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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津滨食药安办〔2024〕5号)

时间: 2024-10-22 来源: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按照市食药安办《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津食药安办发〔2024〕6号)要求,现启动2024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津滨食药安办〔2024〕5号
发布日期 2024-10-15 生效日期 2024-10-15
有效性状态 阶段性文件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开发区,各街镇,区级各相关部门:

按照市食药安办《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津食药安办发〔2024〕6号)要求,现启动2024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诚信尚俭共享食安”。

二、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5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部署要求,突出宣传“诚信尚俭共享食安”的主题。

(二)食品企业诚信自律,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持续巩固反食品浪费成果,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推动树立文明理性消费观念。

(四)企业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实施风险清单管理,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各开发区、各街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严格履职尽责,加强检查执法,严惩违法犯罪,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行业协(学)会等发挥桥梁纽带、引导督促、自律监督作用。

(五)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同心共护、积极营造社会共治共享浓厚氛围。

(六)各开发区、各街镇、区级各相关部门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和新成效。

四、活动安排

(一)区级层面

区食药安办组织区级各相关部门制定《滨海新区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按照方案组织开展活动。

(二)开发区、街镇层面

各开发区、各街镇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特色,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启动并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

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经营主体、食品相关行业协(学)会和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等的知识普及、诚信从业、技能培训等主题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区食药办组织协调、各开发区、各街镇、区级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二)增强活动实效

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及时总结成效

请各开发区、各街镇、区级各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2024年10月20日前报送宣传周活动总结和《2024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至区食药安办邮箱。

附件:滨海新区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代章)

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张微微;联系电话:022-65306284;

邮 箱:bhscjxts@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滨海新区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按照市食药安办《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津食药安办发〔202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配合市食药安办在滨海新区举办2024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主场活动后,滨海新区相关部门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二、主题宣传活动

(一)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

1.多形式开展《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小餐饮、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宣传培训,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2.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2.0版。分层分级组织包保干部全覆盖培训、政策解读。举办处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题培训。创新培训载体,以“滨海食安”公众号为媒介刊载包保督导指导课件开展全覆盖培训。

3.组织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由区食药安办、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联合主办,区委网信办、教体局、公安局、疾控中心等部门共同参与,旨在检验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衔接能力,推动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增强食品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水平。

4.加强实施服务企业行动,为食品生产者解难纾困,推动“千企万坊”帮扶落实落地,深入具有代表性食品生产企业,倾听企业声音,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宣传和政策帮扶,如技术升级、标准解读、产品纠纷应对等,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5.邀请技术专家对食品生产企业及监管人员开展食品标签相关知识宣传培训,推动企业进一步了解食品标签标准,减少产品标签出现瑕疵的情况,推动监管人员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提高监管效能。

6.组织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以“红黑榜”形式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增强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提升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

7.组织开展“你点我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活动,以节日期间消费者热购产品和消费者关注的食品品种为重点抽检对象,开展30批次监督抽检。抽检结果信息将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全方位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8.利用科技力量实现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质效目的,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介绍滨海高新区主导打造的“高新食安”APP运行情况,宣传信息化手段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优势,听取食品从业者意见,锚定未来发展方向。

9.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破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形式化、样板化等难题,研究推广线上“小程序”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10.配合发放《天津市特殊食品经营合规提示》。通过对特殊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主体发放《天津市特殊食品经营合规提示》,加强证前指导及咨询服务,降低特殊食品经营风险隐患。

11.召开2024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风险会。组织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抽检监测情况开展风险会商,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研究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12.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以“滨海食安”公众号为媒介,展播滨海新区选送参加“天津食安”食品安全短视频创作大赛获奖和优秀作品。通过科普宣传,增强消费者辨识能力,营造良好特殊食品消费环境,做到科学理性消费。

(二)区教体局

1.邀请学生家长进入学校食堂,搭建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桥梁,让家长深入了解学校食堂的运作模式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增强家长对学校食堂的信任度,共同为学生的饮食健康保驾护航,收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饮食健康。

2.开展学生自主分餐活动,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卫生,提高用餐效率,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和文明用餐行为。

3.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体验活动,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设计生动有趣的食品安全教育课程,向幼儿介绍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幼儿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幼儿园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

4.组织家长进入配餐企业参观,让家长了解学生配餐的制作流程、卫生标准和质量管控,增强家长对学生饮食安全的信心,促进配餐企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家校共育、共同开创食品安全新发展。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手抄报创作活动,提高小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培养正确的饮食观念,发挥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通过手抄报的形式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共同关注学生的食品安全问题。

(三)区公安局

1.组织公安专场宣传活动。强化公安机关与属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同联动,组织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在公园、广场、居民小区等人群集中场所布置宣传点位,通过设置展板、展牌、标语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展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成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犯罪活动线索,形成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合力。

2.组织开展集中销毁活动。联合滨海新区相关行政部门集中统一销毁一批假烟、假酒、假冒伪劣食品,充分展示天津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的决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积极性。

