资源效益。
二、建立林业草原数据监管平台
建立以林业空间基础数据和林草资源监管子系统两大板块为核心的贵州林草数据监管平台。依托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林业数据与国家生态大数据库,以林草基础数据资源建设为核心,建设覆盖全省的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湿地资源、石漠化和沙化土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基础资源数据库。推动基础资源数据库与国家基础信息库相互衔接,形成自然资源一张图。推动地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技术应用,建立森林资源监测系统、森林资源利用管理系统、森林资源档案年度更新系统、生态公益林管理系统、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森林资源监管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等组成的森林资源监管子系统和草原资源监管系统。
三、建成林业草原产品电子商务大数据平台
打造贵州林业草原产品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为中药材、特色经济林、花卉苗木、生态旅游等林草产业发展提供大数据支撑,重点解决林草产品流通销售环节的信息匮乏或不对称问题。
第九章 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一、营造林工程对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营造林工程旨在增加乔木林地面积,提升森林质量,营造林过程中的林地清理、整地、施肥、施农药等措施会对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会对蛇类、鸟类和蛙类等常见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造成一定干扰,但是营造林地块主要选择宜林地、疏林地、迹地、石漠化土地、陡坡耕地等,地块现状植被类型主要以灌木、灌丛、草本和农作物为主,植被类型和植物种类简单,野生动物资源很少,营造林对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的影响不大;造林郁闭后,随着森林群落的形成,将更加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土保持、有效遏制石漠化土地蔓延。
二、土建工程对环境影响分析
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山体公园、苗木基地等建设涉及房屋、道路、给排水等土建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以及运行期间将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主要体现为对水环境、空气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及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等。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施工期间生产废水和营运期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的排放等。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施工期间土石方开挖、爆破、运输、水泥沙石的堆放及搅拌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运行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废气和粉尘等。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主体工程对土地的占用和分割,改变了土地利用性质,使项目区及周边的植被盖度下降,破坏了地表植被和地形、地貌,在一定时段和一定区域将造成水土流失,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对动植物的生长、分布、栖息和活动将产生不利影响等。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施工期各种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各种运输车辆以及爆破、钻孔等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工程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废料、工程土石废弃物等固体废弃物,若不妥善处置,不仅会影响景观、污染空气等,还会传播疾病,危害人体健康。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一、水土保持措施
为避免造林引起新的水土流失,严禁炼山清理造林地块,沿等高线作业,采用穴状整地,“品”字形配置栽植穴,避免在降水量大的季节进行整地,适当保留穴间植被;抚育时将砍除的杂草、灌木覆盖栽植穴及其周围,避免降雨对土壤的直接冲刷。
二、面源污染防治措施
推广“四节”(节种、节肥、节水、节药)新技术,引导和鼓励科学施肥,推广平衡配套施肥技术,实现水肥一体化,提高肥料使用效率,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严禁使用已淘汰的化学农药,及时清理感染病虫害的植株,采伐后及时清理迹地。对林下养殖冲洗废水、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及时清理畜禽粪便并进行无害处理后利用,饲料残渣、散落羽毛以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林草基地建设时,要使基地与周围环境有机地融合,形成一个良好的生态系统,形成生物群落互相制约的食物链,提高林业基地的自我调控能力,增强林业基地自身抗御病虫害的能力。造林地块选择、造林、抚育管理时,须注意保护造林地周围的原生林和次生阔叶林、灌木林,严禁砍伐天然林,使之形成块状混交林,使林地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个良好的生态系统,形成生物群落互相制约的食物链,提高森林的自我调控能力,增强森林自身抗御病虫害的能力。营造防护林时,以构建乔、灌、草群落结构为主,营建适宜野生生物的生活栖息环境。针对珍贵林木培育和国家储备林建设,应以培育长周期的大径材为主,使林地及其森林生态环境能够获得长时间的休养,为野生生物营造良好的生活栖息环境。在营造林树种选择上,应尽量根据造林地的环境条件,因地制宜,以适地适树和丰富生物多样性为目的。
四、林地地力保护措施
为满足树木生长的需要,必须保护枯枝落叶和地被植物,不允许在林地内收集枯枝落叶和草皮灰。用材林采伐时的树叶、树皮和树根等伐区剩余物保留在林地,以减少林地地力的破坏。严禁使用除草剂等禁用药物,结合土壤性质,平衡施肥,科学施肥,提高肥料使用率,调整氮、磷、钾的合理比例,减少林地养分的输出,以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五、工程建设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认真贯彻“清污分流”的原则,将施工和运营期产生的污水集中到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后,达到环保规定标准后排放。
扬尘、粉尘及废气等处理采用湿法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粉尘,可降低对空气环境的影响,达到环保标准;废气主要是施工和运营期的运输车辆排放所致,但总体量小,而且均符合环保规定的排放标准。
