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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2-21 来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2022年是我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年初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将要召开。为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有关工作,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喜庆安康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12-31 生效日期 2021-12-31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市药品监管局:

2022年是我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年初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将要召开。为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有关工作,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喜庆安康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坚决防范传播风险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切实防范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聚焦“人、车、货、场、废弃物”五个维度,进一步强化“三点一库”闭环管控和高风险岗位人员的闭环管理。加强涉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加工单位、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得”要求,确保应急机制始终处于激活状态。

防止出现麻痹松懈思想,针对冬季疫情防控特点,把“单位、部门、个人”责任落到实处,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提倡非必要不离沪。各单位所属人员要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

二、树牢底线思维,全力抓好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底线思维,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稳定。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重点食品监管,规范网络食品经营,鼓励倡导公勺公筷、聚餐分餐、外卖餐食封签、无接触配送。要增加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频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和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舌尖上的安全”。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充分认识岁末年初严寒、冰冻等气候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影响,以大型商场、大型游乐设施、地铁站点等人流密集区域的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强现场检查和隐患督改,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保障,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突出抓好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疫苗、生物制品、注射剂、口罩及社会影响面较大的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密防范药械化安全事件发生。

三、维护节日市场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密切关注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粮油肉蛋奶果蔬等农副产品、酒类、名优烟茶和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的线上线下市场价格,加强价格监测,对于重大价格异动和突发性价格事件,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及时上报市局。加大对农贸市场、大型商超、车站机场、电商平台等重点场所的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节日期间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不执行政府相关优惠措施和收费减免政策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大型购物网站、社交电商等网络交易行为监管,重点查处利用节日消费过度营销、虚假促销、侵权假冒、虚假宣传、欺骗式有奖销售等违法经营行为,特别是加强对未经许可使用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标志的商品销售行为监测和监管。

充分发挥“12315”热线平台的作用,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节日期间投诉举报。做好热线数据的分析运用,对投诉举报量增多、反映集中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和提前预警,及时发布相关警示提示。对市场监管领域群体性消费纠纷,要及时介入、稳妥处置。

四、抓好作风建设,确保廉洁过节

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自觉反对餐饮浪费、铺张奢侈,严格家教家风。坚决杜绝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注意纠治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廉洁过节、文明过节。

五、加强应急值守和舆情跟踪,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各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明确应急管理具体负责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突发事件、重大舆情或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按已有的规定流程,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要加强舆情监测,迅速回应群众关切,对社会关注的舆情信息保持高度敏感,第一时间严防风险、部署应对,并持续跟踪反馈舆情进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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