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粮标规〔2022〕30号)
时间: 2023-12-08
核心提示: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粮食和储备部门)组织开展的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活动。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粮食和储备部门)组织开展的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活动。
发布单位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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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国粮标规〔2022〕30号 |
发布日期 | 2022-02-18 | 生效日期 | 2022-04-01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2025-03-31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和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并经2022年1月13日第9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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