在施工和运营期间选用的设备,必须达到国家环保规定标准,并采取有效方法降低噪声。施工地点如距离学校、居民点等对噪声敏感区域较近时,建议使用隔音墙减少噪声污染。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必须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营运期设置垃圾收集桶收集工作人员、游客等产生的垃圾,再由环卫部门及时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对表土剥离有要求的施工项目,必须按设计的技术措施,有计划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后的表土按规定存放在指定的区域。剥离后的表土应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及景观用土等。
第三节 环境影响评价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森林、草原具有改善空气质量、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防风固沙等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主导性地位。林业发展规划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以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覆盖率、石漠化治理、产业发展为主要建设内容。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等林业工程项目,增加国土绿化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承载力,构建国土生态安全空间。通过对森林实施科学经营手段和采取先进管理方式,保护和培育森林,改善森林结构和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碳汇,提升森林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充分发挥森林防护、经济等多重功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总体上看,“十四五”林草发展各项建设对环境的正面影响是全局的、长期的,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建设期,是局部的、暂时的,在加强施工单位环保意识教育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各市(州)相关环保要求,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各类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极其有限、完全可控的。
第十章 保障措施
全面实行林长制,强化督查考核,加快推进林草地方立法,加大林草行政执法力度,创新林草生态资源培育制度,健全林草生态资源用途管控制度,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广泛宣传,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一、实行林长制,压实主体责任
抓住林长制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各级党政主体责任,构建保护发展新格局。抓紧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加快制定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构建林长制制度体系、强化督查考核,规范有序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抓住“关键少数”,明确同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总林长”,整合党委政府的行政资源,促进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做好“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实施的跟踪评估,做细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依靠上级支持,确保目标实现。
二、完善法规,依法治理
加快推进林草地方立法,形成较为完善的林草地方法规体系,对原制定的省级林草行业规章进行修改和完善,出台《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修订《贵州省森林条例》。完善《贵州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贵州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深化林草“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林草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完善林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林草信用体系建设,与相关部门协同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深入开展林草法治教育。落实“谁执法谁负责”为主的林草普法责任制,将林草法治宣传教育与林草法治实践相结合。
三、创新机制,提升效能
创新林草生态资源培育制度。制定项目化、工程化、集团化造林管理制度,改变造林传统模式,实行社会化造林,引入企业管理机制,创新“企业+农户”组织模式。完善林草生态资源培育质量提升制度。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制定推进森林经营支持政策,建立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政策引导机制。建立林草生态资源培育全过程跟踪信息管理制度,利用大数据现代管理平台,掌握林草生态资源培育的过程信息,提高林草生态资源成效和质量。
健全林草生态资源用途管控制度。优化调整地方公益林区划,完善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提升林草生态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健全林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制度。建立林草生态资源动态监测体系。
培育壮大新型林草经营主体,促进林草产业聚集发展。创新林草产品品牌培育机制,加大对林草产品物流和电商支持力度,助推“黔货出山”。
四、拓宽渠道,多元投入
抢抓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国家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长江经济带林业草原改革试验区重大机遇,深化国家林草局对贵州对口帮扶,积极争取国家在林草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实施、中央投资补助等方面向贵州重点倾斜。创新投融资模式,充分发挥中央、省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运用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绿色基金和地方专项债券、政策性森林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林下经济、生物能源、森林康养等新兴产业,破除林草发展资金瓶颈。
五、广泛宣传,汇聚力量
注重用好传统媒体,善于用好新兴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草在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美丽贵州、满足人民幸福生活需求等方面的深远影响和重要作用,深入挖掘和生动宣传各地创新驱动能力,巩固生态优势、释放资源禀赋,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好做法和新实践。加大林草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增行业影响力、扩大社会关注度,为新时代林草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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