3.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结合公安部“昆仑2024”、“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部署安排,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坚决捣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通过新闻媒介平台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力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4.开展食品安全进街道、进社区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及食品选购技巧以及产品标识说明,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认知能力;展示不合格和假冒食品,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宣传品,提升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5.组织开展食品打假研讨会。建立完善警企协作打假机制,会同有关企业组织举办食品打假研讨会,建立完善警企协作打假机制,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法治完善,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四)区农业农村委

1.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筛选出3-5个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的农产品,到村、社区开展宣传,打造新区优质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推介优质特色农产品。

2.开展农民丰收节质量安全集中宣贯活动,结合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开展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核心内容的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宣贯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培训,推广应用天津市放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推进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提升监管的时效性和智能化水平。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进乡村活动,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有关常识培训班,以新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重点,直面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5.开展重点治理品种农产品专题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围绕重点治理品种鲫鱼、大口黑鲈等水产品,以及芹菜等种植业产品,开展专题农产品放心安全生产技术、绿色用药、易出现超标药残项目等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活动。

(五)区卫生健康委

1.做好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开展大众宣传,在节假日、开学季等时间节点结合风俗习惯和饮食特点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关注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相关信息。

2.线上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制作和展播食品安全科普视频,提高居民对食源性疾病预防、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3.营造营养健康环境。结合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及“体重管理年”活动,加强慢性病食养指南宣贯,倡导杜绝浪费、合理膳食、减油增豆加奶理念,鼓励提供“低盐、低脂”等健康菜品,引导公众科学合理选择食物。

4.线下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设计制作宣传手册,深入学校、社区、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讲座,通过“面对面”讲解提升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认知水平。

5.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贯。结合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聚焦重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开展宣贯,同时做好标准解释、咨询工作。

(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通过座谈交流、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组织汉沽盐场、中盐芦等盐业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宣贯活动。食盐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保证食品安全。同时加强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实现追溯数据常态化有效上传,保障食盐市场秩序,让市民吃好盐、吃放心盐。

2.积极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培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培训数量比例,扩大培训范围,增强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七)区民政局

开展“食品安全进机构”宣传活动。深入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讲,掌握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

(八)区司法局

利用办证大厅等场所突出食品安全警示标语、口号宣传,传播科学的食品安全理念;设置法律服务咨询台、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常识;积极开展进社区、进街道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九)区民政局

开展“食品安全进机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结合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讲,掌握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开展《养老机构膳食服务基本规范》培训,提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十)区司法局

利用滨海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持续推送有关食品安全宣传材料等内容;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窗口单位要利用直接接触群众优势,在服务大厅等场所突出宣传警示标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科学的食品安全理念。

(十一)区生态环境局

通过区生态环境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形式向社会推送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深入企业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防治检查,同步宣传食品安全工作。

(十二)区交通运输局

1.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场站(车厢)、地铁站(车厢)等人员密集场所充分利用新媒体公众号、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牌等载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开展食品冷链运输安全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冷链运输法规制度、服务标准、温度监测、车辆运输安全及追溯等知识,助力冷链运输高质量发展,为保障食品流通安全、减少食品流通环节浪费提供有力支撑。

(十三)区商务和投促局

组织开展制止餐饮行业食品浪费行为调查专项行动。通过数字化赋能多种途径制发法律法规、行为规范、明白纸等宣传内容,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持续巩固反食品浪费成果,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推动树立文明理性消费观念。

(十四)区文化和旅游局

1.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大力宣传普及A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2.突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以A级旅游景区为重点,充分发挥各自宣传资源优势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张贴宣传海报、制作食品安全宣传专栏,通过LED电子屏、多媒体广告屏、电梯间屏幕等宣传媒介播放食品安全视频和宣传标语。二是运用本单位网络新媒体资源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积极营造浓厚食品安全氛围。

3.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处置演练。督促A级旅游景区结合实际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本单位内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实战演练,并主动联系属地市场监管和卫生部门联合演练,通过演练预案、锤炼队伍、协调配合、完善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十五)区发改委

结合宣传周活动主题,印制宣传手册、画报等,悬挂宣传横幅,联合有关单位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

(十六)区人民法院

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宣传活动,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公开宣判、法治宣传、普法教育等多种形式,宣传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工作成果、典型案例等。

(十七)区人民检察院

组织检察干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增强普通民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利用检察机关微信公众号,介绍食品安全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及典型案例,科普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十八)区科协

1.举办“食尚海晶,味享滨海”滨海新区老百姓厨艺大赛。结合“全国科普日”活动,组建科普宣传志愿队,进街道、进社区、进校园,开展“食盐要安全、‘吃盐’要科学”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什么是食用盐、食用盐的分类和标准、如何选购食用盐”等内容,向公众宣传食用盐安全常识。

2.推动各开发区、各街镇科协组织,紧扣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围绕工厂、校园、社区、农村等多场景开展科普活动,启动“食品安全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附件:1.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标识(阳光下的盘中餐)

2.2024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标识.doc

附件:    2024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doc

原文下载:    关于印发《2024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doc

 标签: